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家汇路 560 号 3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8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8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股) | 30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264,350,836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1,249,721,091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股) | 14,629,745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9.3188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58.6324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0.686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顾立立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管一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力珩先生因公务未出席;副总裁刘文杰先生出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董事候选人钱志刚先生 | 1,264,254,412 | 99.9924 | 是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01 | 董事候选人钱志刚先生 | 15,857,122 | 99.3956 | - | - | - | -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1/2 以上审议通过及当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国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芳芳、齐元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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