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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1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创新一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燕金元先生因公务出差,不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唐文普先生代为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9,848,6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28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9,846,4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28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8%。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497,3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4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495,1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4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8%。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提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逐项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结果如下:

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内部投资结

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848,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97,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得通过。

2、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848,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97,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得通过。

3、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848,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97,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罗刚律师、唐伟振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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