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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比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9

证券代码:833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公告编号:2023-086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9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白厚增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李奇庚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鼓励和稳定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增强员工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整体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的紧密结合,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目标达成,公司拟提名张昌飞、弭苗苗、孙立强、吴东仪、姜阳、彭晓庐、胡蔓颖、陈家豪、唐立安9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4人,包括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上述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李奇庚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李奇庚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章程》、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督、管理机构/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业务;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等;⑩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李奇庚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3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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