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环境并结合公司相关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与论证后作出的决策。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拟审议的《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