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5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8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9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超援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确保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健全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核查<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1、本次列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列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综上所述,本次列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