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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关于子公司、实控人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0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3-110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实控人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及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及预计担保额度、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3 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新增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同时根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审批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以公司或子公司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预计借款及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王敏先生及其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南昌祥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彭国平女士)2023年度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40,000万元(不含此前已提供的关联担保)。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王敏先生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40,000万元担保额度的基础上新增担保额度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及预计担保额度、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关于2023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预计借款及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2023年5月26日披露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及2023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近期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

信银行”)申请了8,600万元授信额度,并以名下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聚龙山3号路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子公司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长方”)、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康铭盛”)、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高高能佳”)及公司控股股东南昌祥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平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敏先生及其配偶彭国平女士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聚龙山3号路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人民币79,010.8769万元

5、法定代表人:王敏

6、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LED、发光二极管、数码管产品、SMD 产品、太阳能光源、半导体、室内外照明产品、离网照明产品、智能照明产品、特种照明产品、LED照明光源SMD支架的生产与销售;照明节能技术开发;市政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承包与施工;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及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五金、塑胶制品、新能源、新材料、电器、电子产品、照明产品、智能储电产品的生产、研发、设计及销售。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9,527.02万元,负债总额为80,259.45万元,营业收入为72,841.81万元,利润总额为-23,311.51万元,净利润为-22,492.30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89,911.11万元,负债总额为75,701.97万元,营业收入为32,584.90万元,利润总额为-5,266.27万元,净利润为-5,238.31万元。

三、抵押物具体情况

公司以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聚龙山3号路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抵

押物具体情况为:

1、权利人: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3、坐落:工业区坪山镇长方照明工业厂区

4、不动产权号: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21597号

5、用途:厂房及办公

6、建筑面积:68,070.56平方米

7、使用期限:50年,从2008年11月10日至2058年11月9日止

8、账面价值:7,399.7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含土地使用权)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惠州长方、江西康铭盛、上高高能佳、祥平科技、王敏及配偶彭国平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分别与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惠州长方,江西康铭盛,上高高能佳,祥平科技,王敏、彭国平

4、担保金额:17,2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8、惠州长方,江西康铭盛,上高高能佳,祥平科技,王敏、彭国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分别向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深银宝最保字第0010号、2023深银宝最保字第0011号、2023深银宝最保字第0012号、2023深银宝最保字第0013号、2023深银宝最保字第0014号。

五、2023年年初至今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3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实控人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借款总金额为18,7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实控人关联方实际借款余额为26,500万元。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除上述交易及实控人王敏先生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0,500万元(其中为惠州长方出售惠州工业园提供担保余额57,500万元,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余额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5.03%(其中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余额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2%),上述担保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包含公司对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出售惠州工业园提供的担保(该部分担保将于2023年11月17日到期)。

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惠州长方,江西康铭盛,上高高能佳,祥平科技,王敏、彭国平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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