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向中山奋进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奋进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奋进投
资持有的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公司
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总交易金额的25%(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7 日向我们提供了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中山华帝燃
具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
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后,就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事前予以认可。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
利于加强公司主业,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减少关联
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进
行审议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陈共荣、彭世尼、任 磊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