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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54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5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54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下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审议意见

(一)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1)说明安装服务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关资质。(2)列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安装服务费具体内容、金额、期限、用工情况等,并进一步说明安装服务费占比较低的合理性。

三、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关联交易。根据申报文件,(1)发行人报告期内通过监事黄海平控制的海天机电采购IC控制板;(2)发行人与李华林、段永共同设立灵鼎智能,后发行人转让灵鼎智能20%股权并将控制权转让给李华林、段永、朱屏怀。请发行人:(1)说明通过子公司直接采购IC控制板是否存在技术失窃密风险及发行人采取的防范

措施。(2)说明IC控制板采购渠道是否属于发行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如何保证供应的稳定性,是否与上游签署长期合作协议或约定排他性条件,是否有替代产品或技术路径。(3)说明2023年1-6月海天机电采购物资的处理情况,是否直接或间接销售给发行人,海天机电未来经营规划。(4)结合各期锂电行业订单签署情况,说明在间歇式匀浆设备需求明显增长的情况下出让灵鼎智能控制权的合理性。(5)说明灵鼎智能是否具备独立产购销能力,是否向发行人外的客户直接供应产品,同类产品单价、毛利率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6)结合实缴出资、经营决策等,说明发行人未将灵鼎智能纳入合并报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模拟测算如合并报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7)李华林、段永、朱屏怀受让发行人20%股权的资金来源,是否接受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资助,是否存在股份代持。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安装服务采购。请发行人:(1)结合安装服务具体项目内容,说明报告期内相关安装服务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2)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安装服务费占比是否符合行业惯例。(3)列表分析2020-2022年度前五大安装服务供应商采购金额对应的具体安装项目、合同总金额、约定的安装具体内容、安装期限、实际安装具体内容、用工人数、用工时长等,说明安装服务费占比较低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安装服务供应商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经营业绩。请发行人结合新能源锂电行业发展趋势和发行人主要客户变动频繁、逾期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及销售模式等情况,说明对发行人可能产生的影响,期后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发行人避免客户的流失,提高客户粘性的具体措施。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北京证券交易所2023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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