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9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明贵先生、财务总监朱碧霞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郭秀銮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对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560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
告》详见2023年9月21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详见2023年9月21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网站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本次注销《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6,488份。
经核查,上述注销股票期权的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注销原因 |
1 | 朱朝剑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 |
2 | 刘玉成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 |
3 | 王陆强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 |
4 | 陈家辉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 |
5 | 俞 君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 |
6 | 李 越 | 离职 |
7 | 李 露 | 离职 |
8 | 张康奇 | 离职 |
9 | 刘 兵 | 离职 |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566人调整为562人,股票期权数量由28,021,320份调整为27,884,832份。
《公司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2023年9月21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