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默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嘉兴” 或“子公司”)作为公司募投项目“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及“海盐智能巡检装备生产与智能电力产品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建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中不超过19,888.59万元人民币向煜邦嘉兴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2,778,549.7元,其中包括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20,815,703.14元以及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962,846.56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