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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声智能: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0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査意见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声智能”、“发行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9月19日实施完毕。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开源证券、国泰君安合称为“联席主承销商”),开源证券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开源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开源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10.30元/股于2023年8月14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90.5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视声智能于2023年9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190.50万股)。

截至2023年9月19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

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190.50万股,与本次初始发行时超额配售股数相同,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的情形。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19,481,873.88元,最高价格为10.30元/股,最低价格为10.05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10.23元/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已签署《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名称实际获配股数(股)非延期交付股数(股)延期交付股数(股)限售期安排
1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0,000450,00006个月
2山东国泰平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20,000185,000235,0006个月
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420,0000420,0006个月
4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代“盛泉恒元多策略量化套利1号专项基金”)300,0000300,0006个月
5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代“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0,0000300,0006个月
6杭州旭涛投资有限公司350,0000350,0006个月
7深圳市沛宏实业有限公司200,0000200,0006个月
8上海沃瑞澜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100,0006个月
合计2,540,000635,0001,905,000-

开源证券应于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过户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年9月1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0899245495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1,905,000

五、 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宜。

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将发行底价从10.72元/股下调至3.01元/股。本次发行底价调整属于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8月,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签署了《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联合承销协议》,明确授予开源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开源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査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亮 阎星伯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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