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9月20日在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议案获得出席监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对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13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进行,根据《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3.861元/股调整为23.78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14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8,800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16,381,041.60元。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