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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金轮:关于“金轮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6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轮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076;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2025年10月14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3年9月27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14号)核准,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14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4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707号”文同意,公司21,400万元可转债于2019年1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轮转债”,债券代码“128076”。“金轮转债”自2020年4月20日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前正处于转股期。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金轮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金轮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轮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自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至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止。自2023年9月27日(星期三)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期间,“金轮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各位债券持有人留意!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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