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国投”或“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系甘肃国投通过收购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慈集团”)100%股权的方式成为其控股股东,进而间接控制佛慈集团所持有的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佛慈制药”)的权益将超过佛慈制药已发行股份的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并不以终止佛慈制药上市地位为目的。
2.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向佛慈制药除佛慈集团之外的其他所有股东发出的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上市流通普通股(A股)的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价格为9.55元/股。
3.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不少于30个自然日,自2023年9月22日起至 2023年10月23日止。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收到甘肃国投出具的《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根据相关规定,依据上述《要约收购报告书》,就本次甘肃国投向佛慈制药除佛慈集团之外的其他所有股东发出的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上市流通普通股(A股)的全面要约的有关事项作出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股份为佛慈制药除收购人本次间接收购取得的股份以外的其
他已上市流通普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 要约价格 (元/股) | 要约收购数量(股) | 占佛慈制药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55 | 195,943,324 | 38.37% |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不少于30个自然日。要约收购期限自2023年9月22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止。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基于要约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5元,收购数量为195,943,324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1,258,744.20元。
2023年3月1日,收购人将376,211,183.00元(按调整前要约价格9.60元/股计算,相当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收购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成广平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12,313,099,881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0006654372581 |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 开展融资业务,投资业务,国有股权运营管理,国有资本运营,受托管理业务;企业并购重组;基金投资和创投业务;业务咨询及财务顾问;有色金属材料及矿产品、黑色金属及矿产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贵金属等贸易,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经省政府国资委授权的其他业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情况
主要股东情况 | 甘肃省国资委出资84%、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6% |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 | 2007年11月23日 |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 | 长期 |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0931-8636801 |
三、本次要约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的全面要约收购,不以终止 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 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
四、所涉及其它事项
1.收购人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同时聘请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要约收购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