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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八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0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23-049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召开八届董事会一次会议的通知,公司八届董事会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23年9月19日15:45在公司707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潘煜双、王诗鹏,合计2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朱在龙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汪为民先生、戈海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成立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同意由独立董事朱锡坤先生、董事朱在龙先生、戈海华先生、姚洁青女士组成战略发展委员会,由朱在龙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由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王诗鹏先生、董事汪为民先生组成审计委员会,由潘煜双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由独立董事王诗鹏先生、朱锡坤先生、董事朱在龙先生组成提名委员会,由王诗鹏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由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朱锡坤先生、董事盛晓英女士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朱锡坤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长朱在龙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王志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姚洁青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总经理王志明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姚洁青女士、盛晓英女士、徐海伟先生、鲁富贵先生、廖昌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盛晓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9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八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艳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燕飞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朱在龙先生、汪为民先生、戈海华先生、王志明先生、姚洁青女士、盛晓英女士及董事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个人简历详见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姚洁青吴艳芳
联系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
电话0573-859693280573-85969328
传真0573-859633200573-85963320
电子信箱yaojq0518@126.comwyf226@126.com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简历:

徐海伟先生,中国籍,1968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董事,绿创工业(马)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景兴(江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历任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公司四工程公司财务科主管会计,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公司平湖分公司财务部财务主任,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活用纸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徐海伟先生持有公司50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被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鲁富贵先生,中国籍,197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平湖市景兴物流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省平湖市信息化行业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平湖市安全生产技术协会副会长。历任平湖第二造纸厂秘书、厂办副主任,浙江景兴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企划部副经理、团委书记,本公司管理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监事、总经理助理等职。鲁富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被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廖昌吕先生,中国籍,1975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本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技术主管、品技部部长、项目制浆段负责人、技术中心经理、项目经理、品管部经理、工程项目部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等职。廖昌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被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吴艳芳女士,中国籍,197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广东长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本公司行政部经理助理,证券部副经理。吴艳芳女士持有公司24.2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被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刘燕飞女士,中国籍,1987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内审负责人、审计部经理。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本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刘燕飞女士持有公司25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被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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