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进入创新层的提示性公告
一、基本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发布2023年第五批创新层进层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3〕373号),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调入创新层。进层决定自2023年9月21日起生效。
公司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创新层进入条件,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公司按照市场层级调整程序,公司自2023年9月21日起调入创新层。
二、备查文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2023年第五批创新层进层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3〕373号)。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