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7日召开了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9月15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393,743,087 | 20.72 |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58,351,315 | 13.60 |
3 | 蒋建圣 | 36,166,686 | 1.90 |
4 | 周林根 | 33,660,748 | 1.77 |
5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24,937,171 | 1.31 |
6 | 彭政纲 | 19,500,000 | 1.03 |
7 | 安本亚洲有限公司-安本标准-中国A股股票基金 | 17,090,944 | 0.90 |
8 | 刘曙峰 | 15,774,732 | 0.83 |
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14,728,510 | 0.78 |
10 | 陈鸿 | 13,874,986 | 0.73 |
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公司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