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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关于股东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9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所需经营资金以及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股东厉冉先生及其配偶拟为厉冉先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子公司(范围限于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子公司”)合计无偿提供授信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被担保子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不提供反担保,担保事项以银行与担保人签署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银行与担保人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二)上述担保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厉冉先生、厉达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该事项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

厉冉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厉冉先生为公司关联方,上述无偿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厉冉先生,中国国籍,现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821,30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7.81%,厉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厉冉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无偿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为保证公司日常所需经营资金以及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股东厉冉先生及其配偶拟为被担保子公司合计无偿提供授信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被担保子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不提供反担保,担保事项以银行与担保人签署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银行与担保人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东及其配偶为被担保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无偿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3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接受上述关联人提供的无偿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接受股东及配偶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及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厉冉先生及配偶为被担保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免于公司

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接受厉冉先生及配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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