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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铁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8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

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3年9月18日,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修复”)72.6024%股权及杭州普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普捷”,与“大地修复”合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包括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或“本次交易”)。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前,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27.30%;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29.7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预计将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会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本次交易对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且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承诺,如中国节能认购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后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公司本次重组后总股本的30%,则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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