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应当与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3年5月17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后,董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由每股
8.51元调整为每股8.21元。
董事长丁彦辉先生、董事罗艳君女士、丁崇彬先生、赵凯先生、赵阳女士、任永红先生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3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预留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董事丁崇彬先生、赵阳女士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相关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董事丁崇彬先生、赵阳女士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