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邹淦荣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19,774,027.82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