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8日以书面及通讯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杜伟民先生,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实际审计范围等决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办理签署服务协议等相关事项。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审核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