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钱鹏鹤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该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9月2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1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48.59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47.1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843,131.6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