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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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8月30日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24名,代表股份数共1,383,032,123股,占2023年9月8日公司总股份3,737,586,804股(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的37.0033%。
现场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数共1,304,482,0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9017%。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
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21名,代表股份数共78,550,0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016%。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2名,代表股份数共78,565,0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0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名,代表股份数共1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名,代表股份数共78,550,0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016%。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碧安先生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董事黎锦坤先生,独立董事黄俊辉先生、罗绍德先生,监事会主席彭卓卓先生,监事陈卫东先生,董事会秘书黄建民先生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喻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总表决情况 | 1,382,902,423 | 99.9906% | 129,700 | 0.0094% | 0 | 0.000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78,435,387 | 99.8349% | 129,700 | 0.1651% | 0 | 0.0000% |
此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喻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崔宏川律师、戴余芳律师现场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