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遵守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内控鉴证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有效的内部控制。该所在审计工作中能针对公司出现的问题提出管理建议,较好满足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2、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我们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本次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交易对方风险相对可控,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我们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同意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苏勇、白云霞、程林张卫东、于伟霞、孙志祥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