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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环能: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1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

2023-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准确反映了实际情况,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对《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对《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广厦环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对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起到积极作用,更加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刚、任淑彬

2023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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