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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5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审议、表决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辛洪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辛洪燕女士、李小敏先生、陆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贤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肖继辉、郭飏、黎文飞

2023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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