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2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9 月 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组织执行和落实,并将执行结果向董事长汇报。第五十三条 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在以后的董事会会议上通报决议的执行情况。
董事会秘书要及时向董事长汇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将董事长的意见如实传达有关董事和公司经营管理层。
董事会秘书可以通过收集和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协助董事会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董事会可以要求经营管理层成员向董事会口头或书面汇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及公司重大生产经营情况。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者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五十五条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除非有特别说明,本规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五十六条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第五十七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