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9月15日,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423,540股,占公司总股本389,343,352股的比例为0.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60元/股,最低价为15.6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9,192,06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2.4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9日和2023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3)。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9月1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2,423,540股,占公司总股本389,343,352股的比例为0.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60元/股,最低价为15.6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9,192,06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