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2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了本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军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