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有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概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公司未完成2021年业绩考核指标,公司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98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84,300股进行回购注销,待该回购注销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1,380.4147万元减少至31,131.9847万元。
二、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内容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380.4147万元。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131.9847万元。 |
2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380.414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元。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131.984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元。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