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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药业:202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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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0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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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料 目 录

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三、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 6

四、议案及内容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7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安排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25日14:4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9:15-11:30,下午1:00-3: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01号千金药业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9日

二、会议主持:蹇顺董事长

三、现场会议流程:

(一)主持人宣布开会并介绍到会股东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四)主持人提名并通过本次会议参与清点表决票的股东代表和监事名单

(五)审议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六)主持人询问股东对上述表决议案有无意见,若无意见,其他除上述议案以外的问题可在投票后进行提问。

(七)股东和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现场投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到后台计票,并将统计结果发至上市公司服务平台

(九)律师宣读见证意见书

(十)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依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会议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股东在大会上有权发言,但应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并提交发言提纲,否则秘书处有权拒绝其发言要求。

五、大会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宣读完后股东再统一发表意见。

七、会议期间请参会人员注意会场纪律,并请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将其设定为静音状态。特殊情况请到会场外打电话。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5日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表决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一、本次会议有1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候选人最低得票数=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半数。

二、本次大会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选举监事时,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1票表决权。

股东投票时具有完全的自主权,既可以将其全部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将其部分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三、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四、表决票应当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及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参加清点。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5日

议案1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结合主要股东提名情况,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提名朱金花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9月25日

附件:朱金花女士简历

朱金花:女,1977 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96年7月至2012年12月,在株洲千金药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财务部会计、营销财务销售主管、营销财务费用主管、营销财务经理助理、财务部核算主管;2013年1月至2017年7月,任株洲千金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任株洲千金文化广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18 年3月起,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总经理。除在公司担任审计法务部总经理外,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它的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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