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3-035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盈森”)、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芯龙”)、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美盈森”)、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贵州省习水县美盈森科技有限公司、涟水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期限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2023年6月1日分别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因经营需要,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于2023年9月15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0843662】}的签署程序。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向公司授信20,000万元额度,除公司自身可用额度外,东莞美盈森可用额度为5,000万元,东莞美芯龙可用额度2,000万元,
佛山美盈森可用额度5,000万元,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可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对东莞美盈森、东莞美芯龙、佛山美盈森的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股东大会审批额度 (万元)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万元) | 本次担保前剩余额度 (万元) | 本次担保金额 (万元)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万元) | 本次担保后剩余额度 (万元) |
公司 | 东莞美盈森 | 80,000 | 43,500 | 36,500 | 5,000 | 48,500 | 31,500 |
东莞美芯龙 | 10,000 | 4,500 | 5,500 | 2,000 | 6,500 | 3,500 | |
佛山美盈森 | 20,000 | 1,000 | 19,000 | 5,000 | 6,000 | 14,000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年01月04日法定代表人:张珍义注册资本:67,500.2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大洲大东路627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专业设计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家居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玩具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莞美盈森100%股权,东莞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万元) | 176,380.56 | 184,882.28 |
负债总额(万元) | 85,674.67 | 86,762.21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21,682.78 | 22,995.52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79,895.17 | 79,858.79 |
净资产(万元) | 90,705.90 | 98,120.07 |
资产负债率 | 48.57% | 46.93% |
项目 | 2022年度(经审计) | 2023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万元) | 151,628.72 | 56,513.98 |
利润总额(万元) | -3,143.48 | 1,081.12 |
净利润(万元) | -3,184.20 | 1,091.73 |
东莞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王治军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大洲大东路627号1号楼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隐藏信息防伪技术的开发,高新材料的研发,无线射频标签、导热界面材料、电磁屏蔽吸波产品的生产及整体解决方案服务,特种标签材质的精密模切,智能卡终端读写设备的开发与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标签和精密模切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生产、销售:劳保用品、日用口罩(非医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莞美芯龙100%股权,东莞美芯龙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万元) | 29,699.07 | 31,105.80 |
负债总额(万元) | 9,726.20 | 9,639.33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3,042.39 | 1,442.39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9,667.74 | 9,609.53 |
净资产(万元) | 19,972.86 | 21,466.47 |
资产负债率 | 32.75% | 30.99% |
项目 | 2022年度(经审计) | 2023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万元) | 14,086.42 | 5,865.93 |
利润总额(万元) | 3,687.10 | 1,766.13 |
净利润(万元) | 3,112.80 | 1,493.61 |
东莞美芯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8日法定代表人:张珍义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富路63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包装服务;玩具制造;玩具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佛山美盈森100%股权。佛山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万元) | 46,738.07 | 45,303.25 |
负债总额(万元) | 13,682.58 | 13,203.11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0 | 0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13,637.31 | 13,157.48 |
净资产(万元) | 33,055.49 | 32,100.14 |
资产负债率 | 29.28% | 29.14% |
项目 | 2022年度(经审计) | 2023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万元) | 16,377.19 | 8,297.16 |
利润总额(万元) | 747.66 | -942.76 |
净利润(万元) | 781.32 | -955.35 |
佛山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具体情况
《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0843662】}授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受信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申请人名称 | 业务类别 | 可用额度 | 担保方式 | 额度最长占用期间 |
1 | 东莞美盈森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无追索权国内买方保理(京信链) | 5000万元 | 担保 | 2023年9月11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止 |
2 | 东莞美芯龙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无追索权国内买方保理(京信链) | 2000万元 | 担保 | |
3 | 佛山美盈森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无追索权国内买方保理(京信链) | 5000万元 | 担保 |
受信人就上述每一申请人在每一具体业务合同[指申请人为使用本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额度而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订立的、依法构成申请人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之间具体业务项下合同关系的法律文件(无论其名称如何),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子数据或其他有效形式的有关业务的合同、协议、承诺、业务凭证等]下
和本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申请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9月15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6.95%。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7,300万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5.89%。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0843662】}。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