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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亿精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1

证券代码:873223 证券简称:荣亿精密 公告编号:2023-082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旭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8,92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50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8,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3%;反对股数20,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涉及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因公司发展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董事会提名马惠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8,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3%;

反对股数20,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6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8,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3%;反对股数20,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66)。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规定,公司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06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8,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3%;反对股数20,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编号:2023- 06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8,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3%;反对股数20,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编号:2023- 069)。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二)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00.0000%20,400100.0000%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起杭律师、耿珣瑶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姓名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马惠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9月20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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