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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5

证券代码:837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3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明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443,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2人,出席2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443,11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443,11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朱平华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吴红英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监事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朱平华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408,11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股数3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8月修订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08修订版)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408,11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股数3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35,000100.00%00.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梦泽、汪奎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朱平华监事任职2023年9月14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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