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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车: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6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23-032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车(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向其参股的墨西哥哈利斯科州瓜达拉哈拉4号线DLS项目公司CONSORCIO TREN LIGERO LINEA 4GUADALAJARA, S.A.P.I. de C.V.(以下简称“瓜四项目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9.94亿墨西哥比索(折人民币约4.25亿元),期限不超过20年。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属于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瓜四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所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为瓜四项目公司提供借款,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稳定与发展,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与葡萄牙上市公司MOTA-ENGIL SGPS, S.A.(以下简称“MOTA公司”)的墨西哥分公司(以下简称“MEM公司”)按49%、51%的持股比例共同成立了瓜四项目公司。为项目需要,香港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对瓜四项目公司提供借款9.94亿墨西哥比索(折人民币约4.25亿元),期限不超过20年,利率为12%-14%左右,无反担保措施。瓜四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所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为瓜四项目公司提供借款,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属于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瓜四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CONSORCIO TREN LIGERO LINEA 4 GUADALAJARA,S.A.P.I. de C.V.

2、注册地:Avenida Rubén Darío No. 1533, office 1-A, Colonia Providencia,4th section, 44630, Guadalajara, Jalisco, Mexico

3、主要办公地点:Avenida Horacio 828, Colonia Polanco, Section IV, AlcaldíaMiguel Hidalgo, C.P. 11550, Mexico City, Mexico

4、董事长:TIAGO DE BRITO RIBEIRO ALVES CASEIRO

5、注册资本:20.44亿墨西哥比索(折人民币约8.74亿元)

6、主营业务:为瓜达拉哈拉大都市区南区综合出行模式(四号线)的项目提供公共交通系统的设计、执行项目、施工、设备和运营服务。

7、主要股东:香港公司持股49%,MEM公司持股51%

8、主要财务指标:瓜四项目公司系2022年8月24日新设立的公司,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瓜四项目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瓜四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情况

MOTA公司成立于1946年,系一家总部设在葡萄牙的工程建筑类公司,其业务覆盖欧洲、非洲及拉丁美洲超过40个国家。MOTA公司于1987年在葡萄牙里斯本交易所上市,业务类型包括工程建造(公路、铁路、桥梁、机场、房产等建设)、环境服务(垃圾收集及处理)、能源(发电及售电)、交通设施特许经营等。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MOTA公司32.4%的股权。

MEM公司是MOTA公司的墨西哥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墨西哥的基础设施和民用建筑领域工作,推进市场开拓,支持母公司其他业务领域进

入墨西哥,同时,MEM公司也是拉美区域总部。

MEM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务资助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后续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公司将在签署财务资助协议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未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公司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是经各股东方协商一致,按照所持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为瓜四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稳定与发展,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

2、香港公司将对瓜四项目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持续关注,掌握其资金用途,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与瓜四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所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为瓜四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或项目开展需要。被资助对象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整体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人民币4.25亿元,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27%。无逾期未收回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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