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二零二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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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2年12月23日出具的《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2〕011150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发行人”、“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落实函所提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落实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回复中涉及补充披露与修订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 | 楷体(加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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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问题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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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进一步披露对苹果产业链的依赖情况,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回复]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七)发行人对苹果产业链依赖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对苹果产业链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苹果产业链厂商销售额合计分别为9,968.70万元、28,716.95万元、20,338.73万元和3,575.8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41%、53.77%、35.64%和14.3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苹果公司 | 766.61 | 21.44% | 1,523.91 | 7.49% | 1,975.03 | 6.88% | 1,040.20 | 10.43% |
富士康 | 1,117.26 | 31.24% | 7,406.15 | 36.41% | 10,107.42 | 35.20% | 2,132.23 | 21.39% |
捷普 | 1,673.75 | 46.81% | 10,487.82 | 51.57% | 16,634.50 | 57.93% | 6,796.26 | 68.18% |
米亚 | 18.22 | 0.51% | 920.85 | 4.53% | - | - | - | - |
苹果产业链收入合计 | 3,575.83 | 100.00% | 20,338.73 | 100% | 28,716.95 | 100% | 9,968.70 | 100% |
主营业务收入 | 24,984.56 | - | 57,073.44 | - | 53,411.06 | - | 39,237.17 | - |
苹果产业链收入占比主营业务收入 | - | 14.31% | - | 35.64% | - | 53.77% | - | 25.41% |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苹果产业链的收入覆盖了苹果公司以及主要的苹果体系PVD镀膜代工厂商富士康、捷普、米亚等。发行人在苹果产业链上述收入结构符合苹果体系经营特点,不存在销售集中于苹果体系单一代工厂商的情形。
2、发行人对苹果产业链存在依赖的风险,但该依赖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随着公司与苹果公司合作的深度与广度不断扩大,发行人来自于苹果产业链的收入占比较大,公司2022年全年来自苹果产业链的销售收入占比为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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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对苹果产业链存在依赖的风险,但该依赖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对于苹果产业链收入占比较高,与行业经营特点一致,不存在下游行业较为分散而公司自身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况
公司对于苹果产业链收入占比较高与下游客户的市场格局及公司战略有关,与行业经营特点一致,不存在下游行业较为分散而公司自身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况。
①消费电子巨大的市场需求和较高的市场集中度
从长期来看,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发展不断成熟,随着5G技术不断普及,出货量长期维持在较高水平。苹果公司作为目前全球消费电子行业的龙头企业,其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在性能、质量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其出货量大,市场占有率高,对真空镀膜设备的需求量大。另外,近年来受芯片短缺、华为被制裁等事件影响,不同手机品牌出现明显分化趋势,苹果iPhone14系列的发布与出货以及iPhone13持续良好的市场表现,苹果手机的销量持续上升,同比上升26.80%,环比上升68.40%,苹果手机呈现逆势上涨的市场表现,其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尤其是在高端智能手机市场方面,苹果公司占有率处于高位水平。
发行人主要产品真空镀膜设备需求目前主要集中在消费电子产业,消费电子行业市场容量巨大,且集中度高,发行人对苹果产业链的依赖与消费电子行业特征相符,不存在下游行业较为分散而公司自身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况。由于苹果在消费电子市场的领先地位,很多终端客户涉及苹果产业链的公司对苹果产业链的收入占比均处于较高水平,如智信精密、通泰盈、六淳科技等公司,其苹果产业链收入占比近几年超过70%甚至更高比例。
②发行人执行“大客户战略”
发行人在目前有限的生产资源条件下,通过执行“大客户战略”策略,对重大客户或具备战略意义的客户优先集中公司优势资源予以对接合作。苹果公司对设备供应商的生产工艺、产品精密度等有较高要求,能提供较为优厚的价格条件和利润空间及现金流,优先满足苹果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的需要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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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主动选择的结果,从而导致发行人来自苹果产业链的收入及占比较高。另外对苹果产业链执行“大客户战略”,也有助于发行人树立品牌形象和行业地位,以及促进获取行业其他客户的业务机会。
(2)苹果产业链客户在其行业中的地位稳定、透明度较高、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苹果及其产业链公司在消费电子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行业地位稳定,其中大部分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子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较高、在运营管理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经营情况良好,且历年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3)公司与苹果产业链合作历史较长、业务具有较强粘性和可持续性,相关交易的定价具有公允性
消费电子行业是发行人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之一,发行人凭借优秀的设计制造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和应用方案解决能力,成功把握苹果公司智能手机产品迭代更新的机遇,与其开展合作,并逐步切入其供应商体系。自2017年以来,发行人与苹果产业链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发行人积极配合苹果公司开展设备的设计开发及终端产品的开发测试等工作,技术研发实力得到了苹果公司的认可。因此,发行人与苹果公司的合作深入密切,具有较强粘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作为苹果的合格供应商,相关产品符合苹果的要求后,采购价格由苹果公司与公司直接协商确定或者由其产业链公司与公司协商确定价格,公司会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市场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报价,交易价格公允。
(4)公司与苹果产业链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业务获取方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公司的业务获取历经初步接洽、签署协议、实验验证、批量试生产等一系列的供应商审核流程,业务获取方式独立。公司能成功入选苹果供应链,证明自身在消费电子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和竞争优势。在市场化的竞争中,公司凭借自身的生产能力及研发能力以公开公平的方式获得市场的认可,公司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公司与苹果产业链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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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发行人对苹果产业链存在依赖,但发行人与苹果公司的合作关系较为稳定,双方的合作关系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发行人针对苹果产业链依赖采取的应对措施
(1)加强非苹果产业链业务发展
近几年来,公司通过与苹果公司深度合作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和口碑,对非苹果产业链客户已经具备较强的持续拓展新客户的能力,通过不断研发新型真空镀膜设备和开拓其他业务,在行业内形成了品牌效应,逐步切入国内知名企业的供应商体系,为发行人业绩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非苹果产业链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非苹果产业链收入 | 21,408.73 | 36,734.71 | 48.76% | 24,694.11 | -15.63% | 29,268.48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85.69% | 64.36% | - | 46.23% | - | 74.59% |
发行人近年在除苹果产业链外逐步切入国内知名企业的供应商体系,单年度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客户有22家(如浙江日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正和忠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其他消费品、工业品、科研院所等领域。
随着发行人在产能、资金规模的持续扩大,在满足苹果产业链相关合作的需求外,发行人将持续推动在非苹果产业链的客户开拓和销售业绩的增长,发行人对苹果产业链的依赖将逐渐降低。
(2)布局新兴产业,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空间
除了在消费电子领域的持续深入外,发行人亦积极拓展其他新兴产业或经济附加值高的产业,如汽车智能驾驶方面的比亚迪、麦格纳等客户,工业品应用如飞机前挡玻璃(靖江港口)、光刻掩膜版等领域,新能源应用领域如PVD铜箔复合集流体应用(亨通光电、嘉元科技)等,以及季华实验室等科研院所,谋求企业产品多元化发展。发行人具备独立开发新领域业务的能力,并将积极进行市场开拓以降低对苹果公司及消费电子领域的依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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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来重点加大对新能源领域的资源投入,包括公司目前已推向市场的PVD铜箔复合集流体应用设备,汽车智能驾驶方面的设备生产和客户开拓等。上述下游市场具备市场空间巨大、发展前景明朗、国家政策鼓励等有利因素,大规模进入上述战略新兴产业将会有效改善发行人目前依赖苹果产业链的局面。”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中补充披露如下:
“(二)对苹果产业链依赖的风险
作为目前全球消费电子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的苹果公司及其产业链厂商是发行人的重要客户。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苹果产业链厂商的合计销售额分别为9,968.70万元、28,716.95万元、20,338.73万元和3,575.8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41%、53.77%、35.64%和14.31%,来自苹果产业链厂商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额比例分别为36.74%、61.95%、49.74%和22.97%,发行人来自于苹果产业链厂商的销售收入和毛利占比较高。随着公司与苹果公司合作的深度与广度不断扩大,发行人对苹果产业链存在依赖的风险。
如未来公司无法在苹果产业链的设备制造商中持续保持优势,无法继续维持与苹果产业链的合作关系,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除此以外,若未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苹果公司的产品市场需求出现下滑,则可能影响苹果系列产品的销量,进而影响公司等上游设备供应商的市场需求,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近年来,受我国劳动力和土地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以及降低中美贸易摩擦可能产生的影响,苹果公司将部分产能向印度、越南等地进行转移。如果公司无法顺利对接苹果及其代工厂商的海外需求,将会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取得并核查发行人销售明细,了解发行人来自苹果产业链收入规模及占比情况。
2、查阅消费电子行业研究报告等公开资料,了解全球及中国智能手机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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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数据,分析行业状况及前景;
3、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发行人与苹果产业链公司的合作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及其他领域市场开拓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对苹果产业链的依赖情况,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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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名): | |
李志荣 |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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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本回复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签名): | |
罗志明 |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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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王 辉 | 潘云松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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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回复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签名): | |
潘海标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