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7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3年9月20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3.0020万股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9月20日为授予日,以8.2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43.002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3年8月1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3年8月2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 公示期不少于10天。2023年9月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9月14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3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9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3年9月20日为授予日,授予4名激励对象43.0020万股限制性股票。
7、2023年9月2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是否符合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均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3年9月20日
2、授予数量:43.0020万股
3、授予人数:4人
4、授予价格:8.2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 A 股普通股股份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
(2)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 解锁时间 |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
第一次解锁 |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次解锁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授予数量(万股) | 占股权激励计划 总量的比例 | 占授予时总股本的比例 |
李继成 | 副总经理 | 26.0020 | 60.47% | 0.19% |
张忠秋 | 副总经理 | 8.0000 | 18.60% | 0.06% |
贾洁 |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6.0000 | 13.95% | 0.04%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3.0000 | 6.98% | 0.02% | |
合计 | 43.0020 | 100.00% | 0.32% |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公司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3、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9月2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43.002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无董事,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份情形。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9月20日,授予日公司收盘价为15.25元/股。经测算,本次授予的43.002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成本为301.874万元,该成本将在本计划限售期、解除限售期内进行摊销,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每年摊销金额如下: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43.0020 | 301.874 | 75.4685 | 176.0932 | 50.3123 |
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权激励授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如下:凯众股份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授予日等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授予事项的具体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实施的法律障碍。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限制性股票登记等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5、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