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23-048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11,732,49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43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488,143.2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511,856.1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2日划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566号)。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后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注1) |
1 | 平板显示溅射靶材建设项目 | 28,254.79 | 9,000.00 |
2 | 超高清显示用铜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 | 24,445.45 | 12,000.00 |
3 | (注2) | 12,115.80 |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8,251.19 |
合计 | 79,816.04 | 29,251.19 |
注1: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注2: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对“铝钪靶材和钼靶材的研发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将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转投入至“超高清显示用铜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9)。该议案于2022年8月1日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注3: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29,251.19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 7,083.45 |
减:截止2023年8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 14,533.26 |
加:截止2023年8月31日银行利息及理财收入扣减手续费余额 | 70.39 |
截止2023年8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7,704.87 |
三、 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4)。
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5)。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概述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收益测算
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最新一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207.00万元的利息支出。
(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仍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相关承诺
1、公司承诺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 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与会监事讨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