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8 证券名称:亿联网络 公告编号:2023-069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入公司股票900股;同时,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部分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告编号:2023-067),故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最终为:以公司总股本1,263,815,20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354,562股后的1,262,460,6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31,230,32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派息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即:631,230,320元÷1,263,815,202股=0.499464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99464元/股。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以截至2023年8月30日,即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264,370,48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353,662股后的股本为1,263,016,82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31,508,411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情况。
2、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变化情况
1、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入公司股票9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最新持有的股份为1,354,562股;
2、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部分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告编号:
2023-067)。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264,370,484股减至1,263,815,202股。
因此,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总股本
1,263,815,20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354,562股后的1,262,460,6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31,230,320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263,815,20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354,562股后的1,262,460,6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年9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9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9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2*****790 | 陈智松 |
2 | 00*****457 | 吴仲毅 |
3 | 01*****806 | 卢荣富 |
4 | 01*****163 | 周继伟 |
5 | 00*****014 | 张联昌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9月19日至登记日:
2023年9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护安路666号咨询联系人:谢易珊咨询电话:0592-5702000-3129传真电话:0592-570245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