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羊绒”),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澳股份”)为控股子
公司新澳羊绒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6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
保外,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新澳羊绒的担保余额为57,669.20万元。
? 无反担保
? 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新澳羊绒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签署了相关的保证合同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6,600万元,并为上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持有新澳羊绒70%的股权,其余股东未提供担保。
公司上述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2023 年 5 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
2023年预计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华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中银大道南侧吴灵青公路东侧注册资本:12,000万元成立时间:2019-12-3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81MA76GPR538经营范围:羊绒及其制品、纺织品、针织品、服装、服饰的生产和销售;纺织原料和产品的代购代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用等级情况:中国农业银行的信用评级为AA-。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澳羊绒资产总额65,968.79万元,负债率
78.32%,负债总额51,665.4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4,530.4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0,969.29万元,资产净额14,303.32万元。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249.96万元,净利润5,425.66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新澳羊绒资产总额91883.20万元,负债率70.24%,负债总额64543.3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436.1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7880.92万元,资产净额27339.86万元,2023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566.78万元,净利润4024.49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8,400 | 70% |
宁夏钛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16 | 6.8% |
宁夏铭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2 | 5.1% |
宁夏钰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8 | 4.9% |
宁夏金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76 | 4.8% |
宁夏银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4 | 4.2% |
宁夏铂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4 | 4.2% |
合 计 | 12,000 | 100%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
1、债务人: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
3、保证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6,600万元。
6、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7、保证期间: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基于新澳羊绒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违约风险和
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新澳羊绒拥有良好的信用等级,不存在为失信被列执行人情形,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控股子公司新澳羊绒其它小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且为员工跟投平台,受限于其自身能提供用于担保的资产有限,故无法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3年预计担保的议案》,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上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03,050.97万元,占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2.92%。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之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过担保,也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