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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5

股票简称:晶丰明源 股票代码:688368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Bright Power Semiconductor Co., LT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3号9-11层、2号102单元)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

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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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任何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次债券,即视作同意《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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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不满足投资者适当性的投资者进入转股期后所持可转换债券不能转股的风险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将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设置了赎回条款,包括到期赎回条款和有条件赎回条款,到期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有条件赎回价格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所持可转债面临赎回的情况下,考虑到其所持可转债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如果公司按事先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投资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设置了回售条款,包括有条件回售条款和附加回售条款,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满足回售条款的前提下,公司可转债持有人要求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公司将面临较大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兑付资金压力并存在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或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风险。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晶丰明源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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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不设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胡黎强、刘洁茜、夏风、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强的一致行动人胡黎琴、思源8号基金,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夏风的一致行动人林煜、烜鼎星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特就参与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出具承诺如下:

承诺人将视情况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承诺人承诺,若出现如下情形,则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1)承诺人(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自然人股东之配偶、父母、子女)本次可转债发行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

(2)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将导致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要求的情形。

若承诺人参与认购本次可转债且认购成功的,承诺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若承诺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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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风险

1、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此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若公司经营活动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2、可转债到期未能转股风险

本次可转债转股情况受转股价格、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及预期等诸多因素影响。如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未达到债券持有人预期等原因导致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3、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或下修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中已设置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但未来在触发转股股价格修正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可能基于市场因素、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多重因素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进而未能实施。若发生上述情况,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无法实施的风险。

此外,若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获股东大会通过,但修正方案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公司之后股票价格仍有可能低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上述情况的发生仍可能导致投资者持有本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能实施转股的风险。

4、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的风险

公司股价走势受到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将因此降低,从而导致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蒙受损失。虽然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但若公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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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股价仍低于转股价格,仍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5、可转债发行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鉴于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如果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可能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进一步下降的风险,但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根据假设测算,可能不会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等指标被摊薄。但是一旦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性,公司依然存在即期回报因本次发行而有所摊薄的风险。

6、发行认购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于可以转换成公司普通股,所以其价值受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较大。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发行期间,如果发行人股价持续下行,则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一定发行风险。

7、未提供担保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8、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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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或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的事项,导致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或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与发行人有关的其他风险

1、业绩大幅下滑及亏损的风险

2022年,由于经济环境变动、市场需求萎缩、渠道库存冗余、公司产品价格下调等多方面原因,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利润为负。2023年上半年,由于市场复苏不及预期、清除渠道库存冗余及持续研发投入等原因,公司利润为负。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预计未来公司在技术研发、人员费用方面仍需保持较大的投入。如果市场复苏缓慢,产品销售及研发项目进展不及预期,预计公司未来仍可能出现持续亏损的情形。

2、行业周期风险

集成电路产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伴随全球集成电路产业从产能不足、产能扩充到产能过剩的发展循环,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行业波动。如果由于宏观经济、贸易摩擦等因素引致下游市场整体波动,或者由于芯片行业出现投资过热、重复建设的情况,进而导致产能供应在景气度较低时超过市场需求,将对包括公司在内的行业内企业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2022年以来,集成电路产业整体景气度有所下降,如果未来行业整体低迷状态持续,将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行业增长风险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电源管理芯片设计企业之一。公司业务分电源管理芯片和控制驱动芯片两大类,具体包括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AC/DC电源管理芯片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四大产品线。其中,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是公司报告期内主要收入来源,占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55%、86.09%、83.93%和77.68%。随着我国通用LED照明产品市场渗透率趋于稳定,加之国际贸易局势、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传统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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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行业已从高速发展阶段进入相对成熟稳定期,已不具备向上发展时期的快速增长环境,如智能LED照明、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AC/DC电源管理芯片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等其他产品线行业增长不及预期,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集成电路产品,从行业趋势看,集成电路产品价格呈现下降趋势。导致集成电路产品价格下降的因素包括:技术及工艺进步带动集成度提高,使得集成电路产品成本下降;市场竞争加剧压缩产品利润空间。公司电源管理芯片产品的行业竞争较为激烈,未来不排除行业竞争格局变化使得公司需要通过降价方式应对,而以降价作为竞争手段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5,214.51万元、39,083.95万元、25,329.15万元和25,867.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35%、13.95%、10.07%和9.96%,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30%、19.41%、19.60%和20.20%。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37.18万元,占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

7.96%。公司产品技术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如果未来出现由于公司未及时把握下游行业变化或其他难以预计的原因导致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且其价格出现迅速下跌的情况,将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6、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根据业务战略展开的产业并购,存在由于溢价收购带来的商誉减值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并购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7,850.95万元、7,850.95万元、7,850.95万元、33,792.71万元,系2020年收购上海莱狮和上海芯飞、2023年收购凌鸥创芯形成。

如未来相关资产经营状况恶化,将有可能出现商誉减值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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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无形资产减值风险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外购知识产权形成较大金额无形资产。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24,416.62万元,占公司期末净资产比重为15.43%。其中,因购买力来托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相关专利及专有技术所有权形成的无形资产13,089.04万元,占公司期末净资产比重为

8.27%;因收购凌鸥创芯股权形成的无形资产9,674.17万元,占公司期末净资产比重为6.11%。后续若发生技术迭代或上述购买专利及专有技术盈利能力未达预期,则可能导致无形资产发生减值,从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六、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规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3)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形式及时间间隔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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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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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公司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根据公司的累计可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情况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经营情况提出、拟定,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4)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进行审议;

(5)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配现金红利的原因及未用于分配现金红利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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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应当经过详细论证后,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9、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和透明等。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情况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2021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8,120,32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63%。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1年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派金额暂按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2,030,08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计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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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完成归属并于2022年5月16日上市流通,公司股本总额由62,030,080股变为62,903,780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2,903,78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1,615,120元。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5月实施完毕。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1,600,00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0年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派金额暂按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1,600,00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计算基础。”

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完成归属并上市流通,公司股本总额由61,600,000股变为62,030,080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2,030,08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2,030,080元。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5月实施完毕。

4、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至2022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31,364.52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18,013.91万元的

174.11%。具体分红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①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②占比情况 ③=①/②
2022年度--20,586.68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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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25,161.5167,742.0737.14%
2020年度6,203.016,886.3390.08%
三年累计现金分红31,364.52
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13.91
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11%

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可持续性发展。公司上市以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了现金分红,今后公司也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相应分红规划实施现金分红。

1-1-14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不满足投资者适当性的投资者进入转股期后所持可转换债券不能转股的风险 ...... 2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 3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情况 ...... 3

五、特别风险提示 ...... 3

六、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 8

目 录 ...... 14

第一节 释 义 ...... 18

一、普通术语 ...... 18

二、专业术语 ...... 19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1

一、公司基本情况 ...... 21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21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3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 27

五、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37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 39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40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40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43

三、其他风险 ...... 44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1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51

二、科技创新水平以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 ...... 51

1-1-15三、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56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变化情况 ...... 61

五、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 64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70

七、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83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 107

九、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技术情况 ...... 122

十、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25

十一、上市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27

十二、境外经营情况和境外资产情况 ...... 127

十三、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 128

十四、最近三年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是否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 133

十五、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 133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34

一、审计意见 ...... 134

二、财务报表 ...... 135

三、主要财务指标 ...... 141

四、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 143

五、财务状况分析 ...... 151

六、经营成果分析 ...... 188

七、现金流量分析 ...... 209

八、资本性支出分析 ...... 212

九、技术创新分析 ...... 212

十、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216

十一、本次发行的影响 ...... 219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220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 220

二、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

1-1-16保的情况 ...... 223

三、同业竞争情况 ...... 223

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 224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36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23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背景和经营前景 ...... 236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239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 252

五、本次募投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 254

六、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255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57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257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59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发行人科技创新的作用 ...... 268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 268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269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 269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 269

第十节 声明 ...... 284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8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285

三、保荐人声明 ...... 286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288

五、为本次发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89

六、为本次发行承担债券信用评级业务的机构声明 ...... 290

七、董事会声明 ...... 29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92

附件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末的主要房屋租赁情况 ...... 293

附件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拥有的专利情况 ...... 297

1-1-17附件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拥有的主要商标情况 ...... 316

附件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 ...... 320附件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拥有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情况322

1-1-18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可转债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931.30万元(含本数)的行为
募集说明书《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晶丰香港晶丰明源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Bright Power Semiconductor (HongKong) Limited,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莱狮上海莱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芯飞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杭州晶丰杭州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都晶丰成都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海南晶哲瑞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三亚沪蓉杭三亚沪蓉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晶芯海海南晶芯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奥银苏州奥银湖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思源8号基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胡黎琴持有100%份额的并由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思勰投资思源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星宿6号基金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夏风配偶林煜持有100%份额的并由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烜鼎星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汉枫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凌鸥创芯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公司,2023年4月收购部分股权后纳入合并报表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A股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即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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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受托管理协议》《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审计机构、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发行人评级机构、东方金诚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三年一期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
元、万元、亿元除特别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集成电路、芯片、ICIntegrated Circuit,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采用半导体制作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集成电路设计将系统、逻辑与性能的设计要求转化为具体版图物理数据的过程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又称版图设计,集成电路设计过程的一个工作步骤,即把有连接关系的网表转换成晶圆制造厂商加工生产所需要的布图连线图形的设计过程
模拟芯片Analog IC,处理连续性模拟信号的集成电路芯片被称为模拟芯片。模拟信号是指用电参数,如电流和电压的值,来模拟其他自然量而形成的电信号,模拟信号在给定范围内通常表现为连续的信号。模拟芯片可以作为人与设备沟通的界面,并让人与设备实现互动,是连接现实世界与数字虚拟世界的桥梁,也是实现绿色节能的关键器件
LED发光二极管(Light Emitting Diode)其核心部分是由p型半导体和n型半导体组成的晶片,在p型半导体和n型半导体之间有一个过渡层,称为PN结。在半导体材料的PN结中,注入的少数载流子与多数载流子复合时会把多余能量以光的形式释放出来,从而把电能直接转换为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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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照明采用LED作为光源的照明方式
晶圆又称wafer,是硅半导体集成电路制作所用的硅晶片,由于其形状为圆形,故称为晶圆;在硅晶片上可加工制作成各种电路元件结构,使其成为有特定电性功能的IC产品
封装把晶圆上的硅片电路,用导线及各种连接方式,加工成含外壳和管脚的可使用芯片成品的生产加工过程
副芯主要包含MOS、二极管、三极管等,公司产品的配套材料。其中:MOS指(Metal-Oxide-Semiconductor Field-Effect Transistor),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是一种可以广泛使用在模拟与数字电路的场效晶体管,通常作为标准器件搭配驱动电路使用。 二极管是一种两端单向开关。其作用是响应施加的信号,充当一个电压极性的闭合开关和反向极性的打开开关。 三极管是一种控制电流的半导体器件。其作用是把微弱信号放大成幅度值较大的电信号。
IDMIntegrated Device Manufacturer的缩写,即集成电路整合元件企业运营模式,该类公司采用垂直布局,涵盖集成电路设计、晶圆加工及封装和测试等各业务环节,形成一体化的完整运作模式
Fabless无晶圆厂的集成电路企业经营模式,采用该模式的厂商仅进行芯片的设计、研发、应用和销售,而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外包给专业的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厂商
AC/DC交流转直流的电源转换器
DC/DC直流转直流的电源转换器
BCD工艺一种单片集成工艺技术。这种技术能够在同一芯片上制作双极性晶体管Bipolar、CMOS和DMOS器件,因而被称为BCD工艺
MCUMicro Control Unit的缩写,即微控制单元,又被称为单片微型计算机、单片机,是集CPU、RAM、ROM、定时计数器和多种I/O接口于一体的芯片
POL负载点DC/DC转换器模块,放置在尽可能靠近负载的位置
ErP标准欧盟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要求建立框架的指令,具体指电光源和独立控制器ErP法规(EU)2019/2020及配套的能效标签法规(EU)2019/2015
DALI标准数字照明控制国际标准,全称为数字可寻址接口标准
RDL芯片的重布线层
EMI电磁干扰
VCC电容用于芯片供电单元的储能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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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Bright Power Semiconductor Co., Ltd.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3号9-11层、2号102单元
股票简称晶丰明源
股票代码688368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2008-10-31
法定代表人胡黎强
注册资本6,293.7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半导体芯片及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研发、销售,系统集成,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支持为AC/DC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发展提供基础环境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主要涉及AC/DC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业务,属于集成电路产业细分领域,其政策环境与集成电路产业密切相关。集成电路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组成部分,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大量鼓励政策支持包含AC/DC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在内的整体集成电路行业发展。

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集成电路作为“十四五”的国家重大科技前瞻性、战略性方向。同年上海市政府办公厅颁布《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提升5G通信、桌面CPU、人工智能、物联网、汽车电子等核心芯片研发能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2020年8月,国务院颁布《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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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制定出台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八个方面政策措施,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大力培育集成电路领域企业。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为集成电路产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带动国内AC/DC芯片、DC/DC芯片行业进入长期快速增长通道。

2、下游应用领域广阔,带动AC/DC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市场发展电源管理芯片负责为电子设备提供所需求的电能,是其“动力”的来源,对于各类电子系统而言都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随着现代电子系统的日益复杂化和智能化,AC/DC电源管理芯片、DC/DC电源管理芯片等电源管理芯片在集成度、转换效率、响应速度等各方面性能不断提升,同时,促使其下游应用逐渐从低端消费电子向高端工业、汽车电子等泛工业领域转型。应用领域将得到拓展为行业发展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扩大业务布局,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聚焦于公司的模拟芯片主业,包括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扩大电源管理芯片业务规模,深化公司在AC/DC和DC/DC领域的业务布局,有效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市场占有率。同时,募投项目综合考虑了市场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契合行业未来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充分发挥规模优势,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2、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货币资金、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将相应增加。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资产负债率预计维持在合理水平,债务偿还与利息支付面临的风险较小。后续可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资本结构得以优化,公司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同时,随着本次募投项目效益的实现,公司盈利水平与经营效率预计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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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931.3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四)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

本次可转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931.30万元(含本数)。

公司已经制定《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五)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所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931.3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20,452.7720,452.77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7,761.9337,761.93
3补充流动资金12,716.6012,716.60
合计70,931.3070,9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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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六)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七)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具体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原A股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八)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九)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承销保荐费用【】
律师费用【】
审计及验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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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评级费用【】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
合计【】

(十)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的主要日程安排如下表所示:

日期发行安排
【】年【】月【】日(T-2)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年【】月【】日(T-1)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年【】月【】日(T)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年【】月【】日(T+1)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公告;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年【】月【】日(T+2)刊登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结果缴款;网下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缴款;网上、网下到账情况分别验资
【】年【】月【】日(T+3)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认最终配售结果
【】年【】月【】日(T+4)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以上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及时公告并修改发行日程。

本次可转债发行承销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不进行停牌。

(十一)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十二)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的证券不设持有期限制。

(十三)本次发行可转债规模合理性分析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公司债券余额为0元,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70,931.30万元(含本数)。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为150,271.47万元(未经审计),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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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净资产的比例为47.20%,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五十。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2,763.16万元、57,851.33万元和-30,697.67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规模按70,931.30万元计算,并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1.57%、31.96%、39.33%、39.06%。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半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95.46万元、50,523.18万元、-40,555.25万元、21,351.83万元。最近一年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所波动,主要系2022年受产业周期波动影响,公司下游客户库存清理,采购需求减少,导致2022年公司销售收入下降、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降低,同时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1,647.20万元,主要为当年支付的产能保证金约2.1亿元和长期预付款约1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从而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023年上半年,随着市场环境好转,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有所改善。综上,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模具有合理性。

(十四)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公司于2019年10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87,287.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74.24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余额3,629.07万元,此外,前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100万元尚未归还。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729.07万元,尚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8.54%。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70,931.3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聚焦于模拟芯片主业,有利于扩大市场份额,深化公司在AC/DC和DC/DC领域的业务布局,有效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市场占有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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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募投项目综合考虑了市场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契合行业未来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充分发挥规模优势,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聚焦主业,理性融资,融资规模合理。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一)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二)债券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三)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五)评级事项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东方金诚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出具的【2023】0462号《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晶丰明源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东方金诚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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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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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6)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7)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9)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受托管理人;

(2)公司董事会;

(3)单独或合计持有当期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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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当公司提出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变更本期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保证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对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7)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8)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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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交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减资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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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转股价格不得向上修正。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交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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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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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内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一)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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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二)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以及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1、违约事件

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如下:

(1)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2)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10,000万元,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3)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10,000万元,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4)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且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或其被托管/接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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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7)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如有);

(8)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未能按照规定或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义务、信用风险管理职责等义务与职责以致对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一直持续二十(2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

(9)发行人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2、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如果上述约定的发行人违约事件发生,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有效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本次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下救济措施,债券受托管理人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后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1)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

①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

②所有迟付的利息;

③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

④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延迟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

(2)协议项下发行人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债券持有人通过会议决议的形式豁免。

(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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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保证按照本次债券发行条款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次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债券本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债券利息或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发行人将承担因延迟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管理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

五、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黎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3号9-11层、2号102单元
董事会秘书汪星辰
联系电话021-51870166
传真号码021-5027509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保荐代表人邵熠、潘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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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协办人朱迪
项目组成员田来、乔立、蓝博靖
联系电话021-38966534
传真号码021-3896650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颜华荣
住所杭州市老复兴路白塔公园B区2号楼、15号楼
经办律师孙敏虎、潘添雨、陈程
联系电话0571-85775888
传真号码0571-85775643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杨志国、朱建弟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谢嘉、方秀虹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号码021-63392558

(五)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号码021-68808888

(六)收款银行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开户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号码4000010209200006013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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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崔磊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3号楼-5层至45层101内44层4401-1
经办人员张熙凡、朱凌一
联系电话021-68818909
传真号码8610-62299803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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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业绩大幅下滑及亏损的风险

2022年,由于经济环境变动、市场需求萎缩、渠道库存冗余、公司产品价格下调等多方面原因,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利润为负。2023年上半年,由于市场复苏不及预期、清除渠道库存冗余及持续研发投入等原因,公司利润为负。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预计未来公司在技术研发、人员费用方面仍需保持较大的投入。如果市场复苏缓慢,产品销售及研发项目进展不及预期,预计公司未来仍可能出现持续亏损的情形。

(二)技术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具有产品更新换代及技术迭代速度较快等特点,持续研发新产品是公司在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目前,行业内企业主要从客户需求出发,结合工艺升级设计并开发新产品。但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电源管理芯片产品的更新时间不断缩短,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和技术趋势、突破技术难关,无法研发出具有商业价值、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将对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新产品研发风险

电源管理芯片产品的应用领域较为广泛,部分技术具有通用性。公司在LED照明电源管理行业已经具备了一定市场优势地位和市场占有率,利用已有的通用技术及工艺优势扩展新的产品线,扩展AC/DC及DC/DC电源管理芯片领域业务,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存在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

3、人才流失及技术失密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技术储备及研发能力上,对技术人员的依赖程度较高。当前公司多项产品和技术处于研发阶段,在新技术开发过程中,客观上也存在因人才流失而造成技术泄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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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针对人才流失风险,公司建立了包括薪酬、绩效及股权在内的多渠道激励模式,不断吸引行业内优秀人才,建立技术领先、人员稳定的多层次人才梯队。此外,公司的Fabless经营模式也需向委托加工商提供相关芯片版图,存在技术资料的留存、复制和泄露给第三方的风险。

(三)经营风险

1、产品结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下游应用领域集中在LED照明行业。较为集中的产品类型及下游应用有助于公司在发展初期集中精力实现技术突破,快速占领细分市场并建立竞争优势,但同时也导致公司对下游行业需求依赖程度较高,整体抗风险能力不足。如果LED照明产品的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未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布局,将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2、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集成电路产品,从行业趋势看,集成电路产品价格呈现下降趋势。导致集成电路产品价格下降的因素包括:技术及工艺进步带动集成度提高,使得集成电路产品成本下降;市场竞争加剧压缩产品利润空间。公司电源管理芯片产品的行业竞争较为激烈,未来不排除行业竞争格局变化使得公司需要通过降价方式应对,而以降价作为竞争手段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Fabless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设计行业较为常见的Fabless运营模式,与行业内主要的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均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凭借稳定的加工量、共建产线等合作模式获得了一定的产能保障,同时公司掌握了自主研发的工艺平台,降低对供应商工艺的依赖。但上述措施仍无法完全消除Fabless模式下供应链风险。若集成电路行业制造环节的产能与需求关系发生波动将导致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产能不足,公司产品的生产能力将受到影响。

4、人才培养不能有效满足业务发展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及产品线的进一步完善,对具有较高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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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芯片设计人才需求量与日俱增。集成电路行业中,模拟芯片设计对相关人才的专业性及经验要求更高,优秀的设计人员需要精通包括半导体物理特性、工艺制程及电路设计等多项技术,同时需要较长时间的技术沉淀及积累方可参与或主导相关模拟芯片产品的研发及设计。由于对相关人才的培养时间较长,公司存在人才建设无法满足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20年末至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8,914.81万元、28,312.64万元、16,622.4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22%、12.30%、15.40%;2023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18,454.63万元。2023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21,059.34万元。2020年末至2023年6月末公司账龄在半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达99.00%以上,公司现阶段应收账款账龄较短,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相对较小。但未来受市场环境变化、下游客户经营情况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存在因货款回收不及时、应收账款金额增多、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引致的风险。

2、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5,214.51万元、39,083.95万元、25,329.15万元和25,867.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35%、13.95%、10.07%和9.96%,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30%、19.41%、19.60%和20.20%。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37.18万元,占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

7.96%。公司产品技术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如果未来出现由于公司未及时把握下游行业变化或其他难以预计的原因导致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且其价格出现迅速下跌的情况,将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3、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根据业务战略展开的产业并购,存在由于溢价收购带来的商誉减值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并购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7,850.95万元、7,850.95万元、7,850.95万元、33,792.71万元,系2020年收购上海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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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和上海芯飞、2023年收购凌鸥创芯形成。如未来相关资产经营状况恶化,将有可能出现商誉减值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4、无形资产减值风险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外购知识产权形成较大金额无形资产。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24,416.62万元,占公司期末净资产比重为15.43%。其中,因购买力来托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相关专利及专有技术所有权形成的无形资产13,089.04万元,占公司期末净资产比重为8.27%;因收购凌鸥创芯股权形成的无形资产9,674.17万元,占公司期末净资产比重为6.11%。如后续发生技术迭代或上述购买专利及专有技术盈利能力未达预期,则可能致使无形资产发生减值,从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5、持续扩大支出引起的潜在偿债及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1.57%、31.96%、39.33%和39.06%。流动比率分别为3.91、2.50、1.90和1.87,速动比率分别为3.47、2.01、1.53和

1.49。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提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剔除股份支付后的研发费用分别为9,652.11万元、17,424.38万元、27,997.13万元和15,045.17万元,为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并加速新业务布局,公司预计将保持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规模并视需要增加投入。

如果未来下游市场波动导致公司收入持续下滑,或研发投入产业化水平不及预期,存在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本息,使得公司经营性资产被债权人处置,进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的潜在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周期风险

集成电路产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伴随全球集成电路产业从产能不足、产能扩充到产能过剩的发展循环,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行业波动。如果由于宏观经济、贸易摩擦等因素引致下游市场整体波动,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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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芯片行业出现投资过热、重复建设的情况,进而导致产能供应在景气度较低时超过市场需求,将对包括公司在内的行业内企业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2022年以来,集成电路产业整体景气度有所下降,如果未来行业整体低迷状态持续,将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行业增长风险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电源管理芯片设计企业之一。公司业务分电源管理芯片和控制驱动芯片两大类,具体包括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AC/DC电源管理芯片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四大产品线。其中,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是公司报告期内主要收入来源,占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55%、86.09%、83.93%和77.68%。随着我国通用LED照明产品市场渗透率趋于稳定,加之国际贸易局势、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传统LED照明行业已从高速发展阶段进入相对成熟稳定期,已不具备向上发展时期的快速增长环境,如智能LED照明、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AC/DC电源管理芯片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等其他产品线行业增长不及预期,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以内销为主,外销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4.56%、3.33%、9.01%和6.21%,产品主要出口国家及地区包括新加坡、越南等。上述国家及地区对我国的贸易政策相对稳定,公司暂未受到国际贸易摩擦及贸易保护主义的直接影响。如未来贸易政策变化,则可能产生新的贸易摩擦,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所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931.3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1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20,452.7720,4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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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7,761.9337,761.93
3补充流动资金12,716.6012,716.60
合计70,931.3070,931.30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及严谨的论证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能够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对全面提升公司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可能因技术障碍、投资成本、市场环境、客户需求等方面出现的不利变化,可能面临项目无法按期、充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部分投向于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实施进度主要根据发行人及行业过往建设经验确定,项目预计效益主要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点的市场购销价格、历史经验以及未来预测市场情况等测算得出,综合考虑了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各种因素。若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项目管理和实施等方面的不可预见风险,或项目建成后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导致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滑、下游需求不及预期、原辅材料成本上升等情形,将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低于、晚于预期效益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后,发行人将新增大量固定资产,项目投入运营后,将相应增加较多折旧摊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拥有良好的盈利前景,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效益能够较好地消化新增资产折旧摊销的影响,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时间周期,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实现的因素较多,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项目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或晚于预期,则新增折旧摊销将影响公司经营利润,从而致使公司因折旧摊销大幅增加而存在未来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4、部分募投项目尚未取得建设用不动产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购置场地实施,发行人已与房产交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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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签署《购房意向书》且交易对方已提供的产权证书,不涉及集体建设用地,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违规使用农地等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根据发行人与房产交易对方签署的《购房意向书》,发行人取得拟购置场地不存在实质障碍。但仍存在交易对方违约、拟购房产无法交付的风险,可能延缓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此外,上海市办公楼整体供应量较大,发行人可选择的替代房源较多,如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取得该等房产,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实施进度按计划推进,并已推出一系列智能LED照明芯片产品,但因行业技术不断革新,出于风险管控和谨慎性考虑,公司在产品规划、技术测试等方面进行充分评估验证,对于募集资金的投入较为慎重,因此对募投项目的研发进度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同时因为受特殊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公司为积极配合和响应政策要求,导致研发人员的招聘、到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发进度。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保证募集资金运用合理、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判断,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2年10月延长至2024年6月。

(二)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及政府补助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主要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满足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条件,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按照10%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取得了有效期为三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31001791,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高新技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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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所得税减免通知的规定,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因此2022年度、2023年度1-6月公司按照15%的税率计提企业所得税。

3、子公司上海莱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8年11月27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1831001607。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子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实际执行税率为15%。

4、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相关政策,子公司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满足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条件: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故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子公司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在获利当年度起,第一年、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第四年按照12.50%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满足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条件: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故2023年度为子公司获利年度起的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5、凌鸥创芯子公司南京元晨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小型微利企业,于2023年度减按20%税率计缴所得税,同时2023年度享受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

此外,报告期各期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766.60万元、2,248.47万元、5,326.15万元和483.49万元,主要为技术开发相关的各类扶持资金。

如果未来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较大变化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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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或者相关政府补助金额减少或取消,公司将可能面临利润总额下滑,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风险

1、不满足投资者适当性的投资者进入转股期后所持可转换债券不能转股的风险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将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设置了赎回条款,包括到期赎回条款和有条件赎回条款,到期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有条件赎回价格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所持可转债面临赎回的情况下,考虑到其所持可转债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如果公司按事先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投资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设置了回售条款,包括有条件回售条款和附加回售条款,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满足回售条款的前提下,公司可转债持有人要求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公司将面临较大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兑付资金压力并存在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或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风险。

2、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此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若公司经营活动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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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转债到期未能转股风险

本次可转债转股情况受转股价格、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及预期等诸多因素影响。如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未达到债券持有人预期等原因导致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4、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或下修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中已设置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但未来在触发转股股价格修正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可能基于市场因素、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多重因素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进而未能实施。若发生上述情况,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无法实施的风险。

此外,若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获股东大会通过,但修正方案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公司之后股票价格仍有可能低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上述情况的发生仍可能导致投资者持有本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能实施转股的风险。

5、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的风险

公司股价走势受到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将因此降低,从而导致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蒙受损失。虽然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但若公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股价仍低于转股价格,仍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6、可转债发行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鉴于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如果公司对本次发行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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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可能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进一步下降的风险,但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根据假设测算,可能不会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等指标被摊薄。但是一旦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性,公司依然存在即期回报因本次发行而有所摊薄的风险。

7、发行认购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于可以转换成公司普通股,所以其价值受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较大。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发行期间,如果发行人股价持续下行,则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一定发行风险。

8、未提供担保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9、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或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的事项,导致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或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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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类别股份数量(股)所占比例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2,937,100100%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合计62,937,100100%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 (股)
1胡黎强境内自然人15,306,42524.32-
2夏风境内自然人14,021,56022.28-
3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0,812,00017.18-
4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星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58,0752.00-
5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思源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58,0752.00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56,5202.00-
7北京才誉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才誉中国价值多策略对冲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955,3341.52-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半导体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849,4771.35-
9上海湖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奥银湖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41,7961.02-
1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630,7481.00-

二、科技创新水平以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

(一)公司科技创新水平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电源管理芯片设计企业之一,公司技术水平先进、工艺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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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成熟,并拥有多项专利和专有技术,多项核心技术处于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在LED照明电源管理领域,公司在高精度恒流技术等方面实现了技术突破,掌握了LED照明驱动芯片设计的关键性技术,并推出了LED照明驱动的整体解决方案,突破了国外芯片企业对LED照明驱动芯片的垄断,并在恒流精度、源极驱动等技术指标上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另一方面,公司突破了产品集成度的限制,于行业内率先实现了单芯片及无VCC电容的产品设计,增强了我国LED产业的竞争力。

在AC/DC电源管理芯片领域,公司自主研发了多项核心技术及工艺平台,AC/DC电源管理芯片产品具有优异的瞬态响应性能、高效率、高集成度、高可靠性等特点。公司自主研发的ACOT控制技术和磁耦传输技术,能够迅速地对负载变化作出响应,确保供电的稳定和连续;同时能够提高电源效率,从而减少功耗尤其是待机功耗并提高整体性能。公司自有的700V工艺平台能够使AC/DC芯片以较小体积提供更多的功率,并做到外围电路的高度简化,使其非常适用于空间有限的应用。此外,公司的产品采用了特有的可靠性设计,包括针对隔离型电源特别的防穿通设计和磁耦传输技术,能够提高电源的可靠性和耐久性,降低产品失效和停机的风险。

在DC/DC电源管理芯片领域,目前多相控制器国内以传统的模拟控制方式为主,公司率先开发出数字多相控制技术,目前已经有从4相到16相的一系列产品。同时,公司创新性地提出了多相电源提升动态响应技术,在检测到负载急剧增加时,通过智能变化多相电源控制器的控制信号,来给负载补充能量,防止输出跌落,提升DC/DC多相控制器的动态响应能力,相关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国内已获授予且尚在有效期内的专利权共311项,包括130项发明专利、179项实用新型专利和2项外观设计专利;在国外已获授予且尚在有效期内的专利权共25项,均为发明专利。已取得55项国内注册的商标,2项国外注册的商标;已取得23件软件著作权;取得248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较高,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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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研发投入18,933.9930,315.2829,891.1515,759.28
营业收入61,531.38107,939.98230,234.82110,294.2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30.77%28.09%12.98%14.29%

公司具体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情况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技术情况”。

(二)公司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和措施

公司始终重视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拥有丰富的集成电路设计经验,随着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逐步建立了契合公司发展战略、分工明确的研发组织结构,形成了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制定了多层次的激励制度,形成了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

(1)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推进技术自主创新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研发组织体系,形成了包括IC研发、系统研发、器件研发、工艺研发、测试、产品、技术支持等研发相关部门。完善的研发体系有利于推动公司的技术自主创新,同时为公司LED电源管理芯片、AC/DC电源管理芯片、DC/DC电源管理芯片、电机控制驱动芯片等产品业务发展提供支撑,促进产品快速迭代、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核心研发部门的职能分工如下:

研发相关部门研发人员岗位具体工作描述
IC研发CTO构建公司自有的技术领先工艺平台,提升公司竞争力 配合工艺部门开发低压BCD工艺,包括:实现0.18umBCD工艺量产,并研发90nmBCD工艺及芯片样品
模拟设计工程师负责公司AC/DC芯片、DC/DC芯片、控制驱动芯片的模拟电路设计等
版图工程师负责公司AC/DC芯片、DC/DC芯片、控制驱动芯片的版图设计等
数字设计工程师负责公司DC/DC芯片的数字电路设计等
系统研发系统应用工程师负责公司各类芯片产品应用评估和方案研发
系统架构工程师负责公司各类芯片产品系统验证和新应用方案研发
电机控制算法工程师负责电机控制的系统需求分析和电机控制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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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相关部门研发人员岗位具体工作描述
略及算法的设计与研发
IPM封装负责IPM产品研发,产品封装设计
嵌入式软件工程师负责控制驱动产品项目的方案设计、产品的单片机软件代码设计、编写和调试
软件应用工程师负责DC/DC产品、控制驱动芯片软件应用评估和方案研发
硬件应用工程师负责控制驱动芯片硬件应用评估和方案研发
器件研发器件开发工程师负责新工艺平台的器件研发
版图工程师负责公司工艺平台器件的版图设计等
工艺研发工艺开发工程师负责工艺平台的研发
高压器件及IP研发工程师负责新工艺平台、高压IP的定义和研发
版图设计服务工程师负责公司工艺平台的版图设计等
设计服务和CAD工程师负责tapeout项目版图设计服务工作、工艺设计文档编写、低压器件TCAD工作
foundry接口工程师负责与foundry工艺相关的事项,以及新工艺开发中和foundry的沟通
测试&产品测试工程师负责AC/DC芯片的终端测试程序编写与验证
产品工程师负责AC/DC新品验证与可靠性测试,以及量产导入
可靠性工程师负责芯片和封装可靠性测试的前期评估和方案制定、芯片成品可靠性测试与验证
质量工程师负责产品质量的处理、分析、整改和回复
失效分析工程师负责芯片和封装可靠性测试的前期评估和方案制定
实验室工程师负责实验室仪器仪表的校验工作,保证仪器仪表按照CNAS实验室标准使用
质量体系工程师公司质量体系维护,公司流程审核,环境物质管理
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支持工程师负责AC/DC、DC/DC、外置电源、控制驱动客户现场技术支持

(2)健全研发流程及制度,确保研发过程可控

公司建立了以客户需求为基础的研究开发理念,满足多样化的客户需求。公司业务部门对国内外市场进行广泛的调研,深入了解行业动向及客户需求状况形成调研意见,公司研发部及产品部根据业务部门的调研意见制定立项报告并完成产品的研发。同时,公司注重加强与外部科研院校的合作,采取多种技术合作研发模式,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通过对外技术开发与交流加速技术研发速度,把握最新前沿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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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产品开发流程如下:

(3)建立激励机制,鼓励研发创新

集成电路设计能力是采用Fabless模式的芯片设计公司最为核心的竞争力,是集成电路行业内原始创新的体现和价值创造的源泉。集成电路设计人才对于模拟芯片行业的重要性程度更甚于其他芯片产品领域,因为模拟芯片更依赖研发团队长期的经验积累及持续的优化。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激励机制的管理创新,公司建立了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从而稳定研发团队、巩固研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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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了包括薪酬、绩效及股权在内的多渠道激励模式,不断吸引行业内优秀人才,建立技术领先、人员稳定的多层次人才梯队。与此同时,公司还通过持续推出股权激励及给出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方案等方式不断吸纳行业内的高端、专业人才加盟,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

三、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示意图如下所示:

(二)重要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拥有7家直接控股子公司,10家直接参股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出资份额
1海南晶芯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000.00100%
2杭州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5,000.00100%
3成都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5,000.00100%
4上海莱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1,000.00100%
5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1,000.00100%
6晶丰明源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5万美元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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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出资份额
7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289.5361.61%
8青岛聚源芯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200.0020.66%
9深圳美凯山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13.5018.84%
10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12.4010.28%
11上海爻火微电子有限公司131.766.15%
12深圳鲲鹏元禾璞华集成电路私募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94,910.005.27%
13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100.003.33%
14海南火眼曦和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300.002.59%
15上海类比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1,440.271.92%
16宁波群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4,969.710.73%
17宁波隔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835.940.72%

其中,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海南晶芯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南晶芯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04-21
注册资本9,000万元
实收资本4,130万元
持有权益比例100%
主要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与迎宾路交叉口中环广场1#写字楼2608房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半年度/2023年6月30日3,863.803,519.84--274.88
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644.442,494.73--335.27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2023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2、杭州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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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600万元
持有权益比例100%
主要业务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188号5幢101室、102室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半年度/2023年6月30日959.56-5,073.48--4,794.14
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日1,401.49-3,104.4994.34-6,882.41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2023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3、成都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成都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07-05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600万元
持有权益比例100%
主要业务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销售;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3号楼B区8楼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半年度/2023年6月30日877.01-2,650.90--1,568.84
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日1,195.83-1,448.97283.02-2,554.92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2023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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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莱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莱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06-30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持有权益比例100%
主要业务集成电路及电子元器件的研发、设计、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14幢22301-1715座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半年度/2023年6月30日1,269.511,252.63--28.97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1,304.361,281.60--61.33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2023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5、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05-12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持有权益比例100%
主要业务一般项目:半导体芯片的设计、研发、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电子科技、半导体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半年度/2023年6月30日20,312.8416,921.1214,962.141,992.08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19,245.8614,073.7113,744.281,937.21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2023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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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Bright Power Semiconductor(Hong Kong) Limited

公司名称Bright Power Semiconductor(Hong Kong) Limited/晶丰明源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05-10
注册资本5万美元
实收资本5万美元
持有权益比例100%
主要业务晶丰明源产品的海外销售及服务
注册地址RMS 05-15, 13A/F SOUTH TOWER WORLD FINANCE CTR HARBOUR CITY 17 CANTON RD TST KLN, HONG KONG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美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半年度/2023年6月30日294.81177.88427.32-26.54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411.85181.06992.3818.11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2023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7、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08-16
注册资本289.5255万元
实收资本289.5255万元
持有权益比例61.61%
主要业务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智路6号兴智科技园B栋第15层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半年度/2023年6月30日13,369.2912,093.217,058.202,027.40
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日14,246.3812,065.9312,386.514,222.37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2023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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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1、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胡黎强直接持有公司15,306,425股份,持股比例

24.32%,为公司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胡黎强、刘洁茜夫妇。截至2023年6月30日,胡黎强直接持有发行人24.32%的股份,胡黎强通过其一致行动人思勰投资思源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控制发行人2.00%的股份,胡黎强、刘洁茜夫妇通过海南晶哲瑞控制发行人17.18%的股份,二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发行人43.50%的表决权股份。胡黎强、刘洁茜所持有的股份、控制的表决权已足以对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并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胡黎琴为胡黎强之一致行动人,二者系兄妹关系。2023年5月,胡黎强、胡黎琴作为甲方,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思源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思源8号基金”)作为乙方,双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增加胡黎琴持有100%份额的并由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思源8号基金为胡黎强的一致行动人。

该协议主要条款规定:乙方不可撤销地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及其他各项重大事项决策方面的意思表示与甲方保持一致,并以甲方的意思表示为准采取一致行动,做出与甲方相同的意思表示;在保持一致行动期间,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乙方将股东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召集权等全权委托甲方行使,无需再向甲方出具书面委托书;乙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任何变动,须事先获得甲方书面许可方能进行;甲乙双方承诺,因甲方持股和乙方持股合并适用《减持新规》等规则,未来如有股份增减持行为,需严格遵守增减持规定,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甲乙双方作为一致行动人,股份应合并进行信息披露;甲方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统一进行甲乙方的信息披露;本协议在乙方作为晶丰明源股东期间有效。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简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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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黎强先生,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荣获“上海市领军人才”、“第八届上海科技企业家创新奖”等荣誉。历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力通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安森美半导体设计(上海)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龙鼎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华润矽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设计经理;200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刘洁茜女士,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大连华南系统有限公司销售助理、上海东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行政专员、通用电气(中国)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实验室工程师、科孚德机电(上海)有限公司采购专员;2009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自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及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1、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文名称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曾用名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3519.4911万元
成立日期2012-05-04
主要经营场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与迎宾路交叉口中环广场1#写字楼2609房
股东结构胡黎强持股2.8413%(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洁茜持股2.8413%,孙顺根持股11.6475%,李宁持股8.6947%,汪星辰持股5.7498%,周占荣持股2.8749%,刘江持股2.8413%,张海福持股2.8413%,黄河持股2.8413%,陈东持股2.8413%,朱伟巨持股2.8413%,邹勤谦持股2.8413%,祁丰持股2.8413%,郭天持股2.8413%,钱志存持股2.8413%,李辉持股2.8413%,孙曼持股2.8413%,邱伟持股2.8413%,毛焜持股2.8413%,郁炜嘉持股2.8413%,刘海持股2.8413%,徐雯持股2.8413%,刘秋凤持股2.8413%,郜小茹持股2.8413%,高志勇持股2.8413%,李阳德持股2.8413%,张辉持股2.8413%,杨彪持股2.8413%,于得水持股2.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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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权益分配比例胡黎强1.232%,刘洁茜58.8617%,孙顺根17.4814%,李宁10.5789%,汪星辰4.1621%,周占荣2.081%,于得水1.4875%,张辉0.5634%,杨彪0.5634%,钱志存0.4696%,毛焜0.4696%,李辉0.2818%,郁炜嘉0.2089%,高志勇0.1878%,李阳德0.1878%,郜小茹0.1501%,徐雯0.141%,刘秋凤0.141%,刘海0.1128%,祁丰0.094%,邱伟0.094%,朱伟巨0.0751%,邹勤谦0.0751%,郭天0.0751%,孙曼0.0751%,刘江0.0375%,张海福0.0375%,黄河0.0375%,陈东0.037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控制关系胡黎强出资2.8413%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注: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了变更合伙企业名称(变更后名称为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经营范围、增加认缴出资总额等事宜,并约定本合伙企业持有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权益按照增资前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及增资前各合伙人间接持有晶丰明源股份数量为原则进行分配,不受本次增资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上表“晶丰明源权益分配比例”。此外,本次增资后胡黎强仍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胡黎强通过海南晶哲瑞控制的晶丰明源表决权比例不发生变化。

2、三亚沪蓉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文名称三亚沪蓉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11-24
主要经营场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与迎宾路交叉口中环广场1#写字楼2610房
股东结构李建华持股39.489%,秦岌持股19.7445%,胡黎琴持股19.7445%,胡黎瑛持股19.7445%,胡黎强持股1.2775%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制关系胡黎强出资1.2775%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3、杭州珠青杭教育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文名称杭州珠青杭教育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12-16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长城街22号223-109室
股东结构刘洁茜持股99%,贺立平持股1%
经营范围服务:教育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教育信息咨询(除出国留学中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制关系刘洁茜出资99%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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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及冻结的情况。

五、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相关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及股权激励相关承诺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相关人员已作出的主要承诺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股份限售承诺、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其他承诺,以及报告期内股权激励相关承诺,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请参见公司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之“第六节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前相关主体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正常。

2、实际控制人的其他承诺

1)实际控制人对广发信德、舟山和众信的回购承诺

2022年7月,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信德”)和舟山和众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舟山和众信”)与李鹏、南京道米、南京翰然、深圳达晨、中山点亮、武汉点亮、南京凌迅、南京六翼、深圳财智、朱袁正、无锡志芯等资产出让方签订《购买资产协议》,拟收购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实际控制人胡黎强(乙方1)、刘洁茜(乙方2)与广发信德、舟山和众信(甲方)于2022年7月签署了《关于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之业绩对赌与股权收购协议》,主要约定:

“乙方承诺,若公司出现下述任一情形(简称为“收购事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1和或乙方2收购甲方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乙方1和或乙方2应以现金形式收购:

(1)2022年-2023年,公司承诺各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10,000万元,若公司任一年度净利润低于上述业绩承诺,则触发乙方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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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之义务(该处及下文所称“净利润”均指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公司未能在甲方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之日后的24个月内实现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创业板或科创板挂牌上市或以不低于甲方认可的估值被第三方收购,或公司上市首日市值低于30亿元;

(3)丙方(凌鸥创芯)管理层重要成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出现不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行为;

(4)丙方(凌鸥创芯)管理层重要成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不利变化,并对公司上市有不利影响;

(5)公司出现重大诚信问题,尤其是公司出现广发信德不知情的账外现金销售收入时;

(6)公司的核心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广发信德书面同意的除外;

(7)公司被托管或进入破产程序;

(8)乙方持有的晶丰明源股票未能托管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9)乙方或丙方违反与甲方签署的本协议;

(10)乙方或晶丰明源就其有息负债的偿还发生逾期违约的;

(11)乙方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晶丰明源股份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12)乙方将其持有的晶丰明源股份对外质押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13)乙方对外提供保证担保的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14)晶丰明源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5)乙方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16)公司未能按照本协议第3.4条约定期限向甲方提供公司季度或年度财务报表,且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仍未能向甲方提供前述财务报表的;或者公司、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财务报表不齐全;或者公司、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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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任一收购事件发生时,乙方应当以现金形式收购甲方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乙方的收购价格按照以下方式计算确定:

(1)若乙方在甲方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之日后的12个月内完成收购的,乙方的收购价格【∑甲方投资款×(1+13.5%×甲方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之日至甲方收回全部投资款之日的存续天数÷360)+(3500万-2022年凌鸥创芯净利润)*38.8724%】;

(2)若乙方在甲方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之日后的12个月之外完成收购的,乙方的收购价格【∑甲方投资款×(1+14.5%×甲方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之日至甲方收回全部投资款之日的存续天数÷360)+(5000万-2023年凌鸥创芯净利润)*38.8724%】;

(3)上述(3,500万-2022年凌鸥创芯净利润)*38.8724%为负数时,取零值;(5,000万-2023年凌鸥创芯净利润)*38.8724%为负数时,取零值。”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收购事件目前均尚未发生。2023年4月19日,晶丰明源以现金收购广发信德、舟山和众信所持有的凌鸥创芯股权并完成工商登记。至此,本协议乙方(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刘洁茜)不再承担上述对赌义务。

2)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的回购承诺和业绩补偿承诺

2023年3月,发行人与凌鸥创芯股东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舟山和众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收购上述股东持有的凌鸥创芯38.87%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24,974.95万元。

基于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刘洁茜此前与广发信德、舟山和众信签署的《关于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之业绩对赌与股权收购协议》,胡黎强先生对本次晶丰明源收购广发信德、舟山和众信所持凌鸥创芯相关股权的回购承诺和业绩补偿承诺如下:

①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回购承诺

“①若凌鸥创芯2023年实现净利润低于10,000万元(指经有证券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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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胡黎强本人应当以现金形式收购目标股权,收购价格按照以下方式计算确定:

收购价格=∑晶丰明源本次收购款×(1+14.5%×晶丰明源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之日至晶丰明源收回全部投资款之日的存续天数÷360)+(5,000万-2023年凌鸥创芯净利润)*38.8724%;

如(5,000万-2023年凌鸥创芯净利润)*38.8724%为负数时,取零值。”

②实际控制人胡黎强业绩补偿承诺

“①业绩承诺:

1)业绩承诺期:2023年、2024年、2025年;

2)业绩承诺内容:2023年至2025年凌鸥创芯合计实现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对净利润的影响)不低于23,257.74万元。其中23,257.74万元系2023年实现10,000万元净利润以及2024年、2025年根据盈利预测实现6,469.12万元、6,788.62万元净利润合并计算取得。

3)三年业绩承诺期满后,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净利润实现情况进行审核,并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4个月内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②业绩补偿情况:

1)若业绩承诺期内,凌鸥创芯累计实际净利润数(剔除股份支付对净利润的影响)达到或超出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100%,实际控制人胡黎强无需进行业绩补偿,也不会要求公司对其进行任何业绩奖励。

2)若业绩承诺期内,凌鸥创芯累计实际净利润数(剔除股份支付对净利润的影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100%,胡黎强将进行业绩补偿并应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应补偿金额:

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凌鸥创芯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凌鸥创芯累计实际净利润数(剔除股份支付对净利润的影响)]*61.6139%(即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凌鸥创芯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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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市公司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应在收到上市公司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及时将应补偿金额一次性或分期汇入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③实际控制人胡黎强承诺的实施机制

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净利润实现情况进行审核,并在2023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出具专项净利润审核报告。

如2023年度凌鸥创芯净利润实现情况触发实际控制人回购承诺,并且晶丰明源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豁免要求胡黎强承担回购责任的,则胡黎强需按照其出具的业绩补偿承诺进行业绩补偿(业绩补偿参见上文“②实际控制人胡黎强业绩承诺”);如晶丰明源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未同意豁免胡黎强承担回购责任的,则胡黎强将按照上述回购承诺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参见上文“①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回购承诺”),并且无需按照其出具的业绩补偿承诺进行业绩补偿。

④实际控制人胡黎强承诺实施的审议程序

晶丰明源将在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3年度凌鸥创芯专项净利润审核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针对是否同意豁免要求胡黎强承担回购责任启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晶丰明源在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审议程序(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刘洁茜及其一致行动人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均应回避表决)后,可以豁免要求胡黎强承担回购责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协议中约定的各项事件目前均尚未发生,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回购义务和业绩补偿业务尚未触发。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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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刘洁茜以及胡黎强的一致行动人胡黎琴、思源8号基金承诺:

“1、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本法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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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胡黎强、刘洁茜、夏风、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强的一致行动人胡黎琴、思源8号基金,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夏风的一致行动人林煜、烜鼎星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特就参与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出具承诺如下:

承诺人将视情况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承诺人承诺,若出现如下情形,则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1)承诺人(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自然人股东之配偶、父母、子女)本次可转债发行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

(2)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将导致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要求的情形。

若承诺人参与认购本次可转债且认购成功的,承诺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若承诺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任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有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监事会成员3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董事会聘有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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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董事会秘书1人,财务负责人1人,经发行人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5人。发行人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本届任期起始日期本届任期终止日期
胡黎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2023年4月28日2026年4月28日
刘洁茜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4月28日2026年4月28日
夏 风董事2023年4月28日2026年4月28日
孙顺根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2023年4月28日2026年4月28日
洪志良独立董事2023年4月28日2026年4月28日
王晓野独立董事2023年4月28日2026年4月28日
赵歆晟独立董事2023年4月28日2026年4月28日
李 宁监事会主席2023年4月28日2026年4月28日
仲立宁监事2023年4月28日2026年4月28日
夏星星监事2023年4月28日2026年4月28日
汪星辰董事会秘书2023年4月28日2026年4月28日
徐 雯财务负责人2023年4月28日2026年4月28日
朱 臻研发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郜小茹设计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陈一辉设计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选聘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选举或任免程序以及公司内部的人事聘用制度。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

(1)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胡黎强、刘洁茜简历详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变化情况/(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夏风:男,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非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株洲市中南无线电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株洲市氧化锌避雷器厂副厂长,深圳市族兴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长沙族兴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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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技术总监。2008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孙顺根:男,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意法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杭州士康射频技术有限公司高级设计工程师、杭州茂力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高级设计工程师。2011年5月入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洪志良:男,194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历任沈阳工业大学讲师、复旦大学博士后、汉诺威大学访问教授等职位,曾兼任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职于复旦大学集成电路设计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兼任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奉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晓野:男,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曾任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歆晟:男,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加拿大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曾任安达信(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深审计师、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思倍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监事

李宁:男,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德州仪器半导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15年5月入职,现任公司国内销售部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23年4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仲立宁:女,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璨宇光电有限公司QE工程师、广达集团-达丰电脑(上海)有限公司品质系统专员、赫比(上海)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体系主管、上海纪元微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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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有限公司体系工程师。2014年2月入职,现任公司体系经理及内部审计负责人。2023年4月起,任公司监事。

夏星星:女,199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上海双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专员。2017年4月入职,现任公司薪酬福利专家。2023年4月起,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

汪星辰:男,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上海寰通商务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铁姆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业务开发经理、财务经理;奥升德功能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亚太区财务、行政总监;铁姆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业务财务经理、全球轴承业务财务总监。2015年6月至2022年2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徐雯:女,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上海纪元微科电子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4年5月入职,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朱臻,男,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历任瑞士苏黎世理工大学访问学者、复旦大学教师、华龙传真机有限公司研发经理、昂宝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设计总监、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副总经理、上海莱狮半导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研发副总经理。

郜小茹,女,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5年4月至2010年7月,就职于意法半导体研发(上海)有限公司任资深工程师;2010年8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上海新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任IC设计部经理;2013年4月至2019年10月,任公司高级IC设计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设计总监。

陈一辉,男,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历任瑞士苏黎世联邦理工大学集成系统实验室任助理研究员、瑞士苏黎世联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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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学生物工程实验室任博士后及高级研究员、亚德诺半导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主管模拟设计工程师、上海莱狮半导体有限公司研发副总经理。2020年1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设计总监。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在该单位所任职务兼职单位关联关系
胡黎强董事长、总经理三亚沪蓉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事长、总经理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刘洁茜董事、副总经理杭州珠青杭教育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夏风董事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技术总监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控制的企业
董事Keenway International Limited董事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控制的企业
董事武夷山市明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法定代表人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控制的企业
董事深圳元鸱培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王晓野独立董事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吉祥铝业(长兴)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桐乡市濮院服装城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洪志良独立董事复旦大学教授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奉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上海洪博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独立董事控制的企业
赵歆晟独立董事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上海思倍捷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上海胡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独立董事控制的企业
独立董事遥点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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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在该单位所任职务兼职单位关联关系
汪星辰董事会秘书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持股10.28%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2年度,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2022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万元)
1胡黎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67.88
2刘洁茜董事、副总经理61.18
3夏风董事0
4孙顺根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91.99
5洪志良独立董事10.80
6王晓野独立董事0
7赵歆晟独立董事10.80
8李宁监事会主席79.37
9仲立宁监事35.19
10夏星星监事23.43
11汪星辰董事会秘书90.01
12徐雯财务负责人58.24
13朱臻研发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4郜小茹设计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15陈一辉设计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注:董事夏风2022年度未从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王晓野系2023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未从公司领取薪酬。仲立宁、夏星星于2023年4月28日起担任公司监事,徐雯于2023年4月28日起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此处披露的为上述三人2022年所担任岗位的薪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直接持股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胡黎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5,306,4252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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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职务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2夏风董事14,021,56022.2800%
3李宁监事会主席130,0000.2066%
4汪星辰董事会秘书50,0000.0794%
5朱臻研发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2,0020.0032%
6郜小茹设计总监、核心技术人员19,2530.0306%
7陈一辉设计总监、核心技术人员19,7910.0314%
合计29,549,03146.9512%

2、间接持股情况

姓名职务间接持股主体持股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持有持股主体的权益比例间接持股比例
胡黎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812,0001.23%0.21%
刘洁茜董事、副总经理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812,00058.86%10.11%
夏风董事苏州奥银湖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41,7942.36%0.02%
李宁监事会主席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812,00010.58%1.82%
汪星辰董事会秘书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812,0004.16%0.71%
孙顺根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812,00017.48%3.00%
郜小茹设计总监、核心技术人员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812,0000.15%0.03%
徐雯财务负责人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812,0000.14%0.02%
合计15.93%

注:上表中“持有持股主体的权益比例”按照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针对“晶丰明源权益分配比例”的约定计算,具体约定情况详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变化情况/(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1、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变动情况最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1、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为胡黎强、刘洁茜、夏风、苏仁宏、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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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远、孙文秋、应俊,其中胡黎强为董事长。2020年5月22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胡黎强、刘洁茜、夏风、苏仁宏、洪志良、冯震远、赵歆晟为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洪志良、冯震远、赵歆晟为独立董事。原公司独立董事孙文秋、应俊离任。2020年5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胡黎强为发行人董事长。

2023年1月16日,因原独立董事冯震远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6年提出辞职,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王晓野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4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胡黎强、刘洁茜、夏风、孙顺根、洪志良、王晓野、赵歆晟为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洪志良、王晓野、赵歆晟为独立董事。原公司董事苏仁宏离任。2023年4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胡黎强为发行人董事长。

2、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为刘秋凤、周占荣、李宁,其中刘秋凤为职工代表监事。

2020年5月22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刘秋凤、周占荣、李宁为发行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其中刘秋凤为职工代表监事。

2020年5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秋凤为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2023年4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李宁、仲立宁、夏星星为发行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其中李宁为职工代表监事。原公司监事刘秋凤、周占荣离任。

2023年4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宁为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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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胡黎强为总经理,刘洁茜、孙顺根为公司副总经理,汪星辰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20年5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胡黎强为总经理,刘洁茜、孙顺根为公司副总经理,汪星辰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22年2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聘任邰磊为财务负责人,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汪星辰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继续担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2023年4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胡黎强为总经理,刘洁茜、孙顺根为公司副总经理,徐雯为财务负责人,汪星辰为董事会秘书。

4、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为胡黎强、孙顺根、毛焜、郁炜嘉、郜小茹。

2022年10月27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郁炜嘉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郁炜嘉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时,发行人新增认定朱臻先生、陈一辉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2023年1月31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毛焜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毛焜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股权激励情况如下:

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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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1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36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1名激励对象授予225.96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确定以2020年8月19日为授予日,以35.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6名激励对象授予27.2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1月19日为授予日,以35.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授予28.7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尚有0.05万股未授出,预留权益失效。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与《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首次授予对象离职,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5.96万股调整为215.04万股,作废10.92万股。同时,确定以2021年5月12日为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430,080股,归属的股权激励对象人数为189人。

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由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4人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或已离职,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9.226万股。同时,确定以2022年5月16日为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分别为419,140股、153,3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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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股权激励对象人数分别为183人、89人。

2、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8月19日为首次授予日,以8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63.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0年第二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7月29日为授予日,以79.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授予11.38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5月16日为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89,000股,归属股权激励对象人数为8名。

3、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4月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87.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62.18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0年第二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7.00元/股调整为86.00元/股。

2021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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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11月11日为授予日,以86.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授予8.18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3月17日为授予日,以86.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授予7.32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由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人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或已离职,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6.05万股。同时,确定以2022年5月16日为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12,260股,归属股权激励对象人数为12名。

4、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7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68.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授予35.32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1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11月11日为授予日,以

168.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授予4.02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4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13.8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7名激励对象授予89.2376万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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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股票。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股票激励计划。

6、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6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2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8名激励对象授予18.75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10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1.14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6月27日为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33,320股,归属股权激励对象人数为57名。

7、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9名调整为86名,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55.81万股调整为132.6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4.71万股调整为106.08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10万股调整为26.52万股,确定以2023年3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0.00元/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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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授予106.08万股限制性股票。

七、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芯片、驱动控制芯片的研发与销售,产品包括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AC/DC电源管理芯片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等。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芯片、驱动控制芯片的研发与销售,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6520)。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集成电路设计”。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公司所属行业为“集成电路”。

(二)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为工信部,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工信部主要负责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拟定技术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与行业相关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是行业内的指导、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能为贯彻落实政府有关的政策、法规,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本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和装备政策的咨询意见和建议;调查、研究、预测本行业产业与市场,根据授权开展行业统计,及时向会员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提供行业情况调查、市场趋势、经济运行预测等信息,做好政策导向、信息导向、市场导向工作等。

工信部和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构成了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管理和自律体系,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主管部门的产业宏观调控和行业协会自律规范的约束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主承担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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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公司所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自2000年以来,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将集成电路产业确定为战略性产业之一,大力支持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最近三年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

时间发布部门政策名称与行业相关内容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加大政府对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农村现代化;提高供给质量,带动需求更好实现;推动新型显示技术创新和应用等内容
2022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参考相关重点用能产品设备现行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综合考虑我国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发展阶段,对标国内外同类产品设备先进能效水平,将有关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划分为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三档。通知中罗列了20款能效三档水平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名单,其中LED筒灯、非定向自镇流LED灯、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三类产品名列其中。
2022年7月国家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加强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管理,控制过度亮化和光污染,并明确指出到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且30%以上城市建成照明数字化系统。
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2022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落实2022年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税收优惠政策。
2022年1月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瞄准传感器、量子信息、网络通信、集成电路等战略性前瞻性领域,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完善5G、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
2021年10月国务院《“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和运用规划》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健全高质量创造支持政策,加强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等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
2021年9月工信部等《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绿色低碳产品消费升级。扩大高质量绿色产品有效供给。扩大新能源汽车、光伏光热产品、绿色消费类电器电子产品等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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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发布部门政策名称与行业相关内容
2021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依托优质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协同创新,加大基础零部件、基础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产品、装备攻关和示范应用。
2021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五 部委《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指导各地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
2021年3月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于半导体照明产业,在数字经济重点产业、数字化应用场景专栏中,多处提及家居物联网产业、智慧文旅、智慧社区、智慧家居、智慧照明等,给予重点关注和支持。
2020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前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至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前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0年8月国务院《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对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 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五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通知包括永磁同步电动机、空气净化器、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室内照明用LED产品等8类产品,明确了实施规则的序号、产品名称、适用范围、依据的能效标准、实施时间等。

(三)行业近三年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技术升级,公司所在LED照明、AC/DC、DC/DC领域电源管理芯片和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领域均对产品技术提出更高要求。

在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领域,需要不断提高系统集成度、保证产品可靠性、符合终端产品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认证标准,以及对包括集成电路工艺、设计、封装等全产业链的整合等具有较高要求。其中智能LED照明驱动产品对调光、调色技术、待机功耗等技术指标要求更高;在AC/DC电源管理芯片领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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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升对负载变化的瞬态响应速度、为减少待机功耗而要求不断提高效率及功率密度、为精简外围需要而不断提高产品集成度及产品可靠性设计等;在DC/DC电源管理芯片领域,大电流应用对芯片设计、芯片工艺、封装和可靠性方面有较高要求,多相电源对各相电流的均流,动态响应都有较高要求;在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领域,MCU芯片内部结构复杂,包含了CPU、储存、ADC、驱动等多个功能模块,涉及架构设计、模拟信号采集、模拟数字混合、软硬件协同、验证测试技术等多个紧密关联、互相影响的技术领域,设计开发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性能指标,融合半导体器件物理、工艺设计、电路设计等多个专业技术领域,要求产品具有高效率、高功率密度、低噪音、低振动、高集成度、高可靠性等特点。

(四)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主要竞争对手及行业整体竞争格局、行业技术壁垒或主要进入障碍

1、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及发行人所在领域的基本情况

(1)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概况

集成电路系采用特种电路设计及加工工艺,集成于半导体晶片上的微型电子电路产品。集成电路相比传统的分立电路,通过降低体积减小材料耗用量,大幅降低了制造成本,同时,其微小的体积及元件的紧密排布提高了信息的切换速度并降低了能耗,使得集成电路比分立电路在成本及效率上均有较大的优势。自1958年第一块集成电路于德州仪器问世以来,集成电路产品发展迅速,广泛用于各种电子产品,成为信息时代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伴随现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集成电路产业作为现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已成为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以及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发挥着广泛而重要的作用,是当前国际竞争的焦点和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程度以及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重要产业之一。随着国内经济不断发展以及国家对集成电路行业的大力支持,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技术水平显著提升,有力推动了国家信息化建设。

完整的集成电路产业链包括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等环节,各环节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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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独特的技术体系及特点,已分别发展成独立、成熟的子行业。其中,集成电路设计系根据终端市场的需求设计开发各类芯片产品,集成电路设计水平的高低决定了芯片的功能、性能及成本;集成电路制造通过版图文件生产掩膜,并通过光刻、掺杂、溅射、刻蚀等过程,将掩膜上的电路图形复制到晶圆基片上,从而在晶圆基片上形成电路;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包括封装和测试两个环节,封装是保护芯片免受物理、化学等环境因素造成的损伤,增强芯片的散热性能,实现电气连接,确保电路正常工作;测试主要是对芯片产品的功能、性能测试等,将功能、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筛选出来。

根据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否自建晶圆、封装及测试生产线,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主要可分为IDM模式和Fabless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①IDM模式

IDM模式即垂直整合制造模式,是指企业除了进行集成电路设计之外,还拥有自己的晶圆厂、封装厂和测试厂,其业务范围涵盖集成电路设计、晶圆制造、封装及测试等环节。由于该模式对企业的资金实力、研发力量、工艺水平、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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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等要求较高,采用IDM模式的企业均为技术、资金实力雄厚的全球芯片行业巨头,如TI(德州仪器)、Samsung(三星半导体)等。

②Fabless模式

Fabless模式即无晶圆生产线集成电路设计模式,与IDM相比,指仅仅从事集成电路的技术、工艺的设计、研发和产品销售,而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业务外包给专门的晶圆、封装及测试厂商的模式。由于无需花费巨额资金建立生产线,Fabless厂商可以集中资源专注于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Fabless模式使得公司能在资金和规模有限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公司的研发能力,集中资源进行集成电路的设计和研发,对公司的快速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今国际上大量知名集成电路企业采用Fabless模式,如高通、AMD、苹果公司、飞思卡尔、联发科技等。国内芯片行业中亦广泛采用Fabless模式。Fabless模式为半导体行业设计企业常用模式,公司采用Fabless模式,符合行业特点及惯例。

通常情况下,采用Fabless模式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专注于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晶圆制造、封装等工艺委托给外部晶圆制造商、封装及测试厂商完成。此外,大部分国内芯片企业均根据晶圆制造厂标准工艺来进行芯片产品生产,芯片的设计功效发挥一定程度上受到晶圆厂商标准工艺的限制。但少数行业内领先的Fabless模式企业为提升芯片性能、优化成本,掌握了自主研发的晶圆工艺。晶丰明源采用后者Fabless模式,即对集成电路的电路设计及晶圆工艺均进行自主研发。

(2)集成电路行业产品分类

集成电路产品依其功能,主要可分为模拟芯片和数字芯片两大类。其中,模拟芯片主要包括电源管理芯片和信号链芯片等;数字芯片主要包括存储器芯片、微处理器芯片和逻辑芯片等。

① 模拟芯片及电源管理模拟芯片概况

模拟芯片是处理连续性的光、声音、速度、温度等自然模拟信号。模拟芯片作为连接上述各类物理信息与数字电子系统的媒介,同时需要制造工艺、电路设计和半导体组件物理的相互配合,在芯片效能及成本上寻求最优化,由于其决定了产品最终呈现质量,因此更为注重组件的特性如可靠度、稳定度、能源转换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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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电压电流控制能力等。常见的模拟芯片包括信号链芯片、电源管理芯片等,广泛应用于电脑手机、LED照明、家用电器、智能家居、消费类电子等领域。公司主要产品中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AC/DC电源管理芯片、DC/DC电源管理芯片、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业务的驱动芯片等,均属于模拟芯片类别。

电源管理芯片是在电子设备系统中担负起对电能的变换、分配、检测及其他电能管理的职责的芯片。所有电子设备都有电源,但是不同的系统对电源的要求不同。为了发挥电子系统的最佳性能,需要选择最适合的电源管理方式。电源管理芯片在不同产品应用中发挥不同的电压、电流管理功能,需要针对不同下游应用采用不同的电路设计,同时电子产品中根据不同芯片的功能需要配备不同的电压、电流强度。因此,电源管理芯片已成为电子设备的重要有机构成。

电源管理芯片在电子设备性能发挥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电路的密度,芯片尺寸始终朝着减小的趋势发展,电场强度随距离的减小而线性增加,如果电源电压还是原定标准,产生的电场强度足以把芯片击穿。因此,电子系统对电源电压的要求就发生了变化,需要不同的降压型电源。为保证降压的同时保持高效率,一般会采用降压型开关电源。其次,部分电子系统还需要高于供电电压的电源,比如在电池供电设备中、驱动液晶显示的背光电源、LED照明驱动等,都需要对系统电源进行升压,一般会采用升压型开关电源。此外,现代电子系统正向高速、高增益、高可靠性方向发展,电源上的微小干扰都对电子设备的性能有影响,因此,需要在噪声、纹波等方面有优势的电源对系统电源进行稳压、滤波等处理,一般会采用线性电源。上述不同的电源管理方式,可以通过相应的电源芯片,结合少数的外围元件,就能够实现。因此,发展电源管理芯片是提高整机性能的必不可少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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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TI(德州仪器)官网信息

② 电机控制数字芯片概况

公司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业务,主要通过子公司凌鸥创芯展开。凌鸥创芯专注于电机控制领域集成电路及总体解决方案设计,主要核心产品是MCU,为客户提供整套电机驱动与控制解决方案。MCU,Micro Control Unit的缩写,即微控制单元,又被称为单片微型计算机、单片机,是集CPU、RAM、ROM、定时计数器和多种I/O 接口于一体的芯片。MCU芯片通过搭配传感器等元器件和功率驱动器等外围元器件能够实现外界模拟信号感知、对外控制。MCU芯片属于控制系统大脑,实现电气信号检测、电机驱动控制算法及控制指令生成等,在MOS等功率器件、驱动芯片等配合、共同作用下,给电机提供高压、大电流的驱动信号、产生控制电压,使电机按照控制指令工作,进而实现各类电子产品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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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U能够用软件控制来取代复杂的电子线路控制系统,实现智能化以及轻量化控制,是电子系统中的基础型控制芯片。因高性能、可编程和高集成等特点,MCU成为了诸多电动设备的控制核心,在家用电器、电动车辆、电动工具、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电气化、智能化的大背景下,机械化的产品逐渐会被智能化产品替代,智能化电子产品需要处理的信号和处理的信息渐增,MCU成为了电气化、智能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3)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市场规模及发展情况

①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市场容量及发展情况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集成电路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统计,2020年至2022年,全球集成电路市场销售规模分别为3,612.26亿美元、4,630.02亿美元和4,799.88亿美元,保持增长态势。其中2021年在半导体市场需求旺盛的引领下,全球半导体市场高速增长,同比增长达

28.18%。2022年下半年起销售趋缓,但全年销售额仍温和增长,同比增长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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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STS根据SEMI(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预测,2023年全球集成电路销售额预计将下滑8%-10%,但长期来看,全球及中国集成电路产业仍将持续增长。近年来蓬勃发展的新能源车、5G、自动驾驶、数据中心、工业自动化、人工智能、物联网、可穿戴设备等新兴产业将形成强大的未来需求。未来几年通信、消费电子、数据中心等领域成长率减缓,而车用和工业用领域成长较快。

近年来,凭借着巨大的市场需求、较低的生产成本以及经济的稳定发展和有利的政策环境等众多优势条件,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的数据,2020年及2021年,我国集成电路产业规模持续增长。2021年在国内宏观经济运行良好的驱动下,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首次突破万亿元。在行业保持较高增速的同时,随着产业并购发展及与国际领先集成电路企业的持续合作,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在芯片设计、制造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国内集成电路企业整体实力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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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2022年全年集成电路产量3,241.9亿块,比上年下降9.8%;全年集成电路出口2,734亿个,比上年下降12%,金额为10,254亿元,比上年增长3.5%,在我国主要商品出口中金额排名第三;集成电路进口5,384亿个,比上年下降15.3%,金额为27,663亿元,比上年下降0.9%,在我国主要商品进口中金额排名第一。国内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过程中,集成电路设计、芯片制造和封装测试三业的格局也正不断优化,其中集成电路设计业表现尤为突出。总体来看,集成电路设计业所占比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21年,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业销售规模达到4,519亿元,所占比重达43.21%。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业已经超过芯片制造及封装测试业,成为我国集成电路行业链条中最为重要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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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②模拟芯片市场容量及发展情况

在现今的电子产品中,模拟芯片几乎无处不在。从展览会场中的大型视频广告牌、视频监控系统、LED展示板、医疗设备、交通运输系统,到高清电视等,都涵盖了包括运算放大器、LED背光驱动、音视频驱动、模数/数模转换器、接口电路等在内的多种模拟芯片。基于终端应用范围宽广的特性,模拟芯片市场不易受单一产业景气变动影响,市场波动幅度相对较小。根据WSTS统计,全球模拟芯片2022年市场规模为895.54亿美元,较2021年同比增长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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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STS

根据Frost&Sullivan统计,2020年中国模拟芯片行业市场规模约2,504亿元,2016年至2020年年复合增长率约5.8%,中国模拟芯片市场规模在全球范围占比达50%以上,为全球最主要的模拟芯片消费市场。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预计2025年中国模拟芯片市场规模将增长至3,340亿元,2020年至2025年年均复合增速达5.9%。

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

虽然我国模拟芯片市场空间大且持续增长,但行业呈现出国外企业主导的格局,根据ICInsights统计,2020年全球前十大模拟芯片供应商合计占据全市场约63%的份额。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我国模拟芯片自给率近年来不断提升,2017年至2020年从6%提升至12%,总体仍处于较低水平,当前还有较广阔的国产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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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ICInsights

③电源管理芯片市场容量及发展情况

电源管理芯片在电子信息产品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具有广泛的产品应用。电源管理芯片广泛应用于手机与通讯、消费类电子、工业控制、医疗仪器、汽车电子等应用领域,同时随着物联网、新能源、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兴应用领域的发展,电源管理芯片下游市场有望持续发展。

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自2016年以来,全球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稳步增长,2022年约408亿美元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3%。随着5G通信、新能源汽车、物联网等下游市场的发展,电子设备数量及种类持续增长,从而带动全球电源管理芯片需求增长。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预计2025年全球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将达52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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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25年全球电源管理芯片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

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

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2016-2022年我国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从85亿美元增值至15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10%。未来几年,随着下游电子设备行业发展对电源管理芯片需求增长,预计中国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仍将快速增长。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预计2025年中国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将达235亿美元,2022年至2025年年均复合增速达16%。

2016-2025年中国电源管理芯片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

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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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市场容量及发展情况

公司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业务的核心产品为MCU,公司MCU产品主要用于无刷电机中的直流无刷电机(BLDC)领域。直流无刷电机具有高可靠性、低振动、高效率、低噪音、节能降耗的特点,随着直流无刷电机控制技术日益成熟、半导体组件生产制造成本逐渐降低的发展背景,直流无刷电机被广泛应用于电动车辆、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及工业控制等下游终端领域,市场规模不断提升。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2020年全球无刷电机市场规模已达174亿美元,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可达239亿美元,市场前景较为广阔。

政策端支持下,未来高效节能电机渗透率有望加速提升。2021年6月开始《GB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及能效等级》正式实施,淘汰IE3以下能效电机,2021年11月工信部发布《电机能效提升计划》,要求到2023年高效节能电机年产量达到1.7亿千瓦,在役高效节能电机占比达20%以上。2022年6月发布的《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提出2025年新增高效节能电机占比达到70%以上。在政策大力支持下,未来高效节能电机渗透率有望加速提升。

2、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主要竞争对手及行业整体竞争格局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主要根据终端市场的需求设计开发各类芯片产品,行业内企业围绕各下游细分应用领域展开竞争。公司始终专注于电源管理芯片和电机控制驱动芯片领域,该等领域的竞争格局可以划分为两个层面:第一层次是在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较高,掌握核心设计技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包括公司及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等企业;第二层次主要是数量较多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规模较小、技术创新实力较弱、产品同质化严重,型号较为单一。

相关行业中公司的市场地位、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1)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领域

公司是行业内领先的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设计企业之一,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公司与国内外主要的LED照明产品厂商如立达信、昕诺飞、欧普照明、雷士照明、阳光照明、三雄极光、佛山照明、得邦照明等均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根据高工LED产业研究所(GGII)统计的2019年LED照明出口前十名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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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配套应用了公司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

目前公司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为矽力杰、士兰微、必易微、明微电子、美芯晟。该等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矽力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415)

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主要从事模拟集成电路设计,主要产品为电源管理芯片,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性电子产品、工业用产品、电脑产品及网络通信产品,如平板电脑充电管理芯片、直流对直流转换芯片、过流保护芯片、机顶盒交流直流转换芯片、LED照明驱动芯片等。2016年矽力杰收购了恩智浦(NXPSemiconductors)LED照明驱动芯片业务。该公司采用Fabless业务模式,但拥有自有的晶圆工艺、封装工艺以及自有的测试开发技术。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352.74亿新台币,2022年度营业收入235.11亿新台币,归母净利润60.39亿新台币。

②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00460)

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主要从事集成电路、分立器件及LED芯片等半导体产品的设计、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集成电路、分立器件及LED产品,其中集成电路中电源及功率驱动产品线中部分产品与公司相似。该公司采用IDM业务模式,2022年度营业收入828,220.16万元,归母净利润105,241.68万元。

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88045)

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专注于电源管理芯片领域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该公司目前产品线已经扩充至AC-DC、DC-DC、驱动IC、线性稳压器、保护芯片、电池管理芯片等,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工业控制、网络通讯、计算机、电源转换及储能等领域。该公司采用Fabless模式,2022年度营业收入52,581.63万元,归母净利润3,796.35万元。

④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88699)

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产品主要分为显示驱动类、线性电源类和电源管理类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显示屏、智能景观、照明和家电等领域。显示驱动类

2020年起,各公司出口数据已不再对外公布,行业上暂无此类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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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显示屏驱动、智能景观驱动和 Mini LED背光驱动芯片;线性电源类包含两个应用方向:高压线性驱动和低压线性驱动应用,线性电源类产品应用于智能照明领域;电源管理类定义涵盖的产品范围很广,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白色家电、黑色家电、小型家电、移动终端等产品中。该公司采用Fabless模式,并向下游延伸,自建了部分封装测试生产线。2022年度营业收入68,461.59万元,归母净利润1,062.75万元。

⑤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88458)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是一家专注于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研发和销售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无线充电系列产品和LED照明驱动系列产品,主要包括高集成度MCU数字控制SoC电源——无线充电芯片,以及模拟电源——LED照明驱动芯片。该公司采用Fabless模式,2022年度营业收入44,114.73万元,归母净利润5,256.50万元。

(2)AC/DC、DC/DC电源管理芯片领域

电源管理芯片产品范围较广,广泛应用于各类电子产品和设备中。在公司主要布局的内置AC/DC电源管理芯片应用的大家电领域、外置AC/DC电源管理芯片应用的快充等领域,主要市场长期被国外厂商如PI、三垦、安森美等占据,国内厂商市占率较低。此外,在公司主要布局的应用于CPU/GPU领域的大电流DC/DC电源管理芯片,市场基本被国外厂商英飞凌(Infineon)、德州仪器(TI)、MPS等占据,仅有少量国内厂商布局该业务。在上述AC/DC领域布局的国内竞争对手主要有昂宝电子、芯朋微、必易微等,在大电流DC/DC领域布局的国内竞争对手主要为杰华特。必易微同为公司在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领域主要竞争对手,详见上文介绍。昂宝电子、芯朋微、杰华特具体情况如下:

①昂宝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官网信息,昂宝电子于2004年成立,总部位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专注于模拟及混合信号IC设计,产品线涵盖电源管理、LED照明、电机驱动、家电SoC,以及提供智能楼宇、人工智能领域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在广州设有全资子公司,在深圳、厦门、东莞、中山、顺德、中国台湾设有销售技术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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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中心。

②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88508)

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芯朋微专注于开发电源管理集成电路,为客户提供高效能、低功耗、品质稳定的电源管理集成电路产品,推动整机的能效提升和技术升级。2022年度定期报告披露主营业务产品包括家用电器类芯片、标准电源类芯片、工控功率类芯片和其他芯片。该公司采用Fabless模式,2022年度营业收入71,959.14万元,归母净利润8,984.44万元。

③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88141)

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专业从事模拟集成电路的研发与销售,目前公司产品以电源管理模拟芯片为主,并逐步拓展信号链芯片产品。该公司采用虚拟IDM模式,即虚拟垂直整合制造模式,其特点是,企业不仅专注于集成电路设计环节,亦自有工艺平台,能要求晶圆厂商配合其导入特有的制造工艺,但产线本身不属于设计厂商。该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144,767.82万元,归母净利润13,716.00万元。

(3)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领域

公司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业务的核心产品为MCU。行业内主要公司包括海外的意法半导体(ST)、英飞凌(Infineon)、瑞萨电子(Renesas)及国内的峰岹科技、中颖电子、兆易创新、芯海科技等。

①意法半导体(ST)

该公司成立于1987年,是欧洲最大的半导体供应商。目前主要有三大产品部:汽车和分立器件产品部,模拟器件、MEMS和传感器产品部,微控制器和数字IC产品部。该公司生产的产品包括模拟电子、功率电子、单片机等。其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应用于有刷直流电机、感应电机、直流无刷电机、步进电机和开关磁阻电机。意法半导体已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意法半导体2022年年报,意法半导体2022财年实现营业收入161.28亿美元,归母净利润39.6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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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英飞凌(Infineon)

英飞凌于1999年成立,总部位于德国,是全球领先的半导体科技公司,前身是西门子集团的半导体部门。英飞凌半导体是行业领先的制造商,可提供各类半导体解决方案,拥有微处理器、LED驱动、传感器以及汽车用集成电路与功率管理芯片等各类产品,英飞凌生产的电机控制芯片,可为应用于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和工业控制等多个领域。英飞凌已经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英飞凌2022年年报(财年截止日为2022年9月30日),英飞凌2022财年实现营业收入142.18亿欧元,净利润21.79亿欧元。

③瑞萨电子(Renesas)

瑞萨电子(Renesas)是由日立制作所半导体部门和三菱半导体部门于2003年合并成立,专注于汽车、工业、家具、办公自动化、信息通信领域,在专业微控制器、模拟功率器件和SOC产品方面处于领先地位,是全球第一的汽车MCU厂商,2020年汽车MCU市占率高达30%。瑞萨电子已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瑞萨电子年度报告显示,其2022财年的营业收入为1.50万亿日元,归母净利润为2,566.32亿日元。

④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88279)

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长期从事BLDC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业务,提供专用性的芯片产品、相适配的架构算法以及电机结构设计方案,实现BLDC电机控制系统多样性的控制需求及电机整体性能的提升与优化。该公司核心产品线为“双核”电机驱动控制专用MCU和电机驱动芯片HVIC。根据峰岹科技年度报告显示,其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为32,297.29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4,200.12万元。

⑤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股票代码:300327)

该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专注于单片机(MCU)集成电路设计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主要产品为工业控制的微控制芯片及OLED显示驱动芯片。中颖电子MCU包括8-bit Flash MCU、8-bit OTP/Mask MCU、16-bit DSP、4-bitOTP/Mask MCU,并广泛应用于家电主控、锂电池管理、电机控制、智能电表及物联网领域。中颖电子已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颖电子年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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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显示,其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60,189.41万元,归母净利润为32,299.95万元。

⑥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03986)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以中国为总部的全球化半导体芯片设计公司,致力于开发先进的储存器、微控制器和传感器的研发、技术支持和销售。该公司核心产品线为NORFlash、NANDFlash、DRAM和32位通用型MCU及智能人机交互传感器芯片及整体解决方案。兆易创新MCU产品,包含24个系列350余款产品,覆盖率稳居市场前列。兆易创新已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根据兆易创新年度报告显示,其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为812,999.24万元,归母净利润为205,256.83万元。

⑦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88595)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集感知、计算、控制于一体的全信号链芯片设计企业,专注于高精度ADC、高性能MCU、测量算法以及物联网一站式解决方案的研发设计的企业。芯海科技采用Fabless经营模式,产品及方案广泛应用于智慧健康、压力触控、智慧家居感知、工业测量、通用微控制器等领域。芯海科技已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芯海科技年度报告显示,其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为61,767.25万元,归母净利润为279.54万元。

3、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主要业务领域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技术壁垒。在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领域,需要不断提高系统集成度、保证产品可靠性、符合终端产品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认证标准,以及对包括集成电路工艺、设计、封装等全产业链的整合等具有较高要求。其中智能LED照明驱动产品对调光、调色技术、待机功耗等技术指标要求更高;在AC/DC电源管理芯片领域,要求不断提升对负载变化的瞬态响应速度、为减少待机功耗而要求不断提高效率及功率密度、为精简外围需要而不断提高产品集成度及产品可靠性设计等;在DC/DC电源管理芯片领域,大电流应用对芯片设计、芯片工艺、封装和可靠性方面有较高要求,多相电源对各相电流的均流,动态响应都有较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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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领域,MCU芯片内部结构复杂,包含了CPU、储存、ADC、驱动等多个功能模块,涉及架构设计、模拟信号采集、模拟数字混合、软硬件协同、验证测试技术等多个紧密关联、互相影响的技术领域,设计开发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性能指标,融合半导体器件物理、工艺设计、电路设计等多个专业技术领域,要求产品具有高效率、高功率密度、低噪音、低振动、高集成度、高可靠性等特点。

(2)人才资源壁垒

集成电路设计对设计研发人员的专业性、创新性以及经验等各方面均有较高的要求。近年来,随着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行业从业人员逐步增多,但由于行业发展时间短,人才培养周期长,高端专业人才仍然较为紧缺,尤其是具有丰富经验、掌握核心技术的关键人才和领军人才。一支具备丰富项目经验和研发能力的技术团队对于本行业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3)资金壁垒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技术要求高、资金投入大,通常需要持续投入资金以维持核心竞争力。随着市场需求不断变化,产品生产制造工艺持续提高,芯片设计开发、流片、晶圆采购等成本费用都将大幅上涨。如公司不能持续投入资金用于技术研发、工艺升级,则难以保持公司在技术、工艺等方面的领先优势,对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能够持续不断的投入资金用于研发对本行业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五)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作为Fabless模式芯片设计企业,公司专注从事集成电路及晶圆工艺的设计,而芯片制造、封装测试等环节均委托专业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封装测试企业完成,公司在取得芯片成品后对外实现芯片销售并提供技术服务。因此,对公司而言,芯片制造企业、封装测试企业为上游,芯片终端应用企业位于下游。

1、上游行业发展情况及与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关联性

芯片制造、封装测试属于高度专业化的领域,市场上有知名厂商提供加工制造服务,如台积电、中芯国际、华虹宏力等国际领先的晶圆代工厂以及华天科技、通富微电子、华宇半导体等行业知名的封装测试厂商。芯片设计企业通常向晶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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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厂商采购含自主研发、设计版图信息的晶圆产品,向专业的封装测试公司采购封装和测试服务。

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2020年至2021年

,我国集成电路制造业销售额分别为2,560亿元和3,176亿元,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业销售额分别为2,509亿元和2,763亿元,同比均有所上涨。

2、下游行业发展情况及与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关联性

(1)LED照明行业

根据CSA(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发布的《2021年中国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蓝皮书》《2022年中国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蓝皮书》,进入“十四五”时期,中国LED通用照明渗透率已达高位,半导体照明行业从高速增长迈入中低速增长区间。2021年伴随中国经济持续复苏和出口转移替代效应持续,中国半导体照明整体产值7,773亿元,较上年增长10.8%。2022年在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下,我国半导体照明行业需求不振、成本攀升,行业发展遇到挑战。预计2022年总体产值约6,750亿元,较2021年下滑13.2%,其中上游外延芯片规模281亿元,中游封装规模778亿元,下游应用规模5,691亿元。下游应用规模较2021年下滑13.1%,其中通用照明市场规模约2,740亿元。

具体来看,2022年度,在供给端,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且随着国内生产成本不断攀升,外部环境变动导致的供应链不稳定,企业生产秩序受到极大影响,成本持续上涨,利润空间不断压缩;在需求端,国内市场除车用LED较为景气之外,各细分市场需求均呈现不同程度的萎缩,出口市场与2021年总体持平,处于历史高位,持续增长动力不足,显示领域国外市场需求呈现复苏态势。与此同时,面向Mini/Micro-LED新型显示、植物光照、深紫外LED等未来的市场增长点,产业链合作深度和广度正在加大,有望实现产业化进程的加速。

国家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明确提到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加大政府对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农村现代化;提高供给质量,带动需求更好实现;推动新型显示技术创新和应用等内容。随着政策的逐步

协会相关统计数据自2022年起未再发布,因此暂无2022年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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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LED绿色照明在公共机构、工商业、城市照明、乡村振兴、高质量家居照明等领域将有所受益。

(2)AC/DC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领域行业

电源管理芯片负责为电子设备提供所需求的电能,是其“动力”的来源,对于各类电子系统而言都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随着现代电子系统的日益复杂化和智能化,公司布局的AC/DC、DC/DC电源管理芯片等在集成度、转换效率、响应速度等各方面性能不断提升,促使其在消费电子、服务器等领域的下游应用持续打开。

AC/DC电源管理芯片主要应用于消费、汽车、家电、工业等需要接入市电或工业用电的场合。在手机充电头、充电适配器、家电控制电路中,AC/DC作为相对较高的电网交流电压(220V或380V)与相对较低的板级电压(12V、5V等)之间的接口,起着管理系统供电、保护系统免受异常电压波动干扰等重要作用。AC/DC电源管理芯片细分市场以国际厂商PI为例,其主要产品为应用于通信、电脑、消费、工业领域的AC/DC产品,2022年收入规模超过6.5亿美元,可触达的市场规模已超过40亿美元。

DC/DC电源管理芯片应用于几乎所有模拟芯片的下游领域。DC/DC电源芯片承担的是最基础的电源电压变换功能,在几乎所有用到电能的场合都可以看到DC/DC电源芯片的身影。DC/DC电源芯片可实现板级、芯片级供电,系统电压整型、故障保护、系统上下电控制等功能。因DC/DC电源芯片下游需求涵盖领域广泛,行业规模基数较大、增长整体平稳。DC/DC电源管理芯片细分市场以国际厂商MPS为例,其主要产品为应用于存储和计算、企业数据、汽车、工业、通信领域的DC/DC产品,2022年收入规模达到17.94亿美元,其中存储和计算领域的DC/DC产品收入已超过4.5亿美元。DC/DC电源管理芯片细分市场均具有较大的规模和增长潜力。

(3)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领域行业

公司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业务的核心产品为MCU,公司MCU产品主要用于无刷电机中的直流无刷电机(BLDC)领域。直流无刷电机被广泛应用于电动车辆、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及工业控制等下游终端领域,市场规模不断提升。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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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可参见上文“(四)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主要竞争对手及行业整体竞争格局、行业技术壁垒或主要进入障碍/1、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及发行人所在领域的基本情况/(3)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市场规模及发展情况/④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市场容量及发展情况”。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晶丰明源是国内领先的电源管理芯片设计企业之一。公司业务分电源管理芯片和控制驱动芯片两大类,具体包括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AC/DC电源管理芯片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四大产品线。公司自成立以来即注重集成电路行业技术的研发升级,持续保持产品技术创新。公司曾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企业”、“2021年度上海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销售前十”、“中国LED首创奖”、“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等荣誉和资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营业务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产品中,有15个芯片系列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公司是行业内领先的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设计企业之一,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公司与国内外主要的LED照明产品厂商如立达信、昕诺飞、欧普照明、雷士照明、阳光照明、三雄极光、佛山照明、得邦照明等均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根据高工LED产业研究所(GGII)统计的2019年LED照明出口前十名企业

,全部配套应用了公司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不仅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市场及研发经验,而且形成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构建了产品的技术竞争壁垒。公司掌握了电源管理驱动芯片的多项核心技术,自主研发的700V高压集成工艺、无频闪无噪声数模混合无级调光技术、智能超低待机功耗技术、多通道高精度智能混色技术、高兼容无频闪可控硅调光技术、单火线智能面板超低电流待机技术、AC/DC高侧电源芯片集成VCC电容技术、多相电源提升动态响应技术、磁耦反馈ACOT控制技术、

2020年起,各公司出口数据已不再对外公布,行业上暂无此类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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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管驱动技术、封装阻抗优化技术已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芯片、驱动控制芯片的研发与销售。电源管理芯片是在电子设备系统中担负起对电能的变换、分配、检测及其他电能管理的职责的芯片。所有电子设备都有电源,但是不同的系统对电源的要求不同。为了发挥电子系统的最佳性能,需要选择最适合的电源管理方式。

公司现有产品包括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AC/DC电源管理芯片、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及DC/DC电源管理芯片等,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产品用途及介绍
LED照明 电源管理芯片用于控制LED照明系统的电流、电压、频率和功率的核心部件。具有恒定电流输出、调光调色控制、电源控制、电路保护及高效能耗等特点。
AC/DC 电源管理芯片用于调节交流(AC)电源到直流(DC)电源的电力转换器中的电流、电压、频率和功率的关键部件。具有性能稳定、高效能耗、安全性、兼容性和智能化等特点。公司现有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家电、适配器等领域。
电机驱动与 控制芯片电机驱动芯片指集成了电机的控制速度、力矩控制、位置控制以及过载保护等功能的电路,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工业伺服等领域,是电机驱动系统的电源管理驱动芯片。公司电机控制芯片主要为MCU,Micro Control Unit的缩写,即微控制单元,又被称为单片微型计算机、单片机,是集CPU、RAM、ROM、定时计数器和多种I/O 接口于一体的芯片。MCU芯片通过搭配传感器等元器件和功率驱动器等外围元器件能够实现外界模拟信号感知、对外控制。 公司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产品可搭配形成整套电机驱动与控制解决方案。
DC/DC 电源管理芯片将一个直流电压转换为另一个直流电压的电源控制器。目前公司优先开发的DC/DC芯片为大电流降压型DC/DC芯片,主要功能是将高压直流输入电压转换为低压直流输出电压,给系统中的主芯片及外设供电;主要应用场合包括服务器、通信基站、交换机以及PC等。

公司主要产品之一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是一种通过把电源供应转换为特定的电压电流用以驱动LED发光的集成电路。与传统的白炽灯不同,LED照明产品因其敏感特性,无法直接连接交流市电,在应用过程中需要设计复杂的恒流驱动电路对其进行稳定和保护。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作为驱动电路的核心部件,其有效功率、恒流精度、电源寿命、电磁兼容等直接决定了LED照明产品的性能及寿命,被誉为LED照明产品的“心脏”。

此外,公司还对外销售少量半成品及原材料,主要为刻有公司设计版图、未封装及成品测试等工序的晶圆产品,销售对象主要为具有自行封测能力或自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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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的少数客户。该等客户掌握了稳定的封测产能和销售渠道,但不具备自行完成芯片设计的能力,主要依靠向不同的芯片设计公司采购未封装晶圆的方式满足下游客户需求。报告期内,该等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均较小,对公司业务影响较低。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行业典型的Fabless模式,即无晶圆生产线集成电路设计模式,公司专注于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而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业务外包给专门的晶圆制造、芯片封装及测试厂商的模式。

公司产品生产的主要工序包括研发设计、晶圆及副芯采购、中测及封测等流程。以原材料是否由公司提供作为分类依据,上述工序可分为集成电路设计研发、集成电路工艺研发、原材料采购工序及外协加工工序。其中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工艺由公司自主研发;晶圆及副芯采购不需要公司提供原材料,属于原材料定制化采购;中测及封测均需要公司提供主要原材料,属于外协加工工序。

Fabless模式下,公司产品主要的工序及实物流转情况具体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产品研发以客户需求为主,根据业务部门收集的国内外市场及客户动态形成调研需求,研发部门及产品部门制定产品立项报告并逐步完成产品研发工作;公司也通过产学研、战略合作等模式,加强技术开发及技术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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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典型的Fabless经营模式,主要负责芯片的设计、生产工艺技术的开发及产品质量管控,公司采购的主要内容为定制化晶圆,即公司将自主研发设计的集成电路布图交付晶圆制造商进行生产。公司采购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在产品研发初期即可行性研究和立项阶段,公司研发人员与供应链管理人员组成晶圆制造厂商评估团队,对晶圆制造厂商进行专业评估,综合从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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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品质、价格、产能、供货及时性、物流服务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并确定合格晶圆制造厂商名单。确定晶圆制造厂商后,公司使用自主研发的工艺技术或者导入供应商工艺技术支持体系,进行芯片的研发。公司对芯片及模块产品封装和测试服务供应商的选定与晶圆代工厂商遴选方式类似。

(2)在产品试产阶段,在晶圆测试和良品率提高方面,公司需要与晶圆制造厂商进行紧密技术合作。根据公司不断提高的产品质量和交付周期要求,晶圆制造厂商持续改进生产设备,改善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3)在产品量产阶段,通常根据市场需求规划确定晶圆采购量,由公司向晶圆代工厂商下达订单,晶圆代工厂商安排生产。生产过程中,公司向晶圆代工厂商获取生产进度情况报告,跟踪生产进度。晶圆加工完毕并经质量检验合格及中测后,晶圆代工厂商将晶圆发送到指定的测试和封装厂商。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以外协加工为主,产品主要的生产环节包括晶圆中测、封装、测试等均通过委托第三方加工的方式完成。在封装和测试阶段,封装和测试厂商完成芯片封装和测试,并将经过封装并测试合格的芯片产品入库或发往指定的交货地点。公司外协加工工序具体介绍如下:

(1)中测工序介绍

晶圆中测的目的系通过对包含版图信息的晶圆产品进行测试,检测晶圆中每颗裸芯的电路功能和性能,在封装前提前滤出电性功能不良的裸芯。

(2)封装测试工序介绍

芯片封测包括芯片封装及成品测试两部分,由于封装服务商一般具备测试能力,因此封装及测试通常由同一供应商完成,简称封测。其中封装是将生产出来的合格晶圆进行切割、焊线、塑封,使裸芯电路与外部器件实现电气连接,在芯片正常工作时起到机械或环境保护的作用,保证芯片工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测试是针对封装后成品芯片进行外观、功能及性能的检测,将有结构缺陷以及功能、性能不合格产品筛选出来。

此外,公司通过一定的固定资产投入,与部分封测厂共建产线,以实现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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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提升产品质量、巩固供应链稳定性等作用。此种模式下,根据行业惯例以及与相关封测厂的协商情况,公司与封测厂签署商业合同,明确由公司负责投入封测设备,由封测厂承担设备软硬件保管、维护的责任,以及设备维护维修产生的相关备品、备件、材料及人工费用;明确公司投入的封测产线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发行人所有,均贴有公司的固定资产标识,公司购买设备对应的全部产线的产能专用于公司产品的封装测试需求。公司购置封测设备放置于封测厂,仍将委托封测厂进行产品封测,公司自身将专注于产品的自主研发设计,不直接从事生产业务,Fabless的经营模式未发生实质改变。

4、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即公司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产品,少部分产品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在经销模式下,公司向经销商进行买断式的销售;在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

(1)经销模式

公司已建立了成熟完善的经销商管理制度。通过评估财务状况、资金实力、市场影响力、客户服务水平、产品匹配度、客户关系、渠道资源以及诉讼情况等因素,公司与经销商择优合作。公司会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以保证双方的权益。经销商根据经销管理制度,向公司报备终端客户信息,报送终端客户订单及最终销售情况、经销商产品库存情况。为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公司会不定期拜访经销商和核实相关数据资料。公司的经销模式均为买断式经销。

①境内经销模式

经销商根据需求以具体订单的形式对公司产品进行采购。订单内容包括产品型号、数量、价格及交货日期等;公司根据经销商订单排产、发货,公司按协议约定定期与经销商进行对账,经对方确认并回签对账单后,如无异议则在账期内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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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境外经销模式

境外经销主要通过子公司晶丰香港开展。晶丰香港根据境外经销商的需求向母公司下达订单,具体包括产品型号、数量、价格及交货日期等;母公司根据订单排产、发货;晶丰香港按协议约定定期与经销商进行对账,经对方确认并签回对账单后,如无异议则在账期内向晶丰香港付款。

(2)直销模式

依靠持续的产品技术更新以及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公司获得了良好的行业品牌认知度以及细分领域内较强的产品竞争力,吸引了部分客户向公司直接采购产品。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实现销售,有利于缩短销售环节,提高对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

(四)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情况如下:

2023年1-6月产量及销量
产品产量(万颗)销量(万颗)产销率(%)
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246,675.97236,149.6695.73
AC/DC电源管理芯片29,854.6428,409.4695.16
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4,234.823,821.6890.24
DC/DC电源管理芯片99.2674.0374.58
2022年产量及销量
产品产量(万颗)销量(万颗)产销率(%)
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340,610.94381,999.53112.15
AC/DC电源管理芯片41,727.4840,815.7897.82
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3,416.193,735.18109.34
DC/DC电源管理芯片127.29105.3382.75
2021年产量及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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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产量(万颗)销量(万颗)产销率(%)
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624,115.01578,142.3792.63
AC/DC电源管理芯片56,948.8954,427.5695.57
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4,179.933,971.0295.00
DC/DC电源管理芯片1.20--
2020年产量及销量
产品产量(万颗)销量(万颗)产销率(%)
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493,032.95494,925.86100.38
AC/DC电源管理芯片23,364.5322,386.3795.81
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2,811.082,699.9796.05
DC/DC电源管理芯片未投产不适用未投产不适用未投产不适用

2、报告期内境内外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境内销售为主。各期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内外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销售57,709.1093.7998,204.2590.99222,511.9796.67105,238.2995.44
境外销售3,822.286.219,727.689.017,675.683.335,033.014.56
合计61,531.38100.00107,931.93100.00230,187.65100.00110,271.30100.00

3、报告期内不同销售模式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各期主营业务收入中不同销售模式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经销48,761.3779.2578,355.2472.60172,870.5075.1082,554.6874.87
直销12,770.0020.7529,576.6927.4057,317.1524.9027,716.6225.13
合计61,531.38100.00107,931.93100.00230,187.65100.00110,271.30100.00

经销模式是半导体芯片设计行业内较为常见的销售模式,芯片设计行业内企业较多采用Fabless经营模式。公司采用经销模式的主要原因如下:①经销商可以提供客户资源和维护日常客户关系,有利于公司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产品、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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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及供应链管控环节;②满足终端客户的账期要求,提高公司和终端客户的运营效率;③通过区域经销商了解终端客户订货需求,有利于公司快速响应市场变化,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

4、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情况

(1)各期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模式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2023年 1-6月1深圳市弘雷电子有限公司经销4,973.868.08%
2EXCELPOINT SYSTEMS (PTE) LTD经销4,558.867.41%
3上海元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销3,911.496.36%
4广州晶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销3,889.126.32%
5厦门欣友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销3,658.435.95%
合计20,991.7634.12%
2022年度1EXCELPOINT SYSTEMS (PTE) LTD经销9,259.548.58%
2上海元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销6,547.676.07%
3浙江凯耀照明有限责任公司直销6,359.465.89%
4广州晶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销6,223.705.77%
5宁波宏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经销5,996.445.56%
合计34,386.8231.86%
2021年度1深圳市弘雷电子有限公司经销20,970.499.11%
2广州晶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销20,840.099.05%
3厦门欣友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销16,255.077.06%
4EXCELPOINT SYSTEMS (PTE) LTD经销15,411.616.69%
5上海元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销14,347.396.23%
合计87,824.6738.15%
2020年度1广州晶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销12,828.5011.63%
2深圳市弘雷电子有限公司经销9,968.439.04%
3厦门欣友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销8,133.857.37%
4浙江凯耀照明有限责任公司直销5,702.535.17%
5上海元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销5,348.344.85%
合计41,981.6438.06%

注:上表系按同一实际控制下合并统计,具体如下:

1、EXCELPOINT SYSTEMS (PTE) LTD包括:EXCELPOINT SYSTEMS (PTE) LTD、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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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2、深圳市弘雷电子有限公司包括:深圳市弘雷电子有限公司、杭州晶泽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晶泽电器有限公司;

3、上海元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上海元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元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厦门欣友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包括:厦门欣友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欣友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伟欣丰微电子(宁波)有限公司、HONGKONG BUSI-LINK ELECTRONICSCO.,LIMITED;

5、浙江凯耀照明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浙江凯耀照明有限责任公司、昕诺飞电子(厦门)有限公司、昕诺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凯耀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得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西凯耀照明有限公司、海宁凯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海宁凯宜智能照明有限公司、Signify Poland Sp. z. o. o.、Signify North America Corporation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超过50%、向单一客户销售占比超过30%的情形。公司前五大客户均自报告期期初即与公司存在合作关系,不存在报告期新增主要客户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未占有权益。

(2)各期经销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经销商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2023年 1-6月1深圳市弘雷电子有限公司4,973.868.08%
2EXCELPOINT SYSTEMS (PTE) LTD4,558.867.41%
3上海元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911.496.36%
4广州晶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889.126.32%
5厦门欣友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658.435.95%
合计20,991.7634.12%
2022年度1EXCELPOINTSYSTEMS(PTE)LTD9,259.548.58%
2上海元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547.676.07%
3广州晶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223.705.77%
4宁波宏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996.445.56%
5厦门欣友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735.824.39%
合计32,763.1730.35%
2021年度1深圳市弘雷电子有限公司20,970.499.11%
2广州晶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840.09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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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3厦门欣友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6,255.077.06%
4EXCELPOINT SYSTEMS (PTE) LTD15,411.616.69%
5上海元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4,347.396.23%
合计87,824.6738.15%
2020年度1广州晶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2,828.5011.63%
2深圳市弘雷电子有限公司9,968.439.04%
3厦门欣友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133.857.37%
4上海元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348.344.85%
5EXCELPOINT SYSTEMS (PTE) LTD4,606.904.18%
合计40,886.0137.07%

注:上表系按同一实际控制下合并统计,具体如下:

1、EXCELPOINT SYSTEMS (PTE) LTD包括:EXCELPOINT SYSTEMS (PTE) LTD、世辉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2、深圳市弘雷电子有限公司包括:深圳市弘雷电子有限公司、杭州晶泽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晶泽电器有限公司;

3、上海元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上海元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元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厦门欣友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包括:厦门欣友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欣友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伟欣丰微电子(宁波)有限公司、HONGKONG BUSI-LINK ELECTRONICSCO.,LIMITED

(3)直销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直销商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2023年 1-6月1浙江凯耀照明有限责任公司2,629.194.27%
2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340.632.18%
3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1,331.802.16%
4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1,093.111.78%
5江西乐彭电器有限公司772.451.26%
合计7,167.1911.65%
2022年度1浙江凯耀照明有限责任公司6,359.465.89%
2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712.214.37%
3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2,581.942.39%
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201.362.04%
5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1,758.991.63%

1-1-118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合计17,613.9616.32%
2021年度1浙江凯耀照明有限责任公司11,327.384.92%
2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7,142.803.10%
3深圳市暗能量电源有限公司5,761.272.50%
4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5,218.592.27%
5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558.861.55%
合计33,008.9114.34%
2020年度1浙江凯耀照明有限责任公司5,702.535.17%
2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3,717.683.37%
3深圳市暗能量电源有限公司1,893.771.72%
4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525.771.38%
5厦门海莱照明有限公司1,506.041.37%
合计14,345.7913.01%

注:上表系按同一实际控制下合并统计,具体如下:

1、浙江凯耀照明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浙江凯耀照明有限责任公司、昕诺飞电子(厦门)有限公司、昕诺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凯耀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得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西凯耀照明有限公司、海宁凯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海宁凯宜智能照明有限公司、Signify Poland Sp. z. o. o.、Signify North America Corporation;

2、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包括: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四川联恺照明有限公司、遂宁海德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和宜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华微斯帕克电气有限公司;

4、江西乐彭电器有限公司包括:江西乐彭电器有限公司、杭州美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美科光电有限公司;

5、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包括: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欧普照明电器(中山)有限公司

(五)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报告期内主要采购情况

公司采用Fabless经营模式,不直接从事芯片的生产和加工,对外采购材料主要为晶圆、副芯(含MOS、二极管、三极管等)及其他,对外采购服务主要为封装及测试服务。公司能源需求主要为办公用水、电,消耗金额较小,其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各类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1-1-119

2023年1-6月
序号采购类别金额(万元)占总采购额比重
1晶圆16,299.1837.50%
2副芯10,522.6424.22%
3封装及测试15,773.5236.30%
4其他859.481.98%
合计43,454.82100.00%
2022年
序号采购类别金额(万元)占总采购额比重
1晶圆37,052.2445.06%
2副芯18,327.8422.29%
3封装及测试26,295.5031.98%
4其他554.770.67%
合计82,230.35100.00%
2021年
序号采购类别金额(万元)占总采购额比重
1晶圆49,259.5834.64%
2副芯42,975.5230.22%
3封装及测试49,502.0234.81%
4其他463.100.33%
合计142,200.22100.00%
2020年
序号采购类别金额(万元)占总采购额比重
1晶圆32,927.5037.86%
2副芯20,824.4123.94%
3封装及测试30,532.4235.10%
4其他2,695.893.10%
合计86,980.22100.00%

2、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
2023年 1-6月1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晶圆6,971.8116.04%
2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芯5,201.06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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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
3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晶圆5,040.7011.60%
4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封测4,589.9210.56%
5宁波群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封测3,719.488.56%
合计25,522.9758.73%
2022年度1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晶圆10,539.7312.82%
2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晶圆14,950.3718.18%
3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封测9,237.3711.23%
4宁波群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封测7,722.509.39%
5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芯5,705.226.94%
合计48,155.1958.56%
2021年度1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封测16,111.7511.33%
2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晶圆15,516.7810.91%
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芯13,663.619.61%
4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晶圆13,412.449.43%
5GF ASIA SALES PTE. LTD.晶圆11,398.788.02%
合计70,103.3649.30%
2020年度1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晶圆13,071.2215.03%
2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封测12,129.8713.95%
3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晶圆10,808.6012.43%
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芯8,256.719.49%
5宁波群芯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注)封测3,901.544.49%
合计48,167.9455.39%

注1:上表系按同一实际控制下合并统计。注2:宁波群芯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月改制更名为宁波群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占比超过50%的情形,主要系芯片制造、封装测试行业集中度较高所致,符合行业惯例。公司不存在向单一客户销售占比超过30%的情形。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均自报告期期初即与公司存在合作关系,不存在报告期新增主要供应商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上述供应商中宁波群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73%股权,系2020年以1,000万元认购其增资扩股份额所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未占有权益。

1-1-121

(六)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以“铸就时代芯梦想”为企业愿景,通过积极拓展产品品类,不断实现在目前领先领域的技术发展,推动行业进步;以多年技术积累为基础,在我国暂时落后关键领域加大研发投入,目标是使我国电源管理芯片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致力于在未来与国内其他优秀模拟芯片设计公司一起努力,代表中国力量,参与全球市场的竞争,成为全球领先的模拟芯片设计公司之一。

1、持续发掘LED照明电源管理产品优势,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在LED照明电源管理领域,推动优势产品,进一步打开市场,成为照明产品线新的增长点。同时,公司通过工艺升级、改善封装技术等手段降低通用产品成本;通过持续投入研发,开发智能照明全新应用场景。公司不断满足客户需求,通过产品领先和高效运营,提升公司竞争优势,确保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

2、在AC/DC、DC/DC电源管理芯片领域投入研发,进一步发展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业务,打造公司新的增长曲线,实现后续稳固增长

在AC/DC电源管理芯片领域,以持续的迭代创新为动力,以工业级产品质量实现大、小家电和快充业务的全面突破。在高性能计算大电流DC/DC电源管理芯片领域,推出完整的国产化供电方案,进入目标应用领域,在“卡脖子”的关键领域完成国产替代。在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领域,子公司凌鸥创芯专注于电机控制领域集成电路及总体解决方案设计,依托母公司在电机控制领域的电源转换芯片、驱动芯片和功率芯片等领域的技术积累,形成整套电机驱动与控制解决方案。通过不断创新迭代和关键客户突破,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持续迭代自有BCD700V高压工艺平台,同时建设先进的低压BCD工艺平台

公司持续提升上游供应链管理能力,优化预测、备货、交付流程和机制,构建安全、高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此外,公司持续迭代自有BCD700V高压工艺平台,不断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保证公司产品竞争优势。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全新工艺平台,部分实现0.18μm低压BCD工艺平台量产,为公司后续DC/DC产品生产提供技术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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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善管理体系,提升组织能力

公司不断完善薪酬激励体系及绩效管理体系,持续把构建稳定的人才供应及发展体系作为战略发展重点,拓展人才获取通道。公司建立并不断优化职位职级体系建设,将企业文化落地于各项管理流程,实现组织能力的快速提升,不断为企业发展输送人才。

九、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技术情况

(一)公司研发投入构成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研发投入18,933.9930,315.2829,891.1515,759.28
营业收入61,531.38107,939.98230,234.82110,294.2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30.77%28.09%12.98%14.29%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形成的重要专利详见本节“十、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无形资产”。

(二)研发团队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共计375人,占公司总人数的64.66%,其中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323人,占研发人员总数的86.13%。

报告期内,研发人员数量及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研发人员(人)375341272196
员工总数(人)580520427314
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64.66%65.58%63.70%62.42%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胡黎强、孙顺根、郜小茹、朱臻、陈一辉。2022年10月27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郁炜嘉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2023年1月31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毛焜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报告期内,核心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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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三)核心技术来源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

公司始终重视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拥有丰富的集成电路设计经验,已成为国际领先的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设计企业之一,目前公司技术水平先进、工艺节点成熟,并拥有多项专利和专有技术,多项核心技术处于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核心技术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具有重大积极影响。公司掌握的主要核心技术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用途技术来源
1700V高压集成工艺700V高压集成工艺是一个包括低压,中压,高压到超高压的元器件的工艺集成,在中压、高压、超高压的元器件主要包括MOS晶体管,LDMOS晶体管,JFET晶体管以及LDMOS+JFET的复合管。工艺技术可以降低芯片生产的成本、提高芯片的性能。自主研发
2无频闪无噪声数模混合无级调光技术运用了1%深度调光技术,把输入的PWM调光信号转化为芯片内部的模拟调光信号,实现了无频闪、无噪声的无极调光。高精度小体积智能混色技术,搭配PWM调光电源实现了调光调色温的智能LED照明。自主研发
3智能超低待机功耗技术原开关面板控制关闭后即无电流,因为智能化开关关闭后通过软件控制没有断电,在无断电的情况下保证节能。自主研发
4多通道高精度智能混色技术通过全色域多通道混色技术,突破了传统RGB混色色域不足且精确度低的技术难点,实现了彩色智能照明,全色域调光精度达到0.1%。自主研发
5高兼容无频闪可控硅调光技术采用了可控硅调光器的检测电路和泄放回路控制,提升了LED灯对可控硅调光器的兼容性,不会出现闪烁。自主研发
6单火线智能面板超低电流待机技术通过电路结构图优化实现了2毫瓦超低待机功耗,解决了目前市面上待机功耗大引起的单火线智能面板无法关断灯泡的问题。自主研发
7AC/DC高侧电源芯片集成VCC电容技术家电和智能照明辅助电源芯片,通过集成了芯片的VCC电容,省去了外部电容,节约了体积和成本,并提升了电源的可靠性。自主研发
8多相电源提升动态响应技术在检测到负载急剧增加时,通过智能变化多相电源控制器的控制信号,来给负载补充能量,防止输出跌落,提升了DC/DC多相控制器的动态响应能力。自主研发
9磁耦反馈ACOT控制技术这是一种与传统光耦反馈完全不同的控制技术。与光耦控制相比,该技术可以有效降低系统成本,避免光耦器件的光衰,提升系统的动态响应,降低系统的待机功耗。自主研发
10复合管驱动技术利用一个较小的MOS器件和大功率双极型器件组合而成的复合管驱动技术可以有效降低功率开关的成本,同时也可以降低功率开关的驱动电流,从而降低待机功耗,提升系统效率。自主研发

1-1-124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用途技术来源
11封装阻抗优化技术通过优化RDL和框架设计,降低封装的寄生电阻和电感。抑制开关时的电压尖峰,降低EMI。自主研发
12并行异步双核高速处理技术该技术旨在相同架构和工艺下提升了MCU处理能力,该技术主要综合了Flash预取指技术、完全自主指令集的DSP设计技术和双核并行异步处理技术。Flash预取指技术通过准确预测后续指令,充分利用Flash的低速高位宽的访存特点提升MCU处理能力;完全自主指令集的DSP设计技术通过开发DSP指令集,定制化开发了电机控制所需的三角函数、乘累加、除法、饱和以及算术运算等指令,进一步提升了MCU执行电机控制的效率;双核并行异步处理技术通过采用完全独立的程序空间和数据空间,采用中断方式实现双核之间通信,极大化利用了双核的处理和运算资源。自主研发
13高速高精度高可靠的采样技术该技术旨在提高MCU本身信号采集的精度、速度和通道数,该技术主要通过集成全差分结构的运算放大器、高速高精度差分ADC和同步双采样技术实现。集成的全差分结构的运算放大器能够直接处理正负电平信号,而无需对信号电平进行直流偏置设置,可以减少使用外围偏置电路;放大器增益可通过内部寄存器进行配置,外围电路精简,提升集成度;具备更优异的共模噪声干扰抑制能力和谐波抑制能力,抗干扰能力强,从而实现更高的采样精度。通过优化工作时序控制及原创性设计优化,集成的高速高精度差分ADC转换速率高、采样精度高,且采用差分结构,为电机控制场景下的相线电流采集带来了便利;同步双采样技术可以在同一个时刻对两路输入信号进行采样,由一个高速ADC核心先后完成转换,从而用一个ADC实现两个ADC的功能,进而降低了ADC面积成本。自主研发
14宽温域高可靠产品设计技术该技术旨在提升在宽温域下MCU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该技术主要综合了鲁棒性的电路模块设计技术和低温漂的时钟源设计技术。鲁棒性的电路模块设计技术主要覆盖了MCU中的电源管理模块、ADC、DAC、运算放大器、时钟系统、基准源模块和整个数字系统;通过低温漂的时钟源设计技术,确保内部时钟模块在-40~105摄氏度范围内变化小于1%,为MCU在宽温域下对外通讯提供了更为可靠的时间基准。自主研发
15芯片flash在线校验技术该技术是一种保证存储在flash中的代码、数据的完整性的在线验证技术,旨在提升了MCU使用的安全性。在不影响芯片正常工作的条件下,动态依次读取flash内容,送入相应硬件模块进行读取校验对比,等整个flash全部校验完毕后,硬件模块输出最终校验结果,同正确值进行比对。自主研发

1-1-125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用途技术来源
16电动车辆电机控制技术该技术主要是面向电动车辆的电机控制技术,旨在满足电动车辆对启动、速度控制、电刹车和体感的要求。通过该技术研发的电动车辆电机控制系统采用了Hall位置自校正算法,能够解决10度以内的机械安装偏移,具备过流、过压、欠压和堵转保护的能力,具有三挡限速、定速巡航、EABS刹车、刹车电能回收和防盗等功能。该电机控制系统具有电机通配度高且能任意匹配MOS管,空载运行噪声低,高速运行时电流波形无抖动等特点。自主研发

十、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办公设备、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运输设备。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期末净值成新率
办公设备725.48290.89434.5859.90%
机器设备7,194.052,344.944,849.1167.40%
电子设备226.21172.2253.9923.87%
运输设备231.40194.4436.9615.97%
合计8,377.143,002.495,374.6464.16%

2、房屋所有权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拥有房屋所有权。

3、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租赁房产面积合计17,213.95平方米。

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末的主要房屋租赁情况”。

1-1-126

(二)无形资产

1、专利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国内已获授予且尚在有效期内的专利权共311项,包括130项发明专利、179项实用新型专利和2项外观设计专利;在国外已获授予且尚在有效期内的专利权共25项,均为发明专利。公司部分专利系受让取得,主要来源于公司2016年收购成都岷创的资产(主要为智能LED照明驱动芯片相关技术及与该技术相关的存货、固定资产),2017年收购英特格灵的资产(主要为电机驱动芯片技术及与该等技术相关的存货、固定资产),2020年收购上海莱狮100%股权、收购上海芯飞51%股权,2021年收购上海芯飞49%股权,2022年收购力来托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电源管理涉及的半导体器件及工艺的相关技术及由此形成的知识产权和附随权利,2023年4月收购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38.87%股权并取得控制权。

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拥有的专利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专利相关纠纷详见“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十、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一)未决诉讼情况”。

2、商标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55项国内注册的商标,2项国外注册的商标。

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拥有的主要商标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上述注册商标均已取得权属证明,不存在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3、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23项软件著作权。

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并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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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该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存在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248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拥有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并有权使用该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不存在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三)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十一、上市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来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十二、境外经营情况和境外资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旗下拥有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开展境外销售业务,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Bright Power Semiconductor(Hong Kong) Limited
成立时间2016-05-10
注册资本5万美元
实收资本5万美元
持有权益比例100%
主要业务晶丰明源产品的海外销售及服务
注册地址RMS 05-15, 13A/F SOUTH TOWER WORLD FINANCE CTR HARBOUR CITY 17 CANTON RD TST KLN, HONG KONG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美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上半年/2023年6月30日294.81177.88427.32-26.54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411.85181.06992.3818.11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2023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未受到出口目的地司法机关或行政机构的调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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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或处罚,符合当地规定。关于发行人境外销售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八、 发行人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四)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2、报告期内境内外销售情况。”

十三、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规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3)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形式及时间间隔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

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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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公司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根据公司的累计可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情况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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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经营情况提出、拟定,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4)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进行审议;

(5)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配现金红利的原因及未用于分配现金红利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应当经过详细论证后,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1-1-131

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9、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和透明等。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情况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2021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8,120,32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63%。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1年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派金额暂按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2,030,08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计算基础。”

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完成归属并于2022年5月16日上市流通,公司股本总额由62,030,080股变为62,903,780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2,903,78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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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1,615,120元(含税)。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5月实施完毕。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1,600,00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0年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派金额暂按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1,600,00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计算基础。”

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完成归属并上市流通,公司股本总额由61,600,000股变为62,030,080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2,030,08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2,030,080元(含税)。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5月实施完毕。

4、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至2022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31,364.52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18,013.91万元的

174.11%。具体分红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①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②占比情况 ③=①/②
2022年度--20,586.68不适用
2021年度25,161.5167,742.0737.14%
2020年度6,203.016,886.3390.08%
三年累计现金分红31,364.52
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13.91
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11%

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可持续性发展。公司上市以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了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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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公司也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相应分红规划实施现金分红。

十四、最近三年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是否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最近三年,公司未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存在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十五、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2,763.16万元、57,851.33万元和-30,697.67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按募集资金按70,931.30万元计算,并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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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与现金流量;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关于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数据均摘引自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标准为: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所处行业,从项目性质及金额两方面判断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在判断项目性质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的性质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显著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是否会引起特别的风险。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综合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是否较大或占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是否较大。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详细的财务资料。

一、审计意见

公司2020-2022年度财务报告均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等披露规定编制。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976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082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78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述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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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0,832.0828,791.0833,079.2420,915.74
交易性金融资产3,687.0515,322.8858,339.9631,319.01
应收票据7,608.331,990.36--
应收账款21,059.3416,622.4028,312.6428,914.81
应收款项融资2,467.9713,773.8211,863.529,137.75
预付款项1,078.771,613.551,859.726,536.46
其他应收款794.79821.931,254.793,674.50
存货25,867.2025,329.1539,083.9515,214.5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1,531.1721,247.1811,567.00-
其他流动资产3,145.963,706.0016,036.1618,946.99
流动资产合计128,072.65129,218.35201,396.99134,659.7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2,582.3116,068.171,782.131,462.4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9,113.7925,447.6017,389.0710,645.03
固定资产5,374.645,438.023,712.002,779.41
使用权资产5,437.417,052.088,868.73-
无形资产24,416.6215,899.142,753.963,521.21
商誉33,792.717,850.957,850.957,850.95
长期待摊费用2,509.432,745.312,864.80268.09
递延所得税资产2,642.341,670.684,609.651,491.48
其他非流动资产25,746.0540,241.7029,033.7080.71
非流动资产合计131,615.30122,413.6578,864.9928,099.30
资产总计259,687.95251,632.01280,261.98162,759.0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5,165.3432,330.7320,374.901,007.50
应付票据9,174.80331.004,667.008,353.46
应付账款10,660.1313,731.2818,413.2718,465.33
合同负债1,356.082,935.1317,327.99165.57

1-1-136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付职工薪酬2,381.343,342.883,026.991,613.70
应交税费206.42542.802,539.011,736.82
其他应付款1,486.712,036.481,840.792,161.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483.988,238.62967.40-
其他流动负债4,455.894,456.5111,454.41905.16
流动负债合计68,370.6867,945.4380,611.7734,408.9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1,974.7320,473.91--
租赁负债3,935.965,439.117,908.03-
预计负债2,892.002,758.51--
递延收益639.00673.80201.86357.87
递延所得税负债3,631.431,680.62844.69340.01
非流动负债合计33,073.1131,025.958,954.58697.88
负债合计101,443.8098,971.3889,566.3535,106.7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293.716,290.386,203.016,160.00
资本公积112,535.99106,032.3798,377.0195,190.13
其他综合收益17.12-12.6316.90-13.00
盈余公积3,101.503,101.503,101.503,080.00
未分配利润28,323.1337,249.0182,997.2121,479.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50,271.47152,660.63190,695.63125,896.78
少数股东权益7,972.69--1,755.4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58,244.15152,660.63190,695.63127,652.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59,687.95251,632.01280,261.98162,759.06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61,531.38107,939.98230,234.82110,294.23
其中:营业收入61,531.38107,939.98230,234.82110,294.23
二、营业总成本75,967.10134,269.72165,836.31107,699.77
其中:营业成本46,350.3588,967.95119,889.8182,225.47

1-1-137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税金及附加310.98377.85841.67243.42
销售费用2,278.403,168.434,592.443,299.07
管理费用7,472.4210,652.5410,280.076,378.56
研发费用18,933.9930,315.2829,891.1515,759.28
财务费用620.95787.68341.17-206.02
其中:利息费用1,385.362,023.141,094.3823.48
利息收入411.78775.93895.57438.31
加:其他收益483.495,309.502,248.471,427.9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33.043,187.584,706.002,392.9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98.91312.95319.7253.7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664.033,946.445,149.35688.7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3726.6512.88-129.5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96.02-3,891.11-191.03-260.2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291.6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279.81-17,749.0476,324.176,714.27
加:营业外收入46.00215.78159.26366.52
减:营业外支出178.66249.92472.9028.1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412.47-17,783.1876,010.537,052.61
减:所得税费用300.012,803.504,926.8177.5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712.48-20,586.6871,083.736,975.0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712.48-20,586.6871,083.736,975.0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925.88-20,586.6867,742.076,886.33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213.40-3,341.6688.7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9.75-29.5329.90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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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9.75-29.5329.9010.50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9.75-29.5329.9010.50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9.75-29.5329.9010.5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8,682.73-20,616.2171,113.636,985.53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8,896.12-20,616.2167,771.976,896.83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13.40-3,341.6688.7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2-3.2910.951.1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40-3.2610.561.1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4,820.5690,041.07227,455.4174,563.37
收到的税费返还150.97762.0245.74168.6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07.327,079.016,627.432,190.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7,678.8597,882.11234,128.5976,922.8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806.6278,413.41137,658.1460,258.4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851.6724,430.6017,013.549,604.30
支付的各项税费2,346.763,946.1417,738.452,500.7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321.9731,647.2011,195.275,054.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327.02138,437.36183,605.4177,418.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351.83-40,555.2550,523.18-495.4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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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537.81249,675.00280,056.19236,209.6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4.141,264.374,601.572,127.8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0.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611.95250,939.99284,657.76238,337.4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35.9219,011.395,812.183,351.18
投资支付的现金5,150.00202,500.19311,022.51217,939.1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9,484.03--7,924.0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969.95221,511.57317,334.69229,214.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57.9929,428.42-32,676.939,123.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6.644,433.451,526.7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1,861.5871,253.0322,588.101,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928.2275,686.4824,114.891,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986.1735,101.314,267.233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757.1626,717.326,535.913,104.1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02.612,192.6722,714.22173.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145.9464,011.2933,517.363,577.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7.7311,675.19-9,402.48-2,577.4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95.43557.88-45.83-152.5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271.541,106.248,397.945,897.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040.0226,933.7818,535.8412,638.2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8,311.5628,040.0226,933.7818,535.84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编制范围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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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1、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3年6月30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子公司名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1晶丰明源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销售100-
2上海莱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生产与销售100-
3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生产与销售100-
4杭州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研发及销售100-
5成都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研发及销售100-
6海南晶芯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创业投资100-
7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研发、生产与销售61.61-
8南京元晨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及销售-61.61

注:晶丰明源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Bright Power Semiconductor (Hong Kong) Limited

2、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期末是否纳入合并报表备注
2023年 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1晶丰明源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
2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上海莱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杭州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
5成都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
6海南晶芯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
7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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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比率1.871.902.503.91
速动比率1.491.532.013.47
资产负债率(合并)39.06%39.33%31.96%21.5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8.19%36.54%30.65%21.68%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3.274.808.054.55
存货周转率1.812.764.426.3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3.39-6.458.14-0.0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1.630.181.350.96

注1: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注2:2023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6、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2023年 1-6月2022 年度2021 年度2020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2-3.2910.951.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40-3.2610.561.11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9%-12.06%41.24%5.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22-4.909.350.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20-4.869.020.44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24%-17.99%35.22%2.31%

1-1-142

注: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

ROE=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当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当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当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当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当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当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当期缩股数;M0当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其他字母指代的意义同本注释“2、基本每股收益”中各字母的意义。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4.291.6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83.495,326.152,248.471,766.6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4,794.706,772.879,109.572,816.5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1-1-143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2.66-50.79-313.64-0.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6.94-1,987.17--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5,094.3010,062.6911,044.404,582.85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21.98-48.301,089.74459.69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5,072.3210,110.999,954.664,123.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5,062.4410,110.999,890.744,123.17

四、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将与销售货款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预收款项-159.73-31.31
合同负债156.1327.71
其他流动负债3.603.60
将尚未结算的商业折扣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1,031.531,013.95
预计负债-1,031.53-1,013.95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1-1-144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合同负债165.57144.22
预收款项-184.32-162.96
其他流动负债905.16887.51
预计负债-886.42-868.76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发生额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

1-1-145

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2020年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39,276.62元。

5、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1-1-146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预计负债相关要求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单位:万元

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658.71
按2021年1月1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632.28
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负债632.28
上述折现的现值与租赁负债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预付款项-37.29-37.29
使用权资产669.57540.9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33.34285.67
租赁负债298.94217.99

1-1-147

6、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① 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7、执行《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

1-1-148

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8、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

1-1-149

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公司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因会计差错更正导致的调整事项,具体如下:

公司在编制《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

1-1-150

告》时,将与供应商签订的预付款项合同约定的预付款列示为预付款项科目,同时将付给供应商的保证金列示为其他应收款科目。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与部分供应商签订的预付款项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在后续采购交易中每年可使用的预付款金额存在限额,预付款项的实际使用时间将超过1个自然年度。同时,根据相关合同的约定,公司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的保证金的回收期限超过1个自然年度。上述长期的预付款项及保证金均属于非流动资产。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应付账款等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基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要求,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上述更正仅涉及资产负债表科目,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上述差错更正对2021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更正前金额影响金额更正后金额
预付款项37,866.42-36,006.701,859.72
其他应收款1,851.79-597.001,254.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1,567.0011,567.00
流动资产合计226,433.69-25,036.70201,396.99
其他非流动资产378.5928,655.1129,033.70
非流动资产合计50,209.8828,655.1178,864.99
资产总计276,643.573,618.41280,261.98
应付账款14,794.863,618.4118,413.27
流动负债合计76,993.363,618.4180,611.77
负债合计85,947.943,618.4189,566.3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76,643.573,618.41280,261.98

1-1-151

关于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详细情况,详见上市公司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五、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40,832.0815.72%28,791.0811.44%33,079.2411.80%20,915.7412.85%
交易性金融资产3,687.051.42%15,322.886.09%58,339.9620.82%31,319.0119.24%
应收票据7,608.332.93%1,990.360.79%----
应收账款21,059.348.11%16,622.406.61%28,312.6410.10%28,914.8117.77%
应收款项融资2,467.970.95%13,773.825.47%11,863.524.23%9,137.755.61%
预付款项1,078.770.42%1,613.550.64%1,859.720.66%6,536.464.02%
其他应收款794.790.31%821.930.33%1,254.790.45%3,674.502.26%
存货25,867.209.96%25,329.1510.07%39,083.9513.95%15,214.519.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1,531.178.29%21,247.188.44%11,567.004.13%--
其他流动资产3,145.961.21%3,706.001.47%16,036.165.72%18,946.9911.64%
流动资产合计128,072.6549.32%129,218.3551.35%201,396.9971.86%134,659.7682.74%
长期股权投资2,582.310.99%16,068.176.39%1,782.130.64%1,462.410.9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9,113.7911.21%25,447.6010.11%17,389.076.20%10,645.036.54%
固定资产5,374.642.07%5,438.022.16%3,712.001.32%2,779.411.71%
使用权资产5,437.412.09%7,052.082.80%8,868.733.16%--
无形资产24,416.629.40%15,899.146.32%2,753.960.98%3,521.212.16%
商誉33,792.7113.01%7,850.953.12%7,850.952.80%7,850.954.82%
长期待摊费用2,509.430.97%2,745.311.09%2,864.801.02%268.090.16%
递延所得税资产2,642.341.02%1,670.680.66%4,609.651.64%1,491.480.92%
其他非流动资产25,746.059.91%40,241.7015.99%29,033.7010.36%80.710.05%
非流动资产合计131,615.3050.68%122,413.6548.65%78,864.9928.14%28,099.3017.26%
资产总计259,687.95100.00%251,632.01100.00%280,261.98100.00%162,759.06100.00%

1-1-15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62,759.06万元、280,261.98万元、251,632.01万元和259,687.95万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当期受到国际局势影响,行业上游产能供应不足;芯片产品需求端外部环境变化催生出的居家办公需求增加而呈爆发式增长,行业整体处于供需失衡的状态,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实现业务规模、经营业绩大幅增长,资产规模相应增长。2022年下游市场受整体经济影响,需求有所下降,加之半导体行业经历了2021年的周期性产能紧缺后,上游产能松动,原材料供给增加,导致行业内库存压力骤增。公司业绩下滑,由盈转亏,资产规模有所收缩。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融资、存货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预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产能保证金)。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134,659.76万元、201,396.99万元、129,218.35万元和128,072.65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2.74%、71.86%、51.35%和49.32%。流动资产2021年大幅增长、2022年大幅减少,与当期业务规模、经营业绩变动相匹配。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为权益工具投资)、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购买固定资产预付款、应收长期保证金和长期预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金额分别为28,099.30万元、78,864.99万元、122,413.65万元和131,615.30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26%、28.14%、48.65%和50.68%。非流动资产规模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投资以及对外投资的参股公司公允价值上升、购买DC/DC业务相关技术及知识产权所致。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存款31,831.7077.9628,039.7597.3926,828.9781.1118,535.8488.62
其他货币资金9,000.3822.04751.322.616,250.2818.892,379.9011.38
合计40,832.08100.0028,791.08100.0033,079.24100.0020,915.74100.00

1-1-15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规模大幅增加,与当年业务规模的增加相匹配。其中,其他货币资金增加较多,主要系期末理财产品申购冻结款项5,000万元。2023年6月末货币资金大幅增加,系当期增加银行借款、票据贴现、信用证贴现等所致。其他货币资金9,000.38万元主要为通知存款类的银行存款。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687.05100.0015,322.88100.0058,339.96100.0031,319.01100.00
合计3,687.05100.0015,322.88100.0058,339.96100.0031,319.0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规模有所波动,主要系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资金筹划,各期购买、赎回的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变动所致。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具体 名称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7,608.3375.511,990.3612.63----
商业承兑票据--------
小计7,608.3375.511,990.3612.63----
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2,467.9724.4913,773.8287.3711,863.52100.009,137.75100.00
合计10,076.30100.0015,764.18100.0011,863.52100.009,137.75100.00

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等准则的要求,将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应收票据为目标的应收票

1-1-154

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2020年至2021年,考虑到公司历史上未发生过票据逾期未支付的情况,管理层判断票据风险较小,所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和背书时全部终止确认。2022年以来,由于部分银行出现风险事件,公司判断中小银行存在一定信用风险,因此按银行信用等级划分,信用等级低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和背书时不终止确认,在应收票据科目列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2021年公司业务规模大幅增加,期末应收款项融资有所增加;2022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增加较多,系当期下游客户使用票据结算占比上升所致。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余额21,278.5316,796.5628,624.2729,224.56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19.20174.16311.63309.75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1,059.3416,622.4028,312.6428,914.81
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16.4412.8614.0621.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8,914.81万元、28,312.64万元、16,622.40万元和21,059.34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47%、

14.06%、12.86%和16.44%。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减少,系当期收入规模大幅减少,且当期下游客户使用票据结算占比上升所致。

(1)应收账款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类别2023-06-30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1,278.53100.00219.201.0321,059.34
合计21,278.53100.00219.201.0321,059.34
类别2022-12-31

1-1-155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6,796.56100.00174.161.0416,622.40
合计16,796.56100.00174.161.0416,622.40
类别2021-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8,624.27100.00311.631.0928,312.64
合计28,624.27100.00311.631.0928,312.64
类别2020-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9,224.56100.00309.751.0628,914.81
合计29,224.56100.00309.751.0628,914.81

(2)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账龄组合分类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半年以内21,262.4499.9316,698.4699.4228,546.7099.7329,104.2899.59
半年至1年0.200.0082.970.4928.060.1036.920.13
1至2年2.880.0115.130.09--83.350.29
2至3年13.020.06--49.520.17--
合计21,278.53100.0016,796.56100.0028,624.27100.0029,224.5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99%以上账龄均在半年以内,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

(3)主要应收账款对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5名对象情况如下:

1-1-156

应收账款前五名
2023-06-30
序号应收账款单位关联关系期末余额 (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1广州晶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972.609.27
2深圳欣友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627.007.65
3上海元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181.265.55
4上海迎霄电子有限公司1,005.914.73
5厦门欣友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38.733.94
合计6,625.4931.14
2022-12-31
序号应收账款单位关联关系期末余额 (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1EXCELPOINT SYSTEMS (PTE) LTD1,171.716.98
2宁波宏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867.685.17
3广州晶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39.715.00
4上海迎霄电子有限公司628.853.74
5浙江凯耀照明有限责任公司578.923.45
合计4,086.8724.34
2021-12-31
序号应收账款单位关联关系期末余额 (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1深圳市弘雷电子有限公司3,469.1712.12
2广州晶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177.467.61
3杭州晶泽电子有限公司1,396.754.88
4上海迎霄电子有限公司1,186.554.15
5宁波宏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77.894.11
合计9,407.8132.87
2020-12-31
序号应收账款单位关联关系期末余额 (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1厦门欣友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679.209.17
2深圳市弘雷电子有限公司2,400.668.21
3宁波凯耀电器制造有限公司1,748.035.98
4广州晶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744.615.97
5上海元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546.385.29

1-1-157

合计10,118.8934.6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占当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比例分别为

34.62%、32.87%、24.34%和31.14%,单个客户应收账款占比较低,坏账损失风险较为分散。

(4)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比较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如下:

项目士兰微必易微明微电子美芯晟公司
半年以内5%1%5%1.01%1%
半年至1年5%5%5%
1至2年10%20%10%16.67%20%
2至3年30%50%50%50%50%
3年以上100%100%100%100%100%

注:根据各公司披露的2022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总体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账龄分类的预付款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782.8272.571,223.5175.831,527.0282.116,532.2399.94
1至2年291.4627.02331.9920.58332.3617.873.930.06
2至3年4.480.4158.063.590.340.020.30-
合计1,078.77100.001,613.55100.001,859.72100.006,536.4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6,536.46万元、1,859.72万元、1,613.55万元和1,078.7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5%、0.92%、1.25%和0.84%,且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采购款等。2020年末预付款项余额较多,主要系期末对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预付款4,124.28万元;2021年起,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多采用长期预付款方式合作,参见本节“(一)资产项目/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18、其他非流动资产”

1-1-158

的有关内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预付款项前5名对象情况如下:

序号预付款项单位关联关系款项性质期末余额 (万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的比例(%)
1Tower Semiconductor,Ltd原材料采购款275.9625.58
2上海中星微高科技有限公司物业费预付款126.6311.74
3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款87.928.15
4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款59.875.55
5嘉兴威伏半导体有限公司委外加工采购48.954.54
合计599.3455.56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保证金与押金742.6192.43740.0189.581,245.8598.793,688.3799.72
其他60.787.5786.0510.4215.251.2110.200.28
账面余额合计803.39100.00826.06100.001,261.10100.003,698.57100.00
坏账准备8.601.074.130.506.310.5024.070.65
账面价值794.7998.93821.9399.501,254.7999.503,674.5099.3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3,698.57万元、1,261.10万元、826.06万元和803.39万元,主要为保证金与押金。其中,2020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较大,主要系当期向供应商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开具3,15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作为公司在向其采购时获得一定授信额度的担保;2021年末保证金与押金中含500万元向凌鸥创芯主要股东李鹏支付的交易诚意金,系公司2021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凌鸥创芯事项支付,2022年3月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其后相关款项已结清;其余各期末保证金与押金主要为公司办公房产租赁押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1-1-159

单位:万元、%

账龄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167.6320.87102.7912.441,195.6294.813,444.1993.12
1至2年99.1112.34678.5482.1457.604.57230.606.23
2至3年508.2563.2640.424.893.000.241.160.03
3至4年24.083.003.000.360.590.053.540.10
4至5年3.000.370.590.073.530.280.08-
5年以上1.310.160.720.090.750.0619.000.51
合计803.39100.00826.06100.001,261.10100.003,698.57100.00

由上表可见,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2022年末、2023年6月末,1年以上账龄其他应收款占比上升,主要是2021年起租赁上海新总部和杭州等地的办公场所形成的保证金与押金。

7、存货

(1)存货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
2023-06-30原材料2,541.999.04220.628.682,321.37
委托加工物资18,192.7664.731,518.928.3516,673.84
发出商品426.921.52--426.92
产成品6,942.7124.70497.647.176,445.07
合计28,104.38100.002,237.187.9625,867.20
2022-12-31原材料4,397.0315.30822.6018.713,574.43
委托加工物资18,516.3964.452,029.3910.9616,487.00
发出商品251.410.88--251.41
产成品5,565.0919.37548.789.865,016.31
合计28,729.92100.003,400.7711.8425,329.15
2021-12-31原材料2,413.586.178.150.342,405.42
委托加工物资21,770.3355.6420.360.0921,749.97
发出商品868.192.22--868.19

1-1-160

日期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
产成品14,073.2035.9712.830.0914,060.36
合计39,125.28100.0041.340.1139,083.95
2020-12-31原材料2,739.4917.67139.275.082,600.22
委托加工物资9,469.8761.0834.130.369,435.74
发出商品374.592.42--374.59
产成品2,919.7518.83115.793.972,803.96
合计15,503.70100.00289.191.8715,214.51

报告期给期末,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和产成品,整体结构较为稳定。由于2022年下半年起,公司降低产品销售价格,以应对市场环境变化,降低存货库存规模,因此产品终端市场价值持续下降,部分存货存在跌价迹象,故公司在2022年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高于上年度。随着2023年高成本存货逐步实现销售、采购成本有所下降,最近一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有所回落。

(2)存货的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日期存货分类金额库龄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2023-06-30原材料2,541.991,682.63855.923.44-
委托加工物资18,192.7516,092.472,088.1111.890.29
发出商品426.92426.92---
产成品6,942.716,570.21361.7810.260.47
合计28,104.3824,772.233,305.8125.580.76
2022-12-31原材料4,397.034,001.85392.712.350.12
委托加工物资18,516.3916,293.202,216.027.070.10
发出商品251.41251.41---
产成品5,565.095,308.00251.046.05-
合计28,729.9225,854.462,859.7715.470.23
2021-12-31原材料2,413.582,409.214.37--
委托加工物资21,770.3321,715.0651.563.700.01
发出商品868.19868.19---

1-1-161

日期存货分类金额库龄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产成品14,073.2014,045.6627.300.23-
合计39,125.2839,038.1283.233.930.01
2020-12-31原材料2,739.492,464.95247.3226.690.53
委托加工物资9,469.879,409.4748.8911.51-
发出商品374.59374.59---
产成品2,919.752,798.9593.5927.110.11
合计15,503.7015,047.97389.8065.310.6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库龄一年以内的存货占比分别为97.06%、

99.78%、89.99%和88.14%。公司2020年及2021年存货周转率较高,年末存货库龄超过一年的占比小于3%。2022年以来,受下游行业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存货周转速度有所降低,年末存货库龄超过一年的库存有所上升,占比约10%,部分产品存在跌价的风险,已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量的销售退货及无法销售残次品。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预付款17,437.7480.9917,665.1883.1411,567.00100.00--
一年内到期的产能保证金4,093.4319.013,582.0016.86----
合计21,531.17100.0021,247.18100.0011,567.0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预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产能保证金,主要系对上游各供应商支付长期预付款和为保障供应支付产能保证金。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预缴增值税及其他税金610.6619.41959.9825.90149.010.93222.201.17

1-1-162

债权投资--404.0010.9015,584.4097.1818,724.7998.83
预缴企业所得税139.844.45172.024.6480.100.50--
应收退换货成本2,395.4676.152,170.0158.55----
预付中介机构费用----222.641.39--
合计3,145.96100.003,706.00100.0016,036.16100.0018,946.99100.00

最近一年一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应收退换货成本。关于公司报告期内针对预计退换货相关预计负债的计提情况,参见本部分“(二)负债项目/12、预计负债”。2020年末、2021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仅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债权投资,具体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券商收益凭证类保本型理财产品。

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582.31100.002,595.7716.151,782.13100.001,462.41100.00
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13,472.4083.85----
合计2,582.31100.0016,068.17100.001,782.13100.001,462.4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对上海汉枫和凌鸥创芯的参股权投资。2022年末,公司对凌鸥创芯投资金额大幅增加,系当期现金收购凌鸥创芯部分股权,收购后持股比例由4.25%上升至22.74%,由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2023年4月,公司完成以现金方式收购凌鸥创芯38.87%股权,收购后公司持有凌鸥创芯61.61%的股权,凌鸥创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上海汉枫10.28%股权,并委派一名董事。

1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权益工具投资29,113.7925,447.6017,389.0710,645.03
合计29,113.7925,447.6017,389.0710,645.0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均为权益工具投资。

1-1-163

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等权益工具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成本2023年6月末公允价值2022年末 公允价值
上海类比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398.332,979.101,986.06
宁波隔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80.001,110.401,110.40
上海爻火微电子有限公司750.002,700.002,700.00
宁波群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00.003,000.003,000.00
深圳美凯山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2.501,727.471,696.18
青岛聚源芯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9,987.457,345.60
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002,926.202,926.20
海南火眼曦和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575.28575.28
深圳鲲鹏元禾璞华集成电路私募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1,500.001,607.881,607.88
上海凯芯励微电子有限公司1,500.001,500.001,500.00
杭州唯美地半导体有限公司1,000.001,000.001,000.00
合计15,340.8329,113.7925,447.60

该等权益工具投资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具体分析详见本节“(五)财务性投资分析”。

12、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办公设备、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运输设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原值及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原值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办公设备725.488.66624.698.02419.608.10214.045.88
机器设备7,194.0585.886,738.1486.524,315.3083.332,982.1281.92
电子设备226.212.70226.212.90244.724.73244.726.72
运输设备231.402.76199.192.56199.193.85199.195.47
合计8,377.14100.007,788.23100.005,178.81100.003,640.07100.00
账面价值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办公设备434.588.09426.957.85286.587.72113.254.07

1-1-164

机器设备4,849.1190.224,926.1690.593,291.7288.682,464.6788.68
电子设备53.991.0068.051.25108.482.92151.265.44
运输设备36.960.6916.860.3125.220.6850.231.81
合计5,374.64100.005,438.02100.003,712.00100.002,779.41100.00

报告期内,伴随业务发展和新业务开拓,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呈增长趋势。2022年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增加较多,主要系当期为推进DC/DC业务研发,投入相关机器设备较多所致。

13、使用权资产

单位:万元

原值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房屋及建筑物9,639.4510,117.4910,085.40-
合计9,639.4510,117.4910,085.40-
账面价值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房屋及建筑物5,437.417,052.088,868.73-
合计5,437.417,052.088,868.7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8,868.73万元、7,052.08万元和5,437.41万元,主要系租赁的房屋建筑物。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相关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2021年末增加较多,主要系当期租赁上海总部和杭州等地新办公场所形成。2021年以来使用权资产规模随摊销逐渐减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租赁的主要房产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一: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末的主要房屋租赁情况”。

14、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软件使用权、专用技术、专利权和其他等。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521.21万元、2,753.96万元、15,899.14万元和24,416.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值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软件使用权2,269.797.251,983.029.341,653.0729.031,282.8924.40

1-1-165

专用技术2,953.879.442,953.8713.922,953.8751.882,953.8756.18
专利权26,052.0083.2616,270.7976.661,070.7918.811,005.0119.12
其他15.900.0515.900.0715.900.2815.900.30
合计31,291.56100.0021,223.59100.005,693.63100.005,257.67100.00
账面价值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软件使用权653.062.67624.863.93632.0422.95690.1419.60
专用技术1,116.044.571,364.618.581,936.7970.332,527.2771.77
专利权22,647.5192.7513,909.6787.49185.136.72303.028.61
其他------0.780.02
合计24,416.62100.0015,899.14100.002,753.96100.003,521.2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软件使用权、专有技术和专利权。其中,2022年末专利权大幅增加,主要系当期为加速布局完整的面向高性能计算的DC/DC产品线,公司以15,200万元收购力来托(上海)半导体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电源管理涉及的半导体器件及工艺的相关技术及由此形成的知识产权和附随权利所致。此外,收购完成后,在综合考虑该等专利权在产品研发应用、下游市场需求、市场占有率等方面的情况,公司于2022年末聘请上海加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专利权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沪加评报字(2023)第0019号《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21项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结果,上述无形资产计于2022年末计提减值准备490.33万元。2023年6月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凌鸥创芯纳入合并报表所致,因收购凌鸥创芯股权形成的无形资产9,674.17万元,占公司期末净资产比重为

6.11%。

15、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为2020年收购上海芯飞、上海莱狮控制权形成的商誉,以及2023年收购凌鸥创芯股权形成的商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上海莱狮半导体2,691.477.962,691.4734.282,691.4734.282,691.4734.28

1-1-166

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5,159.4815.275,159.4865.725,159.4865.725,159.4865.72
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25,941.7676.77------
合计33,792.71100.007,850.95100.007,850.95100.007,850.95100.00

公司2023年4月收购凌鸥创芯38.87%股权以收益法评估确定其整体作价64,425.86万元,主要估值参考依据为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第0121号],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经交易各方协商,以凌鸥创芯评估基准日股东权益的总估值为基准,确定以凌鸥创芯全部股东权益64,248.54万元作为参考对价。本次标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4,974.95万元。凌鸥创芯购买日2023年4月17日未经审计净资产为13,029.52万元,在对凌鸥创芯股权进行评估的过程中,评估师采用了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师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凌鸥创芯可辨认的资产及负债中,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多项资产及相关负债经评估的公允价值增加人民币10,276.30万元,并将该部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1,094.27万元,故于2023年4月17日合并报表中确认与收购凌鸥创芯股权资产相关的商誉共计25,941.76万元。

关于本次收购凌鸥创芯股权的详细情况,参见上市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报告期各年末商誉减值测试的情况如下:

(1)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情况如下:

1-1-167

单位:万元

被投资公司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减值 损失公司享有的股权份额
上海莱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846.473,749.31-100.00%
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11,545.8226,156.54-100.00%

公司对上海莱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以下简称“莱狮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出具的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第0210号《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莱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经测试,莱狮资产组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公司对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资产组(以下简称“芯飞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出具的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第0211号《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经测试,芯飞资产组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2)2021年度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公司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减值 损失公司享有的股权份额
上海莱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922.414,136.28-100.00%
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11,988.7534,707.12-100.00%

公司对莱狮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出具的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2)第0090号《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莱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经测试,莱狮资产组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公司对芯飞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根据沃克森(北

1-1-168

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出具的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2)第0100号《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经测试,芯飞资产组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3)2020年度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公司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减值 损失公司享有的股权份额
上海莱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996.374,666.93-100.00%
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12,325.0322,432.37-51.00%

公司对莱狮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出具的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1)第0169号《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莱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经测试,莱狮资产组的商誉未发生减值。公司对芯飞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出具的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1)第0168号《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经测试,芯飞资产组的商誉未发生减值。公司主要采用收益法测算评估对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用以估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以此判断相关资产组的商誉是否发生减值。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相关资产组均未发生减值迹象,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与实际资产组情况符合。

1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2,509.432,745.312,864.80268.09
合计2,509.432,745.312,864.80268.09

1-1-1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均为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2021年末增加较多,主要系当期租赁上海总部和杭州等地新办公场所装修形成。

17、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036.56103.66150.9015.09
可抵扣亏损16,050.392,407.7110,121.521,518.33----
坏账准备4.150.3412.702.09320.9431.86344.9332.20
存货跌价准备57.947.24125.4615.6841.344.13289.1928.92
递延收益----201.8620.19357.8735.79
未结算的商业折扣343.1528.31212.9835.149,345.46930.90886.4288.33
尚未执行归属的股份支付及研发加计扣除中尚未执行归属的股份支付1,617.81198.73776.5799.3333,891.933,518.9213,429.711,291.15
租赁资产影响6,084.79821.220.780.10----
小计24,158.233,463.5511,250.011,670.6844,838.104,609.6515,459.021,491.48
抵销后净额列示-2,642.3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企业针对单项交易中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满足所得税准则规定的条件时,应当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详见本节“四、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8、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有关内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可抵扣亏损、未结算的商业折扣和尚未执行归属的股份支付及研发加计扣除中尚未执行归属的股份支付。其中,2021年未结算的商业折扣大幅增加,系当期销售大幅增加,截至期末尚未结算商业折扣相应增加;2021年末尚未执行归属的股份支付及研发加计扣除中尚未执行归属的股份支付增加主要系由于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形成了较大尚未执行归属的股份支付所致,相关股权激情况详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

1-1-170

况/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2022年末、2023年6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大,主要系公司经营亏损,确认大额可抵扣亏损所致。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构建固定资产预付款420.901.63331.700.82378.591.3080.71100.00
应收长期保证金13,880.2553.9217,910.0044.51597.002.06--
长期预付款10,144.9139.4022,000.0054.6728,058.1196.64--
投资款项1,300.005.05------
合计25,746.05100.0040,241.70100.0029,033.70100.0080.7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由构建固定资产预付款、应收长期保证金和长期预付款构成。2021年末公司长期预付款大幅增加、2022年末公司应收长期保证金大幅增加,系当期上游晶圆厂、封测厂产能紧张,公司为保证产能,向其支付长期预付款、长期保证金较多所致。截至2023年6月末,该等款项余额已回落。2023年6月末投资款项系对上海光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参股投资款,截至6月末该等投资已支付款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二)负债项目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35,165.3434.6632,330.7332.6720,374.9022.751,007.502.87
应付票据9,174.809.04331.000.334,667.005.218,353.4623.79
应付账款10,660.1310.5113,731.2813.8718,413.2720.5618,465.3352.60
合同负债1,356.081.342,935.132.9717,327.9919.35165.570.47
应付职工薪酬2,381.342.353,342.883.383,026.993.381,613.704.60
应交税费206.420.20542.800.552,539.012.831,736.824.95
其他应付款1,486.711.472,036.482.061,840.792.062,161.356.16

1-1-1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483.983.438,238.628.32967.401.08--
其他流动负债4,455.894.394,456.514.5011,454.4112.79905.162.58
流动负债合计68,370.6867.4067,945.4368.6580,611.7790.0034,408.9198.01
长期借款21,974.7321.6620,473.9120.69----
租赁负债3,935.963.885,439.115.507,908.038.83--
预计负债2,892.002.852,758.512.79----
递延收益639.000.63673.800.68201.860.23357.871.02
递延所得税负债3,631.433.581,680.621.70844.690.94340.010.97
非流动负债合计33,073.1132.6031,025.9531.358,954.5810.00697.881.99
负债合计101,443.80100.0098,971.38100.0089,566.35100.0035,106.7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5,106.79万元、89,566.35万元、98,971.38万元和101,443.80万元,整体呈持续增长态势。其中,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34,408.91万元、80,611.77万元、67,945.43万元和68,370.68万元,占当期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8.01%、90.00%、68.65%和67.40%,主要是随着当期业务规模同步变动;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697.88万元、8,954.58万元、31,025.95万元和33,073.11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9%、10.00%、31.35%和32.60%。2021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余额大幅增长,主要系当期适用新租赁准则,确认租赁负债所致;2022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余额增长主要系为补充长期资金向银行借款所致。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保证/信用借款25,612.4972.8327,669.6785.5819,374.9095.091,001.0099.35
国内信用证5,000.0014.222,500.007.731,000.004.91--
票据贴现4,552.8412.952,161.066.68--6.500.65
合计35,165.34100.0032,330.73100.0020,374.90100.001,007.5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规模持续增加,主要系2021年以来为应对外部环境及行业供需情况的大幅变动,公司基于对未来经营所需资金量的判断,增加银行借款较多所致。

1-1-172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商业承兑汇票---3,150.00
银行承兑汇票9,174.80331.004,667.005,203.46
合计9,174.80331.004,667.008,353.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8,353.46万元、4,667.00万元、331.00万元和9,174.80万元。2020年末,商业承兑汇票余额系当期向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开具3,15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作为其对公司向其采购提供业务授信额度的担保。2022年度,销售端票据结算收款占比增加,因此采购端票据结算主要通过背书转让进行,公司自开票据需求降低,期末应付票据金额减少。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的余额分别为18,465.33万元、18,413.27万元、13,731.28万元和10,660.1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3.66%、22.84%、

20.21%和15.59%。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付供应商的晶圆、副芯(含MOS、二极管、三极管等)采购款及应付外协加工厂商的封测服务费、中测服务费等。最近一年一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减少,主要原因系:

1)业务规模较2021年缩减;2)上游产能紧张有所缓解,采购单价下降;3)与供应商合作更多采用了长期预付款形式,应付账款形式有所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06-30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关联关系期末余额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1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外加工采购款1,508.3514.15
2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外加工采购款1,363.1812.79
3宁波群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外加工采购款1,234.2311.58
4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款1,143.5610.73

1-1-173

5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款917.338.61
合计6,166.6557.85
2022-12-31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关联关系期末余额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1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款4,820.2135.10
2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外加工采购款957.166.97
3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款836.096.09
4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款772.435.63
5无锡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款549.914.00
合计7,935.8057.79
2021-12-31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关联关系期末余额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1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款2,288.4512.43
2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外加工材料采购款1,869.2110.15
3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款1,737.979.44
4GF ASIA SALES PTE. LTD.原材料采购款1,721.579.35
5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款1,700.079.23
合计9,317.2750.60
2020-12-31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关联关系期末余额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1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款3,086.2616.71
2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外加工采购款2,712.8014.69
3深圳市芯飞凌半导体有限公司材料采购款1,258.276.81
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款1,237.886.70
5宁波群芯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注)委外加工采购款1,193.836.47
合计9,489.0451.38

注1:宁波群芯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月改制更名为宁波群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1-174

4、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165.57万元、17,327.99万元、2,935.13万元和1,356.0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48%、21.50%、4.32%和1.98%。公司合同负债主要系向部分客户预先收取的货款。2021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当期业务规模大幅增加,且下游需求旺盛,预收的合同款项较多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薪酬2,278.0995.663,233.4096.722,938.6097.081,613.70100.00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03.254.34109.493.2888.392.92--
合计2,381.34100.003,342.88100.003,026.99100.001,613.70100.00

注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共同构成短期薪酬,设定提存计划构成离职后福利注2:社会保险费包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注3: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613.70万元、3,026.99万元、3,342.88万元和2,381.3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69%、3.76%、4.92%和3.48%。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系已计提但尚未发放的年终绩效奖金,年终业绩奖金系根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各部门针对本岗位的考核指标进行评定。年终绩效奖金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与年末最终实现情况进行调整。此外,2020年末、2021年及2022年末,公司员工总数分别为314人、427人和520人,同比增长较快;同时,由于2021年公司业绩实现情况较好,导致2021年末应付职工薪酬增长较大。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增值税------615.5035.44
企业所得税----2,167.0385.35868.7050.02

1-1-175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个人所得税162.7678.85469.8186.55297.2611.71158.689.14
城市维护建设税7.483.627.701.4225.511.0010.620.61
教育费附加14.737.1331.395.7849.201.9453.103.06
印花税21.4510.3933.906.24--30.211.74
合计206.42100.00542.80100.002,539.01100.001,736.8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1,736.82万元、2,539.01万元、542.80万元和206.42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5.05%、3.15%、0.80%和0.30%。公司各期末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应交个人所得税。2022年末应交税费同比减少较多,系当期亏损,期末无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所致。

7、其他应付款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经销商保证金831.8055.95868.7142.66475.7225.84292.2213.52
应付中介机构费用200.0013.45239.8111.7880.004.3560.002.78
应付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款项及软件许可费199.7113.43133.976.5872.393.93503.6123.30
代扣代缴税金及 社保费109.237.35110.185.4191.694.9866.813.09
应付仓储及物流费132.198.89141.376.9441.212.2489.384.14
代收员工个人奖励款-0.00-0.00269.4014.6314.700.68
应付股权投资款-0.00350.0017.19700.0038.031,050.0048.58
其他13.770.93192.449.45110.396.0084.633.92
合计1,486.71100.002,036.48100.001,840.79100.002,161.3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2,161.35万元、1,840.79万元、2,036.48万元和1,486.7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28%、2.28%、3.00%和2.17%。其他应付款主要为经销商保证金、应付中介机构费用、应付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款项及软件许可费、代扣代缴税金及社保费、应付仓储及物流费、应付股权投资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应付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款项及软件许可费主要为购买

1-1-176

EDA软件使用权费用,2020年末余额较大系收购上海芯飞后形成了尚未支付收购资产款项340.28万元;代收员工个人奖励款主要为公司代收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奖励款;2020年、2021年及2022年末尚未支付的股权投资款为收购上海莱狮股权的尾款。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782.9851.186,528.6079.24----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701.0048.821,710.0220.76967.40100.00333.34100.00
合计3,483.98100.008,238.62100.00967.40100.00333.3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租赁负债。公司报告期内长期借款主要为向银行的质押借款和保证借款,详见本部分“10、长期借款”科目分析。

9、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未结算的商业折扣4,030.5090.453,281.9073.649,345.4681.59886.4297.93
与合同负债相关的税金161.303.62377.478.472,108.9518.4118.752.07
已背书未到期不可终止确认的票据264.105.93797.1317.89----
合计4,455.89100.004,456.51100.0011,454.41100.00905.1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未结算的商业折扣、与合同负债相关的税金及已背书未到期不可终止确认的票据。2021年未,未结算的商业折扣及与合同负债相关的税金同比大幅增加,系当期业务规模扩大,且下游需求旺盛,待与经销商结算的商业折扣和预收的合同款项增加较多所致;2022年末,已背书到期不可终止确认的票据大幅增加,系当期票据收款较多,公司以票据背书转让支付的款项增加所致。

1-1-177

10、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质押借款18,780.0285.4616,500.0080.59----
保证借款3,194.7114.543,973.9119.41----
合计21,974.73100.0020,473.9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系为应对外部环境及行业供需情况的大幅变动,公司基于对未来经营所需资金需求的判断,自2022年起借入长期银行质押借款和保证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借款相关的资产质押情况详见本节“十、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二)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1、租赁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4,319.65109.756,014.12110.578,782.42111.06--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383.69-9.75-575.02-10.57-874.39-11.06--
合计3,935.96100.005,439.11100.007,908.03100.00--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相关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分别为0万元、7,908.03万元、5,439.11万元和3,935.96万元,系根据公司租赁房产确认。2021年末增加较多,主要系当期租赁上海总部和杭州等地新办公场所形成。

12、预计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退换货款2,892.00100.002,563.1192.92----
应付赔偿款--195.407.08----
合计2,892.00100.002,758.51100.00----

1-1-1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主要为预计未来应付退换货款和应付客户的赔偿款。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根据当期发生的退换货情况估计未来可能发生的退换货现时义务金额对财务报表的影响。2020年至2021年,公司估计退换货现时义务金额对财务报表影响相对较小,因此未计提与退换货相关的预计负债;2022年度,市场环境剧烈变动,公司估计退换货现时义务金额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较大,故于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中确认与退换货相关的预计负债。报告期内,公司的退换货预计负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保持一贯性,未发生重大变化。2022年末、2023年6月末,应付退换货余额大幅增加,系2022年以来市场环境剧烈变动,退换货比例增加,导致期末按照规则计提的应付退换货款金额较多。

2022年末,应付赔偿款系公司客户欧普照明当期提出关于供应元器件品质异常的索赔,相关事项系偶发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已处置完毕。

1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357.87万元、201.86万元、673.80万元和639.0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1.28%、2.25%、2.17%和1.93%,均为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

14、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10,545.961,223.511,643.83161.272,145.58225.842,219.54236.9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3,772.972,065.9410,106.771,516.025,748.24574.82952.5395.25
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1.550.3922.883.33434.0644.0278.227.82
应收退货成本2,275.87341.38------
使用权资产影响5,421.42821.43------
小计32,017.764,452.6511,773.481,680.628,327.89844.693,250.29340.01
抵销后净额列示-3,631.4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1-179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企业针对单项交易中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满足所得税准则规定的条件时,应当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详见本节“四、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8、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有关内容。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和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应收退货成本和使用权资产影响。其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系2020年收购上海莱狮、上海芯飞以及2023年收购凌鸥创芯形成。

(三)偿债能力分析

主要财务指标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比率1.871.902.503.91
速动比率1.491.532.013.47
资产负债率(合并)39.06%39.33%31.96%21.5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8.19%36.54%30.65%21.68%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3.91、2.50、1.90及1.87,速动比率分别为3.47、2.01、1.53及1.49,报告期内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基于对未来经营所需资金量的判断,向银行借入短期借款以及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总体而言,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处于相对合理水平,具备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从长期偿债指标看,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债务风险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对比如下:

证券代码可比公司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比率600460.SH士兰微1.751.491.371.19

1-1-180

688045.SH必易微11.2513.834.843.28
688699.SH明微电子7.147.868.619.11
688458.SH美芯晟25.1311.6710.983.28
平均值11.328.716.454.21
688368.SH晶丰明源1.871.902.503.91
速动比率600460.SH士兰微1.110.930.990.81
688045.SH必易微9.8012.193.702.82
688699.SH明微电子5.775.667.098.32
688458.SH美芯晟24.0810.599.282.04
平均值10.197.345.273.50
688368.SH晶丰明源1.491.532.013.47
资产负债率(%)600460.SH士兰微52.1952.3048.5154.20
688045.SH必易微8.907.6119.9130.44
688699.SH明微电子12.6211.2310.549.69
688458.SH美芯晟4.129.049.6727.21
平均值19.4520.0522.1630.38
688368.SH晶丰明源39.0639.3331.9621.57

数据来源:Wind,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计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指标低于同行业公司水平,资产负债率相对同行业公司较高,主要系2021年以来公司基于对未来经营所需资金量的判断,向银行借入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3.274.808.054.55
存货周转率1.812.764.426.32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注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55、8.05、4.80和3.27,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32、4.42、2.76和1.81。2021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系当期营业收入大幅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系2021年为适

1-1-181

应业务规模增长做出提前备货,存货规模上升较快;2022年因市场环境变化,业务规模收缩,营业成本下降较快所致。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良好,整体回款情况良好;存货周转情况处于合理水平。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表:

证券代码可比公司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600460.SH士兰微2.014.384.924.24
688045.SH必易微4.288.3013.607.35
688699.SH明微电子2.898.9925.9214.14
688458.SH美芯晟1.484.847.475.00
平均值2.666.6312.987.68
688368.SH晶丰明源3.274.808.054.55
存货周转率600460.SH士兰微1.062.342.912.36
688045.SH必易微1.402.746.358.14
688699.SH明微电子0.991.622.434.06
688458.SH美芯晟1.813.542.812.23
平均值1.312.563.634.20
688368.SH晶丰明源1.812.764.426.32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同趋势变动,处于可比上市公司中间水平。从应收账款质量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半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达99%以上,应收账款回收质量较好。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可比。

(五)财务性投资分析

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议案。经逐项对照,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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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开展业务,不存在从事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3)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集团财务公司。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4)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已投资或拟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5)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对外拆借或拟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6)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7)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金融产品的情形。

2、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主要对外投资情况核查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1)2023年现金收购凌鸥创芯38.87%股权

2023年4月,公司以人民币24,974.95万元通过股权受让方式取得南京凌鸥

1-1-183

创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鸥创芯”)38.87%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凌鸥创芯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芯片和控制驱动芯片两大产品线,具体包括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AC/DC电源管理芯片、电机驱动和控制芯片、DC/DC电源管理芯片等四大类产品。凌鸥创芯核心产品为MCU控制驱动芯片,本次收购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控制驱动芯片领域的技术及产品能力,扩大公司在控制驱动芯片领域的市场份额,双方具有较大的业务协同效应。因此,本次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2022年现金收购唯美地参股权

2022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晶芯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000.00万元通过股权受让方式取得杭州唯美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美地”)0.8265%的股权。该公司专注于功率半导体产品,产品覆盖功率开关器件和功率IC两大领域,应用范围广阔,包括工业自动化、5G通信、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消费电子等重要领域。与公司在DC/DC业务低压大电流工艺开发方面具有潜在业务协同。公司基于战略目的,对其进行长期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2023年参股投资上海光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晶芯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300万元受让上海光色原股东2%股权、以1,000万元增资入股,上述交易后持股比例为

8.125%。

上海光色主要从事汽车发光部件行业的光色精准检测、校准系统智能装备业务。在汽车厂商供应链、车用LED等领域与公司具有一定互补及协同性,公司基于战略目的,对其进行长期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对外投资中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3、最近一期末对外投资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资产情况如

1-1-184

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其中财务性投资金额
1交易性金融资产3,687.05-
2其他应收款794.79-
3其他流动资产3,145.96-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1,531.17-
5长期股权投资2,582.31-
6其他非流动资产25,746.05-
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9,113.796,836.83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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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购买的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理财产品,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产品名称受托人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 终止日期理财资金投资方向预计年化收益率
1企业大额存单交通银行1,000.002022/09/052024/09/05固定收益,利率2.7%,可部分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部分按活期利率计息2.7%
2企业大额存单交通银行1,500.002022/07/252024/07/25固定收益,利率2.7%,可部分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部分按活期利率计息2.7%
3企业大额存单交通银行1,000.002022/07/082024/07/08固定收益,利率2.7%,可部分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部分按活期利率计息2.7%
4共赢稳健天天利中信银行50.002022/10/11T+X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类资产、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2.16%
5共赢稳健天天利中信银行50.002022/10/11T+X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类资产、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2.16%

注:本表委托理财金额为成本金额,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交易性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因此存在差异。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是期限较短或可自由申赎的低风险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主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公司根据日常款项收支情况及付款计划,适当利用临时闲置的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短期理财产品,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升资产回报率,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财务性投资范畴,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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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794.79万元,主要为支付的租房押金,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3/6/30
保证金与押金742.61
其他60.78
减:坏账准备8.60
合计794.79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3,145.96万元,主要为应收退换货成本、预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金以及债权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
应收退换货成本2,395.46
预缴增值税及其他税金610.66
预缴企业所得税139.84
合计3,145.96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1,531.17万元,主要为支付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预付货款及一年内到期的产能保证金,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采购预付款项或产能保证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582.31万元,主要为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联营企业与公司的业务在技术、产品、客户等方面均具有一定协同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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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5,746.05万元,主要为支付的购建固定资产预付款、应收长期保证金和长期预付款,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29,113.7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成本2023年6月末 公允价值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上海类比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398.332,979.10
宁波隔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80.001,110.40
上海爻火微电子有限公司750.002,700.00
宁波群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00.003,000.00
深圳美凯山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2.501,727.47
青岛聚源芯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9,987.45
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002,926.20
海南火眼曦和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575.28
深圳鲲鹏元禾璞华集成电路私募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1,500.001,607.88
上海凯芯励微电子有限公司1,500.001,500.00
杭州唯美地半导体有限公司1,000.001,000.00
合计15,340.8329,113.79-

其中,公司投资于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火眼曦和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鲲鹏元禾璞华集成电路私募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符合《(再融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该部分对外投资虽属于财务性投资,但均投资于集成电路行业,公司希望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丰富的项目资源及投资经验,基于其他电子元器件行业内积累的丰富产业资源,选择优质的实体经济企业进行投资,为公司获取合理的投资收益,同时加强公司与相关半导体领域企业的合作和公司在半导体产业的资源整合能力。

公司投资的青岛聚源芯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专项基金,该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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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由国内主要晶圆供应商中芯国际主导,穿透后的投资项目为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报告期内的供应商,认购该基金有利于加强公司与上游供应商的产业协同,该项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投资的深圳美凯山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专项基金,该基金由深圳美的资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穿透后的投资项目为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同行业企业,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业务协同性较弱,该项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余额共计6,836.83万元,占期末归母净资产150,271.47万元的比例为4.55%,未超过30%。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对上述财务性投资没有未来处置计划。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未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六、经营成果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成果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61,531.38107,939.98230,234.82110,294.23
营业成本46,350.3588,967.95119,889.8182,225.47
营业利润-8,279.81-17,749.0476,324.176,714.27
利润总额-8,412.47-17,783.1876,010.537,052.61
净利润-8,712.48-20,586.6871,083.736,975.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25.88-20,586.6867,742.076,886.3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0,294.23万元、230,234.82万元、107,939.98万元和61,531.38万元;公司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886.33万元、67,742.07万元、-20,586.68万元和-8,925.88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大幅增加,主要系当期受到国际局势影响,行业上游产能供应不足;芯片产品需求端外部环境变化催生出的居家办公需求增加而呈爆发式增长,行业整体处于供需失衡的状态,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实现业务规模、经营业绩大幅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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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2022年下游市场受整体经济影响,需求有所下降,加之半导体行业经历了2021年的周期性产能紧缺后,上游产能松动,原材料供给增加,导致行业内库存压力骤增。公司业绩下滑,由盈转亏。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61,531.38100.00107,931.9399.99230,187.6599.98110,271.3099.98
其他业务收入--8.050.0147.170.0222.930.02
合计61,531.38100.00107,939.98100.00230,234.82100.00110,294.2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源管理类芯片的研发与销售。报告期内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0,271.30万元、230,187.65万元、107,931.93万元和61,531.3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98%、99.98%、99.99%和100.00%,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向部分客户收取的设计服务费,该等设计服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极低。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47,797.9877.6890,591.2583.93198,169.1086.0997,645.7288.55
AC/DC电源管理芯片7,944.2512.9112,023.2511.1422,519.639.786,975.856.33
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4,645.037.552,224.772.063,813.751.662,251.432.04
DC/DC电源管理芯片49.550.08508.470.47----
其他1,094.571.782,584.192.395,685.172.473,398.313.08
合计61,531.38100.00107,931.93100.00230,187.65100.00110,271.30100.00

1-1-190

2020年至2022年,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和AC/DC电源管理芯片,两者合计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94%以上。2023年1-6月,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和AC/DC电源管理芯片合计收入占比超过90%。公司2023年4月收购凌鸥创芯38.87%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凌鸥创芯61.61%股权,凌鸥创芯纳入合并报表。凌鸥创芯产品属于公司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业务,带动当期该业务收入占比上升。其他产品收入系公司对外销售少量半成品及原材料,主要为刻有公司设计版图、未封装及成品测试等工序的晶圆产品,销售对象主要为具有自行封测能力或自主品牌的少数客户。该等客户掌握了稳定的封测产能和销售渠道,但不具备自行完成芯片设计的能力,主要依靠向不同的芯片设计公司采购未封装晶圆的方式满足下游客户需求。报告期内,该等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均较小,对公司业务影响较低。

3、主营业务收入地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内销57,709.1093.7998,204.2590.99222,511.9796.67105,238.2995.44
外销3,822.286.219,727.689.017,675.683.335,033.014.56
合计61,531.38100.00107,931.93100.00230,187.65100.00110,271.3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以内销为主,内销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90%以上。外销占比均低于10%,且产品主要出口国家及地区包括新加坡、越南等。报告期内上述国家及地区对我国的贸易政策相对稳定,公司暂未受到国际贸易摩擦及贸易保护主义的直接影响。

4、季节性波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季度的营业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年度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2023年度43.08%56.92%--
2022年度27.96%26.84%19.93%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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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17.70%28.58%32.97%20.75%
2020年度16.48%18.38%29.23%35.92%

注:2023年度季度占比为占上半年收入的比例。一般而言,一季度受下游LED制造业等春节放假停工影响,占全年销售收入的比例相对较低。2022年一季度收入占比较2020年、2021年相比较高,主要系2021年下半年市场供应紧张,公司于2021年三季度涨价传导所致。2022年下半年为应对外部环境变动,公司对产品价格进行不同程度的下调,使得下半年收入占比相对较低。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概况

与营业收入结构类似,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均在99%以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46,350.35100.0088,953.9299.98119,889.81100.0082,217.1799.99
其他业务成本--14.020.02--8.300.01
合计46,350.35100.0088,967.95100.00119,889.81100.0082,225.47100.00

2、营业成本按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37,164.3380.1876,532.5686.04104,780.4387.4073,636.3989.56
AC/DC电源管理芯片5,068.4310.948,251.359.2810,381.228.663,826.044.65%
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3,133.446.761,631.351.832,212.081.851,812.562.20%
DC/DC电源管理芯片25.180.05182.670.21----
其他958.962.072,355.992.652,516.082.102,942.193.58
合计46,350.35100.0088,953.92100.00119,889.81100.0082,217.17100.00

1-1-192

3、营业成本按性质构成分析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典型的Fabless经营模式,主要负责芯片的设计、生产工艺技术的开发及产品质量管控,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生产制造环节通过定制化采购或委托加工方式完成。由于公司没有自行加工的生产过程,故营业成本构成中仅有材料成本和封装测试环节的外协加工费成本。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中材料成本和封装测试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构成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材料 成本30,689.2966.2160,044.3267.5076,571.5563.8753,535.5665.11
封装测试成本15,661.0633.7928,909.6032.5043,318.2736.1328,681.6134.89
合计46,350.35100.0088,953.92100.00119,889.81100.0082,217.17100.00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及毛利率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15,181.0318,972.03110,345.0028,068.76
综合毛利率24.67%17.58%47.93%25.45%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及综合毛利率存在波动。2021年主要系当期受到国际局势影响,行业上游产能供应不足;芯片产品需求端因外部环境变化催生出的居家办公需求增加而呈爆发式增长,行业整体处于供需失衡的状态,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业务规模大幅增长,产品单价大幅上升,毛利及毛利率均大幅提升。2022年以来下游市场受整体经济影响,需求有所下降,加之半导体行业经历了2021年的周期性产能紧缺后,上游产能松动,原材料供给增加,导致行业内库存压力骤增。销售端公司积极调价应对,而采购端成本下降并传到至营业成本需要一定时间,因此业务规模收缩,毛利及毛利率均有所下滑。2023年以来,市场秩序转好,库存压力逐步减轻,产品售价、综合毛利率水平较2022年有所恢复。

各主要产品分析详见下文“2、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1-193

2、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10,633.6570.0514,058.6974.0893,388.6784.6724,009.3385.58
AC/DC电源管理芯片2,875.8218.943,771.9019.8812,138.4111.013,149.8111.23
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1,511.599.96593.423.131,601.661.45438.871.56
DC/DC电源管理芯片24.370.16325.801.72----
其他135.610.89228.201.203,169.082.87456.121.63
合计15,181.04100.0018,978.01100.00110,297.83100.0028,054.13100.00

2020年至2022年,公司主要毛利来源为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和AC/DC电源管理芯片,两者合计占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的93%以上。2023年1-6月,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和AC/DC电源管理芯片合计毛利占比近90%。公司2023年4月收购凌鸥创芯38.87%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凌鸥创芯61.61%股权,凌鸥创芯纳入合并报表。凌鸥创芯产品属于公司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业务,带动当期该业务毛利占比上升。

(2)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率情况

单位:%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22.2577.6815.5283.9347.1386.0924.5988.55
AC/DC电源管理芯片36.2012.9131.3711.1453.909.7845.156.33
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32.547.5526.672.0642.001.6619.502.04
DC/DC电源管理芯片49.180.0864.080.47----
其他12.391.788.832.3955.742.4713.423.08
合计24.67100.0017.58100.0047.92100.0025.44100.00

整体而言,报告期内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AC/DC电源管理芯片、电机

1-1-194

驱动与控制芯片毛利率同步变动,即2021年毛利率上升,2022年下降,2023年上半年毛利率有所恢复;DC/DC电源管理芯片作为公司新发展业务,2022年起形成收入,业务规模相对较小,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其他业务2020年至2022年毛利率变动趋势与整体相同。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AC/DC电源管理芯片的毛利率变动进一步分析如下:

①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

单位:万元、万颗、元/颗、%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数值同比 变动数值同比 变动数值同比 变动数值
营业收入47,797.98-6.8990,591.25-54.29198,169.10102.9597,645.72
销量236,149.6640.95381,999.53-33.93578,142.3716.81494,925.86
单位售价0.20-0.24-29.410.3470.000.20
毛利率22.25-15.52减少31.6147.13增加22.5424.59

注:最近一期同比变动为与上年同期数据比较的变动比率,毛利率同比变动为本期毛利率减去上期。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受上游产能约束,公司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的收入变动首要由价格变动驱动,其次是数量变动驱动,因此,毛利率与收入同向变动。各期量价同向变动,与市场整体扩张和收缩趋势一致。2021年面对行业需求大幅增加,单价上升超过销量上升,2022年公司采取降价清库存策略应对外部环境变化,价格同比下降较多。由于2022年上半年行业仍处于相对高位,2023年上半年单价和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2023年上半年的单价和毛利率已有所回升。

②AC/DC电源管理芯片

单位:万元、万颗、元/颗、%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数值同比 变动数值同比 变动数值同比 变动数值
营业收入7,944.2560.2912,023.25-46.6122,519.63222.826,975.85
销量28,409.4689.8440,815.78-25.0154,427.56143.1322,386.37
单位售价0.28-0.29-29.270.4132.260.31

1-1-195

毛利率36.20-31.37减少22.5353.90增加8.7545.15

注:最近一期同比变动为与上年同期数据比较的变动比率,毛利率同比变动为本期毛利率减去上期。如上表所示,AC/DC业务作为公司第二增长曲线。2021年以来业务规模较2020年显著增加,且各期毛利率水平均高于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业务。2021年同比销量大幅增加,当期收入增加主要由销量增加驱动,因此毛利率上升小于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业务。2022年市场环境遇冷量价齐缩,毛利率大幅下降。由于2022年上半年行业仍处于相对高位,2023年上半年单价同比有所下降。2023年上半年的单价和毛利率已有所回升。

(3)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600460.SH士兰微24.12%29.60%33.64%20.83%
688045.SH必易微23.88%27.96%43.22%26.74%
688699.SH明微电子7.54%24.62%65.61%33.97%
688458.SH美芯晟30.49%32.75%40.98%22.42%
平均值21.51%28.73%45.86%25.99%
688368.SH晶丰明源24.67%17.58%47.92%25.44%

2020年、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基本可比。2022年同行业毛利率均有所下滑,公司采取主动降价策略应对市场环境变化,毛利率下降相对较多,2023年1-6月毛利率有所提升,恢复至与同行业可比水平。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2,278.403.703,168.432.944,592.441.993,299.072.99
管理费用7,472.4212.1410,652.549.8710,280.074.476,378.565.78
研发费用18,933.9930.7730,315.2828.0929,891.1512.9815,759.2814.29
财务费用620.951.01787.680.73341.170.15-206.02-0.19

1-1-196

合计29,305.7647.6344,923.9241.6245,104.8219.5925,230.8922.88
当期营业收入61,531.38100.00107,939.98100.00230,234.82100.00110,294.23100.00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期间费用主要为研发费用和管理费用。作为芯片设计企业,公司销售费用占比相对较低。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低,财务费用的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持续增加,系2021年以来公司基于对未来经营所需资金量的判断,向银行借入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增加所致。2021年期间费用金额同比大幅增加,系当期业务规模扩张,且当期核算股份支付较多所致。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系:

①2022年以来业务规模收缩,营业收入较2021年大幅减少;②公司为提高管理水平加大了职能部门投入,为加速新业务发展增加AC/DC及DC/DC产品研发人员及相关投入,使得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增加较多所致。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期间费用扣除股份支付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扣除股份支付)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2,132.063.463,292.793.053,132.751.362,060.861.87
管理费用5,181.328.4210,142.989.407,950.343.454,660.684.23
研发费用15,045.1724.4527,997.1325.9417,424.387.579,652.118.75
财务费用620.951.01787.680.73341.170.15-206.02-0.19
合计22,979.5037.3542,220.5939.1128,848.6312.5316,167.6214.66
当期营业收入61,531.38100.00107,939.98100.00230,234.82100.00110,294.23100.00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520.3866.732,388.4275.382,293.9549.951,527.6646.31
业务招待费130.785.74253.538.00312.036.79233.257.07
办公费用55.832.45248.387.84244.705.33170.825.18
业务宣传费194.818.55200.916.34104.592.2845.851.39

1-1-197

租赁费86.273.79150.514.75108.882.3767.612.05
其他143.996.3251.051.6168.601.4915.670.47
股份支付146.346.42-124.36-3.931,459.6931.781,238.2137.53
合计2,278.40100.003,168.43100.004,592.44100.003,299.07100.00
剔除股份支付后合计2,132.063,292.793,132.752,060.86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3,299.07万元、4,592.44万元、3,168.43万元和2,278.4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9%、1.99%、2.94%和3.70%。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销售费用主要由销售人员薪酬和股份支付构成。2021年销售费用较2020年上升39.20%,主要系2021年销售业绩较好,公司销售人员薪酬增加较多所致;2022年销售费用较2021年下降31.01%,主要系2022年未达到业绩指标的股权激励计划冲回股份支付费用所致,剔除股份支付因素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2,060.86万元、3,132.75万元、3,292.79万元和2,132.0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7%、1.36%、3.05%和3.46%,2022年度占比较高主要系2022年度营业收入规模减少所致。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3,136.8541.985,764.2154.114,637.1445.112,569.6540.29
咨询服务费754.4110.101,498.5714.07881.888.58675.6410.59
摊销及折旧446.785.98873.788.20421.954.10253.093.97
办公费用334.094.47717.936.74715.016.96393.536.17
租赁费282.423.78558.445.24730.237.10351.145.51
其他226.763.03730.056.85564.125.49417.636.55
股份支付2,291.1130.66509.554.782,329.7322.661,717.8826.93
合计7,472.42100.0010,652.54100.0010,280.07100.006,378.56100.00
剔除股份支付后合计5,181.3210,142.987,950.344,660.68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6,378.56万元、10,280.07万元、10,652.54

1-1-198

万元和7,472.4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8%、4.47%、9.87%和12.14%。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咨询服务费、摊销及折旧、办公费用、租赁费和股份支付等构成。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构成存在一定波动,剔除股份支付因素后,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4,660.68万元、7,950.34万元、10,142.98万元和5,181.3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3%、3.45%、9.40%、8.42%。报告期内管理费用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为提高管理水平加大了职能部门投入,使得职工薪酬逐年增加。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9,884.8252.2116,762.4555.2911,671.8339.056,115.0638.80
咨询服务及技术开发费368.981.953,743.7212.35938.303.14518.153.29
摊销及折旧1,836.609.702,306.387.611,320.804.42865.395.49
检测及 加工费1,471.847.772,124.777.011,620.165.421,091.796.93
租赁费586.273.101,201.563.96745.752.49311.861.98
物耗费用468.552.47942.103.11540.071.81375.612.38
办公费用428.122.26916.163.02587.461.97374.262.37
股份支付3,888.8120.542,318.157.6512,466.7741.716,107.1738.75
合计18,933.99100.0030,315.28100.0029,891.15100.0015,759.28100.00
剔除股份支付后合计15,045.1727,997.1317,424.389,652.11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5,759.28万元、29,891.15万元、30,315.28万元和18,933.9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29%、12.98%、28.09%和

30.77%。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有职工薪酬、咨询服务和技术开发费、计入研发费用的折旧及摊销和股份支付费用。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逐年增加,剔除股份支付因素后,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9,652.11万元、17,424.38万元、27,997.13万元和15,045.17万元,占营

1-1-199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5%、7.57%、25.94%、24.45%。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属于技术驱动型企业,需投入大量研发费用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的不断升级换代,公司为保证产品的竞争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使得研发费用逐年增加,公司维持较大的研发投入符合公司业务特征。2022年,研发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增加AC/DC及DC/DC产品研发人员及相关投入所致。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利息费用1385.36223.102,023.14256.851,094.38320.7823.48-11.40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154.9024.95378.0548.00244.7271.73--
利息收入-411.78-66.31-775.93-98.51-895.57-262.50-438.31212.75
汇兑损益-428.36-68.98-600.15-76.1977.4222.69155.84-75.65
其他75.7412.20140.6217.8564.9419.0452.97-25.71
合计620.95100.00787.68100.00341.17100.00-206.02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206.02万元、341.17万元、787.68万元和620.9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9%、0.15%、0.73%和1.01%。报告期内,财务费用逐渐增加,主要系公司2021年以来为应对外部环境及行业供需情况的大幅变动,公司基于对未来经营所需资金量的判断,增加银行借款较多所致。

(五)利润表其他主要项目分析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1,427.94万元、2,248.47万元、5,309.50万元和483.49万元,均为公司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

2、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1-200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98.918.02312.959.82319.726.7953.792.25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0.660.050.620.02----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3.450.2848.201.51426.069.05211.308.83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7.824.691,092.9334.291,561.8933.192,127.8188.9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072.2086.96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732.8854.362,398.3350.96--
合计1,233.04100.003,187.58100.004,706.00100.002,392.9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2,392.90万元、4,706.00万元、3,187.58万元和1,233.04万元,主要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其中,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系对上海汉枫、凌鸥创芯的股权投资;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中,2021年为出售上海类比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3%股权确认投资收益2,398.33万元,2022年主要为公司当期持有凌鸥创芯股权增加,其由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确认投资收益1,712.88万元;2023年1-6月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072.20万元,系2023年4月进一步收购凌鸥创芯股权,其纳入合并报表,确认投资收益1,072.20万元。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交易性金融资产-2.17-0.06-412.09-10.44353.646.87-263.76-38.29
权益工具投资3,666.19100.064,358.53110.444,795.7193.13952.53138.29
合计3,664.03100.003,946.44100.005,149.35100.00688.7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688.77万元、5,149.35万元、3,946.44万元和3,664.03万元,主要为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1-201

4、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2.35507.85-129.47485.771.88-14.57112.5886.8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8.3-130.30-2.188.18-15.76122.3316.9913.11
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损失-17.68-277.55105.00-393.951.00-7.76--
合计6.37100.00-26.65100.00-12.88100.00129.5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29.57万元、-12.88万元、-26.65万元和6.37万元,综合而言对各期损益影响较小。

5、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796.02100.003,400.7787.40191.03100.00260.22100.00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490.3312.60----
合计-796.02100.003,891.11100.00191.03100.00260.2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260.22万元、191.03万元、3,891.11万元和-796.02万元,主要系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详见本节“五、财务状况分析/(一)资产项目/7、存货”及“14、无形资产”相关科目的分析。

6、营业外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政府补助0.801.7416.657.72--338.6792.40
其他45.2098.26199.1392.28159.26100.0027.857.60
合计46.00100.00215.78100.00159.26100.00366.52100.00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366.52万元、159.26万元、215.78

1-1-202

万元和46.00万元,对各期损益影响相对较小。其中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营业外收入主要为对供应商的质量扣款。

7、营业外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对外捐赠----266.9456.458.8731.48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0.070.044.751.9050.4110.6611.8942.19
搬迁及退租费用177.8599.55--130.2527.54--
赔偿支出--223.3689.37----
其他0.740.4121.808.7225.305.357.4226.33
合计178.66100.00249.92100.00472.90100.0028.18100.00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28.18万元、472.90万元、249.92万元和178.66万元,对各期损益影响相对较小。2022年赔偿支出主要为收到欧普照明关于供应元器件品质异常的索赔,相关事项系偶发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已处置完毕。

8、所得税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本期所得税费用295.81188.017,540.661,316.04
递延所得税费用4.202,615.49-2,613.86-1,238.45
合计300.012,803.504,926.8177.59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77.59万元、4,926.81万元、2,803.50万元和300.01万元。2022年公司经营亏损,所得税费用主要为递延所得税费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 年度2021 年度2020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4.291.6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483.495,326.152,248.471,766.60

1-1-203

项目2023年1-6月2022 年度2021 年度2020 年度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4,794.706,772.879,109.572,816.5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2.66-50.79-313.64-0.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6.94-1,987.17--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5,094.3010,062.6911,044.404,582.85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21.98-48.301,089.74459.69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5,072.3210,110.999,954.664,123.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5,062.4410,110.999,890.744,123.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25.88-20,586.6867,742.076,886.33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022年度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金额较大,主要系:

(1)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对于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转回,对于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在2022年加速提取,本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需在2022年度加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为1,905.91万元。

(2)2022年度,公司获得《面向高性能核心计算领域的多相大电流DC/DC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和产业化》政府补助,公司支付与该政府补助项目的合同履约成本共计110.00万元。

(3)2022年度,公司确认与联营企业持股比例相关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共

1-1-204

计-28.74万元。

(七)发行人报告期亏损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净利润-8,712.48-20,586.6871,083.736,975.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25.88-20,586.6867,742.076,886.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88.31-30,697.6757,851.332,763.16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28,323.13万元,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及2023年1-6月为亏损状态。公司未来可持续经营能力具备保障,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2022年以来经营业绩下滑主要系LED照明行业整体承压所致,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一致,未来发展存在利好因素

(1)2022年度,LED照明行业整体承压

根据CSA(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2022年中国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蓝皮书》,2022年在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下,我国半导体照明行业需求不振、成本攀升,行业发展遇到挑战。预计2022年总体产值约6,750亿元,较2021年下滑13.2%。在供给端,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且随着国内生产成本不断攀升,外部环境变动导致的供应链不稳定,企业生产秩序受到极大影响,成本持续上涨,利润空间不断压缩。在需求端,国内市场除车用LED较为景气之外,各细分市场需求均呈现不同程度的萎缩,出口市场与去年总体持平,处于历史高位,持续增长动力不足。

综上所述,2022年度,LED照明行业整体承压,行业市场规模有所收缩。

(2)公司业绩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公司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情况如下:

1-1-205

单位:万元、%

公司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同比 增速营业收入同比 增速营业收入同比 增速营业收入
士兰微447,568.536.95828,220.1615.12719,414.8368.07428,056.18
必易微30,165.10-3.8552,581.63-40.7288,695.28106.5242,948.58
明微电子31,288.91-21.4668,461.59-45.28125,120.20138.2152,526.12
美芯晟20,064.8050.3944,114.7318.5837,202.10149.5714,906.70
晶丰明源61,531.384.03107,939.98-53.12230,234.82108.75110,294.23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收入变动趋势与LED照明行业整体趋势一致。2021年较2020年大幅增长,2022年收入下滑或增速减缓。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归母 净利润同比 增速归母 净利润同比 增速归母 净利润同比 增速归母 净利润
士兰微-4,121.89-106.88105,241.68-30.66151,772.562,145.256,759.72
必易微132.05-97.463,796.35-84.1623,970.42521.613,856.21
明微电子-8,022.99-187.051,062.75-98.3664,724.46492.3510,926.69
美芯晟1,100.31上期亏损5,256.5061.193,261.15上年亏损-1,117.02
晶丰明源-8,925.88上期亏损-20,586.68-130.3967,742.07883.726,886.33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扣非归母 净利润同比 增速扣非归母 净利润同比 增速扣非归母 净利润同比 增速扣非归母 净利润
士兰微16,259.23-67.6663,125.71-29.4989,530.88上年亏损-2,351.24
必易微-1,805.73-137.421,925.12-91.7923,442.66566.693,516.29
明微电子-9,115.41-234.02-2,802.32-104.4862,621.06514.9110,183.74
美芯晟467.92上期亏损4,235.97-28.915,958.63上年亏损-1,955.48
晶丰明源-13,988.31上期亏损-30,697.67-153.0657,851.331993.672,763.16

如上表所示,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水平均大幅提升,2022年度除美芯晟外,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净利润水平均出现下滑,主要系行业2022年度需求放缓、经营环境不景气所致。美芯晟2022年业绩同比增长,主要系2021

1-1-206

年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因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3,324.57万元。其2021年、2022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958.63万元和4,235.97万元,同比下滑28.91%,与同行业趋势一致。

(3)LED照明行业存在长线利好因素,整体市场规模较为稳健根据CSA(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2022年中国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蓝皮书》,国家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明确提到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加大政府对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农村现代化;提高供给质量,带动需求更好实现;推动新型显示技术创新和应用等内容。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实,LED绿色照明在公共机构、工商业、城市照明、乡村振兴、高质量家居照明等领域将有所受益。

上述长线利好因素加持,未来一定期间内整体市场规模预计较为稳健,不会出现持续性、大规模市场萎缩的情形。

2、公司AC/DC、DC/DC等新业务发展良好,业绩亏损部分是由于新业务加大投入导致,新业务独立来看前景广阔

(1)公司AC/DC、DC/DC等新业务发展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发展AC/DC和DC/DC业务为代表的新增长曲线。报告期内,AC/DC和DC/DC业务收入、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AC/DC电源 管理芯片7,944.2512.9112,023.2511.1422,519.639.786,975.856.33
DC/DC电源 管理芯片49.550.08508.470.47----
合计7,993.8012.9912,531.7211.6122,519.639.786,975.856.33

单位:%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毛利占比毛利率毛利 占比毛利率毛利占比毛利率毛利占比
AC/DC电源管理芯片36.2018.9431.3719.8853.9011.0145.1511.23

1-1-207

DC/DC电源管理芯片49.180.1664.081.72----
毛利占比合计-19.10-21.59-11.01-11.23
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率24.67-17.58-47.92-25.44-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AC/DC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业务收入占比、毛利占比持续提升,各期毛利率水平均高于主营业务平均水平,业务发展良好。

(2)业绩亏损部分是由于新业务加大投入导致,具有阶段性

为抓住市场机遇、加速布局新业务,公司报告期内持续加大新业务投入。

报告期内AC/DC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业务相关研发人员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AC/DC业务研发人员47455227
DC/DC业务研发人员12412356-
两者合计17116810827
期末研发人员总数375341272196
占期末研发人员总数比例45.60%49.27%39.71%13.78%

注1:上述AC/DC研发人员包括设计工程师、版图工程师及应用工程师。公司现场支持工程师、工艺开发工程师、产品工程师、测试工程师等研发人员为不同产品线共用,未纳入AC/DC研发人员统计;DC/DC拥有独立研发条线,上述数据包含DC/DC条线全部研发人员。注2:最近一期末AC/DC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业务相关研发人员合计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2023年4月其凌鸥创芯纳入合并报表,新增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业务研发人员较多所致。

如上表所示,新业务相关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大幅增加。2022年以来的业绩亏损部分是由于新业务加大投入导致的,研发投入具有先导性,在前期研发阶段和产业化初期增长较快,具有阶段性。随着新业务逐步推进产业化,研发投入回归稳健增长,经济效益逐步释放,对公司业绩的负面影响将相对减弱。

(3)AC/DC、DC/DC为代表的新业务发展空间较大

电源管理芯片负责为电子设备提供所需求的电能,是其“动力”的来源,对于各类电子系统而言都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随着现代电子系统的日益复杂化和智能化,公司布局的AC/DC、DC/DC电源管理芯片等在集成度、转换效率、响应速度等各方面性能不断提升,促使其在消费电子、服务器等领域的下游应用持续打开。

1-1-208

AC/DC电源管理芯片主要应用于消费、汽车、家电、工业等需要接入市电或工业用电的场合,AC/DC电源管理芯片细分市场以国际厂商PI为例,其主要产品为应用于通信、电脑、消费、工业领域的AC/DC产品,2022年收入规模超过

6.5亿美元,可触达的市场规模已超过40亿美元。DC/DC电源管理芯片应用于几乎所有模拟芯片的下游领域,DC/DC电源管理芯片承担的是最基础的电源电压变换功能,在几乎所有用到电能的场合都可以看到DC/DC电源管理芯片的身影,DC/DC电源管理芯片细分市场以国际厂商MPS为例,其主要产品为应用于存储和计算、企业数据、汽车、工业、通信领域的DC/DC产品,2022年收入规模达到

17.94亿美元,其中存储和计算领域的DC/DC产品收入已超过4.5亿美元。

未来,公司还将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不断进行优化升级,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积极开发高性能、高品质、高性价比的电源管理芯片产品,不断完善产品布局,积极将产品应用领域拓展至家电、工业芯片和汽车电子等。

综上,AC/DC、DC/DC为代表的新业务发展空间较大。

3、为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在2022年下半年主动策略性降价,采购端维持相对高位,压缩利润空间,2023年销售单价已企稳,采购价格水平下降,利润空间已回升

在销售端,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和AC/DC电源管理芯片,两者合计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90%以上。在采购端,公司采用Fabless经营模式,不直接从事芯片的生产和加工,对外采购原材料主要为晶圆、副芯(主要为MOS),对外采购服务主要为封装测试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和AC/DC电源管理芯片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以及晶圆、副芯、封装测试服务的采购单价各季度有所波动。2021年以来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单位成本和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先后经过上涨和回落。上述各项价格2021年各季度连续上涨,2022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在2022年下半年主动策略性降价,销售单价下降较快,而采购单价维持相对高位,压缩利润空间。2023年上半年销售单价已企稳,而随着采购单价下降,高成本存货逐步出清,单位成本下降,公司主要业务利润空间已有所回升。

1-1-209

4、2023年并表凌鸥创芯,业务协同效应强,经营业绩良好,MCU业务前景广阔,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形成有力支撑公司于2023年4月收购凌鸥创芯38.87%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凌鸥创芯61.61%股权,凌鸥创芯纳入合并报表。

公司原有业务与凌鸥创芯协同效应强。晶丰明源目前主要产品为电源管理芯片,本次收购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和产品线,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充完善产品线,降低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晶丰明源与凌鸥创芯能够联合研发IPM等电机驱动芯片;此外,在电机主控芯片上集成电源转换芯片、驱动芯片、功率器件和MCU,实现单芯片对电机的驱动控制,为下游客户提供集成度更高、体积更小、成本更低、可靠性更高的电机控制MCU。

最近三年一期,凌鸥创芯实现收入、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7,058.2012,386.519,155.782,695.33
净利润2,027.404,222.372,141.56171.61

注:2020年至2022年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最近一期未经审计。

2020年至2022年,凌鸥创芯实现收入分别为2,695.33万元、9,155.78万元和12,386.51万元,增长幅度较大,正处于业务的快速发展期。凌鸥创芯积累的技术储备,依靠自身MCU的技术优势,充分满足下游各类客户对于电机控制MCU芯片的需求。凌鸥创芯在电动车辆、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和工业控制等多个领域与下游客户形成坚实的合作,下游终端产品涉及的应用场景广阔。

七、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351.83-40,555.2550,523.18-495.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57.9929,428.42-32,676.939,123.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7.7311,675.19-9,402.48-2,577.4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271.541,106.248,397.945,897.64

1-1-210

(一)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4,820.5690,041.07227,455.4174,563.37
收到的税费返还150.97762.0245.74168.6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07.327,079.016,627.432,190.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7,678.8597,882.11234,128.5976,922.8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806.6278,413.41137,658.1460,258.4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851.6724,430.6017,013.549,604.30
支付的各项税费2,346.763,946.1417,738.452,500.7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321.9731,647.2011,195.275,054.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327.02138,437.36183,605.4177,418.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351.83-40,555.2550,523.18-495.46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比例105.35%83.42%98.79%67.60%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95.46万元、50,523.18万元、-40,555.25万元和21,351.83万元。波动的原因主要系: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及各期内收款、付款进度的波动,相应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经营性应收项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导致经营现金流量的正常变动;②2022年度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1,647.20万元,主要为当年支付的产能保证金2.1亿元和长期预付款1亿元。

(二)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537.81249,675.00280,056.19236,209.6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4.141,264.374,601.572,127.8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0.6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611.95250,939.99284,657.76238,337.4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335.9219,011.395,812.183,351.18

1-1-211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5,150.00202,500.19311,022.51217,939.1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9,484.03--7,924.0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969.95221,511.57317,334.69229,214.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57.9929,428.42-32,676.939,123.03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123.03万元、-32,676.93万元、29,428.42万元和-9,357.9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流出金额较大主要系各期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资金筹划,购买及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较多所致。2023年1-6月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9,484.03主要系当期支付收购凌鸥创芯股权款项。

(三)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6.644,433.451,526.7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1,861.5871,253.0322,588.101,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928.2275,686.4824,114.891,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986.1735,101.314,267.233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757.1626,717.326,535.913,104.1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02.612,192.6722,714.22173.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145.9464,011.2933,517.363,577.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7.7311,675.19-9,402.48-2,577.40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77.40万元、-9,402.48万元、11,675.19万元和-2,217.7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主要为2020年度及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2021年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支付上海芯飞49%股权收购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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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3,351.18万元、5,812.18万元、19,011.39万元和335.92万元。公司重大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1)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包括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项目;2)2022年以15,200万元收购力来托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电源管理涉及的半导体器件及工艺的相关技术及由此形成的知识产权和附随权利;3)2023年收购凌鸥创芯38.87%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投资项目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部分内容。

(三)重大资本性支出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通过持续的资本性支出投入,公司的产品产能得以增加、产品种类得以丰富、研发创新水平和运营管理能力得到提升,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现有业务的延伸和扩展,服务于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国家战略方向和行业发展趋势。

九、技术创新分析

(一)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创新以及在业务中的锻炼积累,掌握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

在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领域:公司是国内率先实现LED照明驱动芯片国产化的企业之一,目前已成长为国际领先的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设计企业之一。公司在高精度恒流技术等方面实现了技术突破,掌握了LED照明驱动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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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的关键性技术,并推出了LED照明驱动的整体解决方案。上述研发成果突破了国外芯片企业对LED照明驱动芯片的垄断,并在恒流精度、源极驱动等技术指标上处于行业领先地位。LED照明驱动电路设计较为复杂,除照明驱动芯片外,下游厂商在制造电源模块时还需要同时应用MOS(绝缘栅型场效应管)、VCC电容等元器件。公司突破了产品集成度的限制,于行业内率先实现了单芯片及无VCC电容的产品设计,增强了我国LED产业的竞争力。在AC/DC电源管理芯片领域:①优异的瞬态响应性能:针对当前系统功耗变化越来越迅速的趋势,公司自主研发的ACOT控制技术和磁耦传输技术,能够迅速地对负载变化作出响应,确保供电的稳定和连续。②高效率:公司自主研发的ACOT控制技术、磁耦控制技术能够提高电源效率,从而减少功耗尤其是待机功耗并提高整体性能。③高集成度:公司自有的700V工艺平台能够使AC/DC芯片以较小体积提供更多的功率,并做到外围电路的高度简化,使其非常适用于空间有限的应用。④高可靠性:公司的产品采用了特有的可靠性设计,包括针对隔离型电源特别的防穿通设计和磁耦传输技术,能够提高电源的可靠性和耐久性,降低产品失效和停机的风险。

在DC/DC电源管理芯片领域:目前多相控制器国内以传统的模拟控制方式为主,晶丰明源率先开发出数字多相控制技术,目前已经有从4相到16相一系列产品。数字控制器整体灵活性、可编程性以及动态响应速度比传统的模拟控制器有非常大的优势。同时,晶丰明源创新性地提出了多相电源提升动态响应技术,在检测到负载急剧增加时,通过智能变化多相电源控制器的控制信号,来给负载补充能量,防止输出跌落,提升DC/DC多相控制器的动态响应能力,该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在大电流DrMOS领域,目前公司50A、70A、90ADrMOS处于产品研发阶段。该产品通过优化工艺,电路设计以及封装设计,整体效率表现已经跟国际一线的同类产品平齐,较国内竞品有明显优势。

在电机驱动与控制领域:公司子公司凌鸥创芯掌握了并行异步双核高速处理技术、高速高精度高可靠的采样技术、宽温域高可靠产品设计技术等核心技术,在MCU芯片的技术优势主要体现在高效处理、高性能、稳定性、服务定制化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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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正在进行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具体应用前景
1高压功率集成工艺开发持续研发阶段进一步提升芯片集成度、降低芯片生产的成本、提高芯片的性能和可靠性主要应用于LED照明驱动、AC/DC电源管理、充电器等芯片设计
2高密度高集成度框架开发持续研发阶段通过双基岛和三基岛方案,实现SOP-14封装IC+MOS以及IC+MOS+二极管的封装方案,将多款IC或IC+多个被动元器件合封在一个封装内,可减少客户端PCB板上器件的焊接次数和人工,同时减少PCB板面积,节约原材料成本主要应用于封装的各个环节
3高性能DC-DC电源管理芯片持续研发阶段开发出一系列国际领先水平的高性能DC-DC电源管理芯片,包括多相数字控制器、大电流功率ICSPS(smartpowerstage)以及大电流负载点电源IC(point-of-load)主要应用于高性能大电流电源芯片
4高性能AC-DC辅助电源管理芯片持续研发阶段开发一套AC-DC隔离电源整体芯片解决方案,该方案包括两款电源管理芯片和一款磁耦器件主要应用于家电,充电器、适配器、照明和工业电源等
5面向高性能核心计算领域的多相大电流DC/DC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和产业化持续研发阶段打造国内首家,国际领先的多相大电流电源管理芯片方案,助力中国打造完整的CPU、GPU、AI主芯片+电源管理芯片供应链,突破国外垄断主要用于CPU、GPU、AI主芯片核心供电
6低功率因数非隔离LED驱动芯片持续研发阶段通过退磁检测技术、无VCC电容技术、ROVP引脚复用技术,实现外围简化、高恒流精度和优异线性调整率的LED驱动主要应用于降压型通用LED照明驱动,驱动LED灯串
7线性智能调光驱动芯片持续研发阶段提高调光的范围和线性度,降低调光过程中灯光的抖动和闪烁以及引入的噪声等问题主要用于智能照明、LED光源类产品
8创新型高功率AC-DC充电芯片持续研发阶段打造出适用于大功率多口快速充电器的解决方案,包括应用于原副边的电源管理芯片,具有超低待机功耗和LPS多重保护等特性。主要用于大功率多口快速充电设备,可同时为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等多个设备充电
9基于DALI标准的智能光源控制模块持续研发阶段开发基于DALI总线控制的照明解决方案,具有电路精简,温度影响小,电流精度高和保护功能齐全的特点主要应用于具备DALI总线控制功能的智能LED光源设备,包括大型场馆、商业照明和办公照明等
10高可靠性谐波控制线性LED驱动模块持续研发阶段开发创新的线性LED驱动电路架构,在提升可靠性的同时,实现对欧洲ERP标准的兼容主要应用于欧洲市场的符合新版ERP标准的照明产品
11高集成恒流恒压原边反馈控持续研发阶段以PFM调频为主,辅以IPK调节,实现全方位的保护功能,如:CS脚开短路、主要应用于LED照明,手机充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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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具体应用前景
制芯片FB脚开短路、过温保护、输出过压欠压保护、副边二极管/SR开短路保护功能AC\DC电源适配器
1207X系列电机控制专用芯片的研究开发持续研发阶段研发新一代电机控制专用芯片,提高芯片的整体性能,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晶圆产能更充沛。主要应用于电动出行和数字电源应用市场
13电机控制算法平台V2.0持续研发阶段

研发电机控制算法平台,为客户提供整套完成解决方案,让客户可以较快完成电机方案的开发和测试工作。

主要应用于大家电、无电解电容电机的算法平台
1425x系列电机控制专用芯片的研究开发持续研发阶段研发新一代电机控制专用芯片,RISC-V内核,降低芯片IP授权成本。主要应用于电机控制应用市场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的快速发展对行业内企业提出了更高水准的技术要求。公司秉持可持续发展的思路,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创新,为提高综合研发实力,保持技术先进性,建立了一整套切实有效的技术持续创新机制。

1、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巩固技术成果

公司始终重视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拥有丰富的集成电路设计经验,已成为国际领先的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设计企业之一,并多次引领细分行业技术革新。公司研发费用的投入与研发成果的产出呈正向循环的趋势。最近一年,公司AC/DC电源管理芯片产品线推出的磁耦方案产品及DC/DC电源管理芯片产品线推出的多相控制器、POL产品都具有强大的技术优势,进一步增强国产产品的竞争实力。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国内已获授予且尚在有效期内的专利权共311项,包括130项发明专利、179项实用新型专利和2项外观设计专利;在国外已获授予且尚在有效期内的专利权共25项,均为发明专利。

2、提升工艺能力,打造全新工艺平台

2022年,公司第五代BCD-700V高压工艺平台实现量产,有望使产品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在此基础上,公司立项启动第六代工艺技术研发。同时,基于补充公司DC/DC产品工艺能力的需求,公司投入资源开始研发低压BCD工艺平台并购买电源管理设计的半导体器件与工艺对应的技术及知识产权,工艺研发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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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进一步增强。

3、重视人才培养,打造核心团队

集成电路设计能力是采用Fabless模式的芯片设计公司最为核心的竞争力,是集成电路行业内原始创新的体现和价值创造的源泉。集成电路设计人才对于模拟芯片行业的重要性程度更甚于其他芯片产品领域,因为模拟芯片更依赖研发团队长期的经验积累及持续的优化。公司创始人之一胡黎强先生是国内LED照明驱动芯片领域的开拓者,曾获得“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科技企业家创新奖”等荣誉称号。通过多年的集成电路设计和产品研发实践,公司组建了高素质的核心管理团队和专业化的核心技术团队,核心成员均由行业资深专家组成,拥有在行业内多年的工作和管理经验。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人才竞争激烈,依赖于优秀的企业文化,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团队和核心管理团队较为稳定。与此同时,公司还通过持续推出股权激励及给出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方案等方式不断吸纳行业内的高端、专业人才加盟,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共计375人,占公司总人数的64.66%。人才团队的有序扩张,保证了公司在电源管理芯片领域的进一步发展。

十、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未决诉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的未决诉讼系知识产权相关纠纷,包括公司作为原告的明微案、德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2)浙02知民初242号案件

2022年6月,晶丰明源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绍兴久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二”)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SM2196KF型LED驱动芯片”(“涉诉产品”)涉嫌侵犯发行人所有的ZL201110037221.2号发明专利(“涉案专利”)。晶丰明源的诉讼请求主要包括:被告一、被告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涉案专利的行为,被告一赔偿发行人经济损失500万元以及发行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0万元,并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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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案件的诉讼费。在发行人提起上述侵权诉讼后,被告一于2022年8月就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了专利无效宣告申请。2023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60372号决定,宣告涉案专利在修改后第1、2、4-12、14-18项权利要求范围的基础上继续维持有效。2023年6月,被告一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第560372号无效决定;2023年8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3)京73行初10629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许被告一撤回起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专利侵权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本案系公司作为原告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公司通过诉讼措施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该等未决诉讼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2022)沪73知民初791号案件

2022年3月,晶丰明源向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深圳市德普微电子有限公司(“被告一”)、四川遂宁市利普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被告二”)、成都利普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被告三”)、上海森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四”)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的DP9501C等多个型号的LED照明驱动芯片(“涉诉产品”)涉嫌侵犯发行人所有的ZL201310139467.X号发明专利(“涉案专利”)。晶丰明源的诉讼请求主要包括:四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涉案专利的行为,立即销毁侵权产品,被告一、被告二和被告三赔偿发行人经济损失500万元以及发行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0万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

在发行人提起上述侵权诉讼后,被告一于2022年10月就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申请后又撤回申请,又于2023年2月就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再次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申请。2023年9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63310号决定,宣告涉案专利在修改后第1-8项权利要求范围的基础上继续维持有效。

2022年11月,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2)沪73 知民初7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告三的管辖权异议。202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2)最高法知民辖终4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告三的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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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原裁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专利侵权案件仍在一审审理中,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本案系公司作为原告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公司通过诉讼措施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该等未决诉讼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23,453,013.22元,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146,332,550.97元。

2、2022年8月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担保保函。出质人为公司,担保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受益人为中国光大银行卢森堡分行,保函金额为12,760,000欧元,保函有效期至2023年8月21日。

3、2023年2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担保保函。出质人为公司,质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受益人为新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函金额为200,000.00美元,保函有效期至2024年2月28日。

4、2021年3月公司子公司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担保保函。出质人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质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受益人为新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函金额为4,684,767.54元,保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5、2022年11月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签订《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合同》,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质押,质押担保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质押期限为2022年11月2日起至2025年11月1日止。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押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截止2023年6月30日上述质押物用于质押借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02,000,000.00元。

6、2022年8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公司将其持有的专利权作为质押,质押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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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万元,质押期限为2022年8月23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截止2023年6月30日上述质押物用于质押借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85,500,000.00元,质押物账面价值共计人民币130,890,353.97元,其中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30,890,353.97元。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期后事项。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十一、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基于公司现有业务基础及技术储备而确定,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科创板上市公司科技创新情况的变化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基于公司现有业务基础及技术储备而确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并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研发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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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1、2022年受到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口头警示,警示对象为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内容如下:

2022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部分科目进行追溯调整,其中2021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列示的“资产总计”由2,766,435,651.73元更正为2,802,619,783.71元,变化金额36,184,131.98元,占更正后金额的1.29%;2022年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列示的“资产总计”由2,579,964,803.45元更正为2,605,252,705.52元,变化金额25,287,902.07元,占更正后金额的0.97%。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5.1.2条等有关规定。经讨论,决定对公司以及时任财务总监汪星辰、邰磊给予口头警示。公司应当提高财务核算以及信息披露合规意识,审慎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杜绝发生违规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290号)、《关于对汪星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29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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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部分供应商签订了预付款项合同,根据合同约定,预付款项在后续采购交易中每年可用于抵扣采购款的金额存在限额,导致预付款项实际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同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的产能保证金回收期限超过一年。但公司将上述预付款项和保证金分别作为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在流动资产科目列报,导致2021年年报、2022年一季报、2022年半年报中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应付账款等科目存在错报。2022年10月28日,公司才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就前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22〕4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54号)第七条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十项、第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汪星辰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2021年度财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汪星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口头警示及《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优化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针对口头警示及《警示函》中提及的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公司已对发现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和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8)等相关公告,同时已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及202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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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财务报表中的前期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2、2023年受到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3年6月5日,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25号),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或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披露《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拟以24,974.95万元收购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鸥创芯)38.87%股权,交易对手方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信德)和舟山和众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舟山和众信)。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6日、4月10日披露的相关问询函回复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刘洁茜于2022年7月与广发信德、舟山和众信签署《关于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之业绩对赌与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根据《收购协议》,当发生凌鸥创芯净利润不达标(承诺凌鸥创芯2022年、2023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10,000万元)等情形,广发信德、舟山和众信有权要求胡黎强、刘洁茜以现金方式收购其持有的凌鸥创芯股权。同时,《收购协议》约定非经广发信德和舟山和众信同意,胡黎强和刘洁茜不得允许晶丰明源以任何方式出售或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减少其持有的凌鸥创芯股权等保护性条款。

对于《收购协议》的相关安排及内容,公司在2023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未有提及,直至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门问询函中对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与广发信德、舟山和众信存在关联关系或特殊利益安排”的针对性问询,公司才于2023年4月6日在问询回复中予以披露。

综上,公司收购凌鸥创芯38.87%股权的交易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刘洁茜前期针对该部分股权的回购承诺等相关利益安排,对于投资者判断该项交易必要性、估值合理性等具有重大影响,公司应当在收购股权公告中,及时、充分地披露相关利益安排,并明确提示相关风险。但公司未及时披露存在的相关协议安排,迟至问询函的回复中才予以披露,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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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未揭示相关风险。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第5.1.2条、第5.1.5条等相关规定。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暨实际控制人胡黎强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第一责任人、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且胡黎强与时任副总经理暨实际控制人刘洁茜作为《收购协议》的签署方,时任董事会秘书汪星辰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上述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2.1条、第4.2.4条、第4.2.5条、第4.2.8条、第5.1.2条等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暨实际控制人胡黎强、时任董事、副总经理暨实际控制人刘洁茜、时任董事会秘书汪星辰予以监管警示。

除上述监管措施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且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参股或控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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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情况,发行人之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刘洁茜、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夏风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出具书面承诺如下:

“1、本人/本合伙企业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经济实体、机构和经济组织的情形。

2、本人/本合伙企业今后也不会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

3、如公司认定本人/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经济实体、机构和经济组织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在公司提出异议后,本人/本合伙企业将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公司提出受让请求,则本人/本合伙企业应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公司。

4、本人/本合伙企业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承诺自即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对本人/本合伙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有违反并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本人/本合伙企业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直至本人/本合伙企业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刘洁茜、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晶哲瑞、夏风严格履行同业竞争承诺,未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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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胡黎强,实际控制人为胡黎强、刘洁茜,其基本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变化情况/(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2、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夏风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2023年6月30日,夏风直接持有发行人22.28%股份,星宿6号基金直接持有发行人2.00%股份
2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2023年6月30日,直接持有发行人17.18%股份

注:夏风与林煜为一致行动人,二人系夫妻关系。上述二人与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星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三者互为一致行动关系。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四/(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4、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公司的联营、合营企业

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公司的联营、合营企业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三、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5、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关内容。

6、除上述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以及上述人员(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武夷山市明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夏风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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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2Keenway International Limited夏风出资100%并担任执行董事
3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夏风出资21.17%并担任董事、技术总监,夏风配偶的兄弟林翔出资4.79%
4深圳市族兴实业有限公司夏风出资49%,林翔在2020.10.27之前担任总经理
5深圳市海祥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夏风配偶的兄弟林翔出资99%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6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汪星辰担任董事
7上海洪博微电子有限公司洪志良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洪志良儿子洪宇持股6%
8遥点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赵歆晟出资99%并担任执行董事
9上海胡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赵歆晟出资93%并担任执行董事
10上海思倍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赵歆晟的母亲朱惠芳持股53%并担任执行董事
11上海思倍企业管理顾问咨询有限公司赵歆晟的母亲朱惠芳持股51%
12上海砥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李宁的配偶苏颖出资99%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3上海寻梦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李宁的配偶苏颖直接持股52.1581%(直接+间接持股67.0081%)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14上海凭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李宁的配偶苏颖通过上海寻梦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00%
15上海倘来之物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李宁的配偶苏颖通过上海寻梦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资70%
16上海颜昕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李宁的母亲姜晓媚出资90%并任执行董事,李宁的父亲李晶出资10%
17新生(上海)珠宝有限公司王晓野的配偶汪一泓持股50%

7、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还包括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发行人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发行人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或法人,因与发行人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为发行人关联方的自然人或法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为发行人关联方的自然人或法人。公司的其他关联自然人主要包括报告期初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间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苏仁宏曾任发行人董事,2023年4月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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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2刘秋凤曾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2023年4月离任
3周占荣曾任发行人监事,2023年4月离任
4邰磊曾任发行人财务负责人,2023年4月离任
5冯震远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2023年1月离任
6应俊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2020年4月离任
7孙文秋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2020年4月离任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自然人还包括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法人包括上述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二)关联交易

1、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及依据

公司判断是否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或公司拟与关联法人达成的交易总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关联交易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不符合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的为一般关联交易。

2、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交易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比例具体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定价政策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市场价4,708,531.123,083,698.67--
合计--4,708,531.123,083,6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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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营业成本的比例--1.02%0.35%

注:2022年9月,公司受让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18.4952%的股权,2022年9月5日,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凌鸥创芯22.7414%的股权,凌鸥创芯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自2022年9月5日至2023年4月17日(公司控股凌鸥)前,公司将凌鸥创芯追认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凌鸥创芯之间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产品为MCU芯片,主要包括LKS05、LKS08两个系列产品,该系列产品用于与晶丰明源的电源芯片进行合封、集成后销售。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定价政策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市场价4,227,317.501,842,306.272,071,609.62-
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市场价3,876,641.572,818,820.84--
合计--8,103,959.074,661,127.112,071,609.62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32%0.43%0.09%

注:2023年4月起南京凌鸥已纳入合并报表。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为驱动芯片、功率芯片等电源类配套芯片,凌鸥创芯用于与其自身MCU产品的合封或搭配销售。发行人向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为MCU产品,驱动芯片、功率芯片等电源类配套芯,上海汉枫用于搭配自身无线蓝牙芯片,wifi芯片等集成解决方案并对外销售。

3、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1)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为充分利用各方优势资源,通过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及时把握半导体领域的投资机会,降低投资风险,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公司拟与关联方无锡湖杉奥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湖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其他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上海衡诚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杉华芯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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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具体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其中,首期募集金额为19,100万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占首期认缴完成后湖杉华芯份额的13.09%。公司董事苏仁宏先生系湖杉华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实际控制湖杉华芯且董事苏仁宏先生系无锡湖杉、无锡湖杉奥芯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与湖杉华芯、无锡湖杉及无锡湖杉奥芯构成关联关系,本次投资湖杉华芯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湖杉华芯已于2021年4月办理完成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于2021年6月办理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具体如下:

序号合伙人类别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份额(万元)出资比例
1普通合伙人无锡湖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00.001.07%
2有限合伙人无锡湖杉奥芯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1,000.0014.65%
3有限合伙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500.003.33%
4有限合伙人上海衡诚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00.002.66%
5有限合伙人陆珍玉2,000.002.66%
6有限合伙人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0.001.33%
7有限合伙人广州风神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01.33%
8有限合伙人方兴1,000.001.33%
9有限合伙人顾洁1,000.001.33%
10有限合伙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006.66%
11有限合伙人广州湖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2.66%
12有限合伙人上海欣桐共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0.007.99%
13有限合伙人上海凰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000.001.33%
14有限合伙人郑加炫5,000.006.66%
15有限合伙人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00.005.99%
16有限合伙人上海绩亮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300.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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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有限合伙人海南润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0.001.33%
18有限合伙人毕崇蓓3,000.003.99%
19有限合伙人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3,000.003.99%
20有限合伙人宁波市镇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0.002.66%
21有限合伙人宁波市镇海威远鲲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3.99%
22有限合伙人苏州市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有限合伙)5,000.006.66%
23有限合伙人苏州高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6.66%
24有限合伙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0.006.66%
合计75,100.00100%

(2)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胡黎强、刘洁茜及其他担保方为发行人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其中担保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担保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主债权人担保合同编号签订日期担保方式担保金额(万元)担保范围是否履行完毕
1胡黎强、刘洁茜发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BGZD9716201400000010-012017.07.24最高额抵押2,780.00担保方为发行人与主债权人在2014年12月15日至2023年7月19日期间内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务(如有)提供最高额担保
2胡黎强、刘洁茜发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ZB9716201900000041-变更2021.06.03最高额保证20,000.00担保方为发行人与主债权人在2019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3日期间内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务(如有)提供最高额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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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主债权人担保合同编号签订日期担保方式担保金额(万元)担保范围是否履行完毕
3胡黎强、刘洁茜发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ZD97162017000000092017.07.24最高额抵押1,000.00担保方为发行人与主债权人在2017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19日期间内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务(如有)提供最高额担保
4胡黎强、刘洁茜发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19)信沪银最保字第731631193619号2019.06.10最高额保证13,800.00担保方为发行人与主债权人在2018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0日期间签署的主合同而发生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
5胡黎强、刘洁茜发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21XY20210023452021.01.26最高额保证10,000.00担保方为发行人与主债权人之间签订的121XY2021002345号《授信协议》项下发生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
6胡黎强、刘洁茜发行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P1662021.10.29连带责任保证11,000.00担保方为发行人与主债权人在双方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发生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
7胡黎强发行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085C110202200013022022.03.11最高额保证14,300.00担保方为发行人与主债权人在2022年03月11日至2023年03月10日期间内发生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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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主债权人担保合同编号签订日期担保方式担保金额(万元)担保范围是否履行完毕
8刘洁茜发行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085C110202200013032022.03.11最高额保证14,300.00担保方为发行人与主债权人在2022年03月11日至2023年03月10日期间内发生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
9胡黎强、刘洁茜发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分(支)行C220621GR31054002022.06.23最高额保证22,000.00担保方为发行人与主债权人在2022年06月21日至2023年12月21日期间内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担保
10胡黎强、刘洁茜发行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07000BY22BL5NEN2022.06.09最高额保证10,000.00担保方为发行人与主债权人在2022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09日期间内签订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
11胡黎强发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银沪托业额保字20220715第001号2022.08.08最高额保证13,000.00担保方为发行人与主债权人在2022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08日期间内因业务办理而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或债权债务文件以及平安沪托业综字20220715第001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所发生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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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主债权人担保合同编号签订日期担保方式担保金额(万元)担保范围是否履行完毕
12刘洁茜发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银沪托业额保字20220715第002号2022.08.08最高额保证13,000.00担保方为发行人与主债权人在2022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08日期间内因业务办理而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或债权债务文件以及平安沪托业综字20220715第001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所发生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
13胡黎强发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HLQBZ202210282022.11.02保证12,000.00担保方为发行人与主债权人在2022年11月02日至2025年11月01日期间在JFMY20221028号《并购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
14胡黎强、刘洁茜发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22)沪银最保字第731631322808号2022.08.09最高额保证21,000.00担保方为发行人与主债权人在2022年8月9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内发生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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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主债权人担保合同编号签订日期担保方式担保金额(万元)担保范围是否履行完毕
15胡黎强、刘洁茜上海芯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ZB9716202200000242022.06.16最高额保证1,000.00担保方为上海芯飞与主债权人在2022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6日期间内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务(如有)提供最高额担保
16胡黎强、刘洁茜发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ZJ022204612022.06.07最高额保证25,000.00担保方为发行人与主债权人之间签订的ZJ02220461号《授信协议》项下发生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
17胡黎强、刘洁茜发行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23.06.07最高额保证11,566.38担保方为发行人与主债权人在2023年6月7日至2026年6月6日期间内发生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

4、一般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1)一般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一般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306.41691.27660.21605.83

(2)一般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一般偶发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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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应收账款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32,969.70-434,700.00-
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901,000.00--
合同负债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31,439.83--
应付账款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1,544,237.17--

注:2023年4月起南京凌鸥已纳入合并报表。

6、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必要性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发生的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交易金额分别占当期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相关交易基于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系正常的市场行为,符合发行人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相关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平等互利原则,具有公允性。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发生具有客观情况和偶发性因素,符合公司业务需求和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程序。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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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所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931.3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20,452.7720,452.77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7,761.9337,761.93
3补充流动资金12,716.6012,716.60
合计70,931.3070,931.3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背景和经营前景

(一)受消费终端市场带动,全球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稳步增长

电源管理芯片是集成电路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路径与集成电路产业保持一致,紧跟下游消费终端需求的演变。近年来,得益于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和全世界范围的推广应用,全球电源管理芯片市场呈现平稳增长态势。根据Frost&Sullivan的统计数据,自2016年以来,全球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稳步增长,2022年达到408亿美元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达13%左右。预计,2025年全球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将增长至52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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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25年全球电源管理芯片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

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

(二)我国电源管理芯片产业规模快速提升,未来发展空间广阔中国凭借其巨大的消费电子市场、庞大的电子制造业基础以及劳动力成本优势吸引了全球集成电路企业在国内投资,加上政府的大力扶持,国内电管管理芯片市场规模快速提升。根据Frost&Sullivan统计,2016-2022年中国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从85亿元增值至150亿元,占据全球37%的市场份额,年复合增长率约10%。

未来,受益于电源管理芯片应用领域的拓展和我国集成电路整体配套能力的提升,我国电源管理芯片需求将持续增长。预计2025年中国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将达到235亿美元,2022年-2025年复合增长率达16%,在全球市场中的份额占比也将增加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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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25年中国电源管理芯片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

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

(三)国家政策支持为AC/DC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发展提供基础环境AC/DC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属于集成电路产业细分领域,其政策环境与集成电路产业密切相关。集成电路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组成部分,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大量鼓励政策支持包含AC/DC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在内的整体集成电路行业发展。

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集成电路作为“十四五”的国家重大科技前瞻性、战略性方向。同年上海市政府办公厅颁布《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提升5G通信、桌面CPU、人工智能、物联网、汽车电子等核心芯片研发能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2020年8月,国务院颁布《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制定出台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八个方面政策措施,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大力培育集成电路领域企业。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为集成电路产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带动国内AC/DC芯片、DC/DC芯片行业进入长期快速增长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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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游应用领域广阔,带动AC/DC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市场发展电源管理芯片负责为电子设备提供所需求的电能,是其“动力”的来源,对于各类电子系统而言都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随着现代电子系统的日益复杂化和智能化,AC/DC电源管理芯片、DC/DC电源管理芯片等电源管理芯片在集成度、转换效率、响应速度等各方面性能不断提升,同时,促使其下游应用逐渐从低端消费电子向高端工业、汽车电子等泛工业领域转型。应用领域将得到拓展为行业发展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路5005弄星创科技广场3号楼,项目总投资20,452.77万元,建设期36个月。

本项目拟进行高端电源管理芯片新产品产业化,主要包括大家电电源管理芯片、小家电电源管理芯片、充电器与适配器电源管理芯片等AC/DC电源管理芯片,以及应用于服务器、PC、显卡、AI加速卡等CPU/GPU供电领域的数字多相控制电源管理芯片、智能集成功率芯片、全集成DC/DC转换芯片等DC/DC电源管理芯片。本项目基于公司积累的电源管理芯片技术,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通过购置先进的封测设备并与上游封测厂共建产线,加速电源管理芯片新产品的量产,扩大电源管理芯片业务规模,从而有效保障公司及时高效地满足下游市场需求,巩固并提升公司在电源管理领域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开辟第二增长曲线

电源管理芯片广泛运用于各类电子产品设备中,是电子设备的电能供应心脏,其性能优劣直接影响电子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随着数字化进程中电子产品数量的逐步增长和形态品类的逐渐丰富,与之相适配的电源管理芯片市场也随之呈现出逐步增长的态势。根据Frost&Sullivan的数据,自2016年以来,全球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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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稳步增长,2022年约408亿美元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3%;预计到2025年全球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将增长至526亿美元。中国的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也正逐步扩大,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2016-2022年我国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从85亿美元增值至15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10%;预计到2025年中国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将达到235亿美元,2022-2025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6%。

AC/DC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作为电源管理芯片的细分品类,广泛应用于适配器、充电器、服务器等领域,其市场规模亦同步增长。AC/DC电源管理芯片细分市场以国际厂商PI为例,其主要产品为应用于通信、电脑、消费、工业领域的AC/DC产品,2022年收入规模超过6.5亿美元,可触达的市场规模已超过40亿美元。DC/DC电源管理芯片细分市场以国际厂商MPS为例,其主要产品为应用于存储和计算、企业数据、汽车、工业、通信领域的DC/DC产品,2022年收入规模达到17.94亿美元,其中存储和计算领域的DC/DC产品收入已超过4.5亿美元。因此,AC/DC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细分市场均具有较大的规模和增长潜力。

经过多年快速发展,公司已在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细分领域取得了显著的市场领先地位,并具备深厚的市场基础,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业务已成为成熟、稳定的业务板块,持续为公司贡献收入与利润。为实现营业利润的可持续增长,公司在保持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业务稳健经营的同时,抓住市场发展的良好机遇,积极拓展AC/DC和DC/DC芯片产品线。

本项目的实施,将促进公司的业务结构多元化,有助于打造更全面的盈利模式,分散各类产品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通过加强公司在持续增长的AC/DC和DC/DC产品市场的布局,进一步打开公司的“第二增长曲线”,获取长期可观的经济效益。

(2)丰富产品品类,扩大业务规模

近年来,公司先后成立AC/DC、DC/DC事业部,对大家电、小家电AC/DC电源管理芯片及应用于充电器、适配器的AC/DC电源管理芯片进行产品研发,同时集中研发资源在应用于CPU/GPU供电的大电流DC/DC电源管理芯片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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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力。目前公司在AC/DC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产品方面已取得重要进展,AC/DC电源管理芯片产品方面,2020至2022年,公司已实现规模量产,收入分别为6,975.85万元、22,519.63万元以及12,023.25万元,报告期内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1.28%;DC/DC电源管理芯片产品方面,公司已推出BPD93010多相控制器等具有代表性的产品,2022年已实现小规模出货。

本项目的实施,将促进公司电源管理芯片新产品上市,进一步扩大公司电源管理芯片在大家电、小家电的家电应用领域,手机、网通设备、适配器等消费电子产品应用领域,服务器、显卡、PC、AI加速卡等CPU/GPU供电领域领域的产品布局,有利于公司丰富产品品类,在报告期已实现收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

(3)共建封测产线,加强产品竞争力和产能保障

随着芯片行业发展,芯片设计公司通过与晶圆厂、封测厂共建产线的合作方式逐渐兴起,通过一定的固定资产投入,能够起到锁定产能、提升产品质量、巩固供应链稳定性等积极作用。

公司拟通过本次募投项目购置封测设备,与封测厂共建产线,以满足本次募投涉及的AC/DC及DC/DC新产品的生产需求。相关设备主要用于封测环节,根据行业惯例以及与相关封测厂的协商情况,公司将与封测厂签署商业合同,明确由公司负责投入封测设备,由封测厂承担设备软硬件保管、维护的责任,以及设备维护维修产生的相关备品、备件、材料及人工费用;明确公司投入的封测产线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发行人所有,均贴有公司的固定资产标识,公司购买设备对应的全部产线的产能专用于公司产品的封装测试需求。公司本次募投购置封测设备放置于封测厂,仍将委托封测厂进行产品封测,公司自身将专注于产品的自主研发设计,不直接从事生产业务,Fabless的经营模式未发生实质改变。

本项目与封测厂共建产线,在成本、研发、效益、质量方面均具有显著优势。成本方面,共建产线可以为上游供应商节省设备的采购费用,增加上下游合作深度,降低公司部分封测成本,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效率。研发方面,共建产线可以加强与上游供应商的技术交流和合作,共享研发成果和经验,形成产品竞争壁垒,促进产品的创新和改进。效益方面,共建产线可以锁定封测产能,从而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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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生产周期,增加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质量方面,共建生产线可以实现对产品的全程监控和管理,保证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提升产品的品牌形象和信誉。本项目的实施,将促进公司与上游封测厂共建产线,从而达到加强产品竞争力、提高产能保障、稳固供应链关系的效果,是公司巩固和加强自身优势的重要举措。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为项目实施保驾护航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国民经济支柱性行业之一,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作为中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进程的强劲推动力量,半导体及集成电路行业是国家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为了鼓励该行业发展,国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针对半导体和集成电路行业的产业政策,而电源管理芯片行业从属于半导体和集成电路行业,同样也受到国家层面鼓励和支持。2022年3月,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落实2022年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税收优惠政策。2021年3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动集成电路等产业创新发展。2020年8月,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支、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及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的鼓励政策。

综上所述,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促进了集成电路行业的健康发展,增强了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提高了国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政策可行性。

(2)公司拥有深厚的研发沉淀和技术积累

公司深耕电源管理芯片领域近十五年,始终重视研发投入与技术积累,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掌握电源管理芯片设计的核心技术,并积累了丰富的研发产业化经验,致力于在电源管理芯片领域引领技术升级与进步。公司核心技术全部为自主研发,其开发的700V高压集成工艺、AC/DC高侧电源芯片集成VCC电容技术、多相电源提升动态响应技术、磁耦反馈AC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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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技术、复合管驱动技术、封装阻抗优化技术等使得公司电源管理产品在市场中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公司属于研发驱动型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设计人员占比较高,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共计375人,占公司总人数的64.66%。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5,759.28万元、29,891.15万元、30,315.28万元和18,933.9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29%、12.98%、28.09%和30.77%。在坚持研发创新驱动和每年持续稳定的高额研发投入的背景下,公司电源管理产品将不断获得技术升级与迭代,在业内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源源不断的技术驱动和有力的技术保障。

(3)公司拥有供应链管理能力和广泛的客户基础

公司采用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经过多年的发展,在照明、家电、消费电子等应用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并且与全球排名领先、工艺先进且成熟度高的主流晶圆制造、封装测试企业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包括中芯国际、华虹宏力等全球领先晶圆代工厂商,华天科技、山东晶导等全球前列的封装测试厂商。在晶圆厂方面,公司开发的自有工艺平台有助于及时增加晶圆产能供应及产品性能。公司将持续提升自有工艺平台技术,提高产品集成度,优化成本,确保产能有效使用。在封装厂及MOS厂方面,公司通过技术开发、联合投资等方式进行多元化、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实现与供应商的深度绑定,确保产能,提升交付能力。公司能够将已有的客户、供应商资源进行有效对接,及时将新产品导入市场并获取足够的产能。同时,公司与多家专业的电子元器件经销商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使公司能够更好地进行推广、宣传与销售AC/DC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产品,确保公司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先发优势。

此外,公司拥有一套全面、严格的客诉管理程序,为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对客户的反馈优先处理提供正确、一致的方法,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客户使用产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因此,公司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经销商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及全面、严格的客诉管理程序与完善的售后服务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利保障,使募投项目的实施具有广泛的客户和供应链基础,能够保障项目产品的销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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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0,452.7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0,452.77万元。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15,470.00万元,占比75.64%;NRE费用3,000.00万元,占比14.67%;铺底流动资金1,982.77万元,占比9.69%。本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估算占总投资比例
T+12T+24T+36投资额
1设备购置及安装5,560.006,110.003,800.0015,470.0075.64%
2NRE费用500.001,000.001,500.003,000.0014.67%
3铺底流动资金1,108.97543.32330.481,982.779.69%
项目总投资7,168.977,653.325,630.4820,452.77100.00%

5、项目实施主体与建设期限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期为36个月。根据规划,工程建设周期规划为以下几个阶段:初步设计、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聘及培训、系统调试及验证和研究、产品产业化等阶段,具体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时间(月)T+36
1~23~67~1213~3334~3536
初步设计
设备购置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系统调试及验证
产品产业化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1.03%,项目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39年(含建设期),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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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1)营业收入估算

本项目为产业化项目,通过项目量产产品的销售实现效益,项目营业收入系各个产品的预计销量乘以预计单价之总和。预计销量综合考虑相关产品的市场发展情况、产品竞争力、客户需求情况等因素确定,预计单价参考公司同类产品历史价格、市场竞品价格、未来市场变化趋势等因素确定,并按照项目投入3年之后单价逐年下降的趋势进行测算。项目达峰年(T+72)预计销售收入30,557.23万元。

(2)税金估算

增值税进销项税率为13%,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为5%、3%和2%。

(3)成本费用估算

本项目达峰年(T+72)总成本费用为24,883.99万元,包括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

①成本:公司基于历史产品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并结合产品特点,确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②各项费用:构成各项费用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参考公司历史经营数据并剔除股份支付影响计取,销售费按销售收入2.09%计取,管理费按销售收入5.69%计取,研发费按销售收入14.09%计取。

③折旧摊销:机器设备按8-10年折旧,残值率5%;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按5年摊销,无残值。

④项目建设期3年。经济寿命期5年,计算期8年。

⑤所得税率15%,折现率12%。

(4)利润测算

根据上述计算基础,预计本项目达峰年(T+72)营业收入30,557.23万元,净利润4,685.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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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张东路1387号张江集电港科技领袖之都,项目总投资37,761.93万元,建设期36个月。本项目拟购置研发中心暨总部大楼用于研发办公区及研发实验室、通用区域、其他办公区等,同时购置相关研发设备及软件,引进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经验丰富的高端技术人员,打造高标准的研发平台,为下一步规模化生产打下良好基础。本项目通过研发中心暨总部大楼的建设实现研发资源的优化整合;通过自有工艺平台的进一步开发,提升公司在AC/DC电源管理芯片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产品及应用方案的研发能力,实现产品向高精度、高集成度、高可靠性的性能优化;通过汽车级DC/DC产品的研发,使产品向智能汽车的应用领域拓展,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项目的主要的研究方向包括:(1)汽车级数字多相控制电源管理芯片研发;

(2)汽车级智能集成功率芯片研发;(3)汽车级全集成DC/DC转换芯片研发;

(4)低压BCD工艺开发;(5)高压700V BCD工艺开发。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优化研发场地配置,保障研发的稳定性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电源管理芯片研发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企业未来需拓展更多的应用场景,推出领先的技术和产品,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变化,以保持市场领先地位。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产品品类不断拓展,目前研发办公、实验及测试等研发相关场地不足的问题日益显现,且目前公司的上海研发中心使用场地为租赁取得,存在不能续租与租金上涨的风险,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为满足研发场地需求以及提升公司研发场地与研发人员的稳定性,形成业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公司计划在上海购置研发中心暨总部大楼,满足现有研发人员、后续新增研发人员以及其他部门员工的研发、办公需求。根据场地规划,大楼主要区域为研发办公区及研发实验室,面积占比约60%;其次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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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开放式讨论区等开放区域,面积占比约22%;剩余部分区域用于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办公及办公配套。项目建成后,公司人员及相关设备将从原租赁地址整体搬迁至研发中心暨总部大楼,该楼将作为公司的研发基地及主要办公地。

研发中心暨总部大楼的购置将进一步整合公司研发资源,为公司研发事业的长远发展打好基础,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升IC设计整体实力

随着我国集成电路行业的迅速发展以及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集成电路消费市场。但目前我国集成电路领域的自给率较低,部分核心芯片产品严重依赖进口,国产占有率几乎为零。根据我国海关总署公布的2022年进出口主要商品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集成电路贸易进口总金额高达4,155.79亿美元,连续多年成为第一大进口商品。与此同时,国际局势的不断变化、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对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封锁逐渐加重,自主研发成为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基础。因此,国产芯片进口替代成为国内集成电路企业的必然选择。近年来,随着国内企业研发能力的不断提高,我国模拟芯片行业技术水平不断升级,从聚焦中低端产品替代扩展至中高端产品,逐步缩小与国际主要竞争对手的差距。

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改善研发环境和实验条件,扩充研发资源,保障公司低压BCD工艺、高压700VBCD工艺等前沿工艺技术的研发和汽车级DC/DC电源管理芯片等新产品的研发应用,提升公司在高端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努力促进国产电源芯片的进一步发展。

(3)推动研发技术持续升级,巩固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研发创新能力是衡量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一方面,研发创新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芯片产品是否具备更为优异的性能和更加多样化的功能。另一方面,集成电路行业技术迭代升级迅速,公司需具备夯实的技术储备和快速的市场反应能力,以及时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技术、新产品。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优化研发、测试环境,配置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引进高素质人才队伍。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对现有技术领域的不断深耕,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持续优化创新,致力于推出性能更优、附加值更高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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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展开多个研发课题,将有效推动公司研发技术持续升级、保障公司持续推出具有技术亮点、高可靠性、高性价比电源管理芯片产品。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将积极推动研发技术持续升级,巩固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公司拥有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和丰富的技术创新经验

公司系国内领先的电源管理芯片设计企业之一,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模拟半导体电源管理类芯片的设计、研发与应用。通过多年的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公司积累并掌握了700V高压集成工艺、无频闪无噪声数模混合无级调光技术、智能超低待机功耗技术、多通道高精度智能混色技术、高兼容无频闪可控硅调光技术、单火线智能面板超低电流待机技术、AC/DC高侧电源芯片集成VCC电容技术、多相电源提升动态响应技术、磁耦反馈ACOT控制技术、复合管驱动技术、封装阻抗优化技术等先进水平核心技术,并形成了多项专利、非专利技术。

公司的技术能力和技术水平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被认定为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荣获“2020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百佳”、“第十一届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和技术”等荣誉。

公司现有的技术积累可以为产品的研发提供充分支持和强有力保障,有助于本项目实施后研发中心持续高效输出优秀的技术方案和产品成果,将技术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和市场优势。

(2)公司拥有丰富的技术人才资源

公司是专业从事电源管理芯片研发与销售的技术领先企业,十分注重高素质技术型人才团队的建设。通过多年的集成电路设计和产品研发实践,公司已经培养了多名理论知识扎实、技术水平熟练、工艺能力高超的研发技术人员,构成了包括工艺开发、IC设计、系统应用、测试工程及质量等部门在内的专业化核心技术团队,还专门组建了专业的高素质产品线管理团队,分别负责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AC/DC电源管理芯片、DC/DC电源管理芯片和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的设计、研发和销售,有效提高了各产品线的整体运作效率,实现工作流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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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对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共计375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64.66%,技术人才资源丰富。此外,公司拥有上海、深圳、杭州、成都四个核心研发中心,多地设立研发中心有助于公司通过当地的产业集群、高校聚集区在多个地区吸纳优秀研发人才,为公司的技术型团队建设提供支持。

综上所述,公司人才储备充分,并且公司一方面不断从各渠道招聘引进高端技术人才,扩充研发队伍;另一方面利用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对现有研发人员进行专业化的培训,加强团队实力,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人才保障。

(3)公司拥有完善的管理及研发制度体系

公司深耕电源管理芯片领域近十五年,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运作体系。公司管理层人员均拥有多年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从业经历,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前瞻性地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挖掘潜在市场需求,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具备领导公司保持快速发展的经验和实力。同时,公司结合各部门的业务情况和研发工作需求,建立了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在公司良好的管理环节和薪酬奖励制度下,员工与企业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忠诚、信任关系,使研发技术人员的流动性保持在较低水平,促使核心研发团队长期保持高效、稳定的状态。

此外,健全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能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控制研发风险。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从客户需求、市场调研、产品立项、方案策划、设计、物理版图制成、试产、产品评估、产品推广、客户反馈、可靠性测试,再到量产、接受客户订单、产品交付的产品开发流程,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综上所述,公司完善的管理及研发制度体系和完整的产品开发流程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37,761.9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37,761.93万元。其中,场地购置21,000.00万元,占比55.61%;装修费用3,376.50万元,占比8.94%;设备购置及安装6,805.43万元,占比18.02%;研发费用投入6,580.00万元,占比17.42%。本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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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估算占总投资比例
T+12T+24T+36总额
1场地购置21,000.00--21,000.0055.61%
2装修费用3,376.50--3,376.508.94%
3设备购置及安装3,005.812,318.971,480.656,805.4318.02%
4研发费用1,095.002,237.003,248.006,580.0017.42%
4.1研发人员工资440.001,320.002,200.003,960.0010.49%
4.2其他研发费用655.00917.001,048.002,620.006.94%
项目总投资28,477.314,555.974,728.6537,761.93100.00%

5、项目实施主体与建设期限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期为36个月。根据规划,工程建设周期规划为以下几个阶段:初步设计、场地购置及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聘及培训、项目设计与研发等阶段,具体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时间(月)T+36
1~34~67~910~1213~3031~36
初步设计
场地购置及装修
设备购置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项目设计与研发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使用募集资金12,716.6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公司业务积极扩张,研发投入持续增加,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保障

公司目前处于业务扩张期,近年来不断加大AC/DC产品、DC/DC产品的研发投入,积极提升产品竞争力、促进业务结构多元化。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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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分别为15,759.28万元、29,891.15万元、30,315.28万元和18,933.9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29%、12.98%、28.09%和30.77%。随着公司业务持续扩张,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科目对流动资金需求逐步增加。因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为公司补充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有效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对于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实现战略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2)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1.57%、

31.96%、39.33%。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行性

(1)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可行。

(2)公司内部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建立了以法人治理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4、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的总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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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合计是否非资本性支出
场地购置-21,000.00-21,000.00
装修费用-3,376.50-3,376.50
设备购置及安装15,470.006,805.43-22,275.43
NRE费用3,000.00--3,000.00
研发人员工资-3,960.00-3,960.00
其他研发费用-2,620.00-2,620.00
补充流动资金1,982.77-12,716.6014,699.37
合计20,452.7737,761.9312,716.6070,931.30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包括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及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视同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投入。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2,716.60万元,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研发人员工资”、“其他研发费用”拟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为1,982.77万元、3,960.00万元、2,620.00万元。综上,本次募投非资本性支出总额合计21,279.37万元,占拟募集资金总额的

30.00%。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是科技创新产品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电源管理芯片设计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模拟半导体电源管理类芯片及电机驱动与控制管理芯片的设计、研发与销售。公司现有产品包括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AC/DC电源管理芯片、电机控制驱动芯片及DC/DC电源管理芯片等,广泛应用于智能照明、大小家电、消费电子,以及服务器、显卡、PC、AI加速卡等CPU/GPU供电领域等下游领域。

公司以“铸就时代芯梦想”为企业愿景,通过积极拓展产品品类,不断实现在目前领先领域的技术发展,推动行业进步;以多年技术积累为基础,在我国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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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领域加大研发投入,目标是使我国电源管理芯片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上述背景下,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拟进行高端电源管理芯片新产品产业化,主要包括大家电电源管理芯片、小家电电源管理芯片、充电器与适配器电源管理芯片等AC/DC电源管理芯片,以及应用于服务器、PC、显卡、AI加速卡等CPU/GPU供电领域的数字多相控制电源管理芯片、智能集成功率芯片、全集成DC/DC转换芯片等DC/DC电源管理芯片。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购置研发中心暨总部大楼用于研发办公区及研发实验室、通用区域、其他办公区等,同时购置相关研发设备及软件,引进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经验丰富的高端技术人员,打造高标准的研发平台,为下一步规模化生产打下良好基础。项目的主要的研究方向包括:(1)汽车级数字多相控制电源管理芯片研发;(2)汽车级智能集成功率芯片研发;(3)汽车级全集成DC/DC转换芯片研发;(4)低压BCD工艺开发;(5)高压700V BCD工艺开发。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为公司补充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有效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丰富公司产品品类、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加强公司技术实力。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属于科技创新产品。

2、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涉及电源管理芯片业务。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规定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领域(代码:6520);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规定的“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规定的“集成电路”领域;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中划分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半导体和集成电路”。本次募投项目的领域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综上,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投向围绕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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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开展,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的方式

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拟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通过购置先进的设备、引进优秀人才等,扩大AC/DC电源管理芯片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销售规模,从而有效保障公司及时高效地满足下游市场需求,巩固并提升公司在电源管理领域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通过研发中心暨总部大楼的建设实现研发资源的优化整合;通过自有工艺平台的进一步开发,提升公司在AC/DC电源管理芯片和DC/DC电源管理芯片产品及应用方案的研发能力,实现产品向高精度、高集成度、高可靠性的性能优化;通过汽车级DC/DC产品的研发,使产品向智能汽车的应用领域拓展,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主业高度相关,是公司增加电源管理产品丰富度、扩大业务规模、加强技术能力的重要举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本次募投项目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已履行必要的报批事项。

(1)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已取得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上海代码:31011568103847620231D2202003,国家代码:

2304-310115-04-04-815351)。本项目仅涉及IC电路设计、相关软硬件设备购置以及项目配套人员引进,不涉及自行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上海市实施细化规定(2021年版)》等相关规定,本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项目环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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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取得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上海代码:

31011568103847620231D2202002,国家代码:2304-310115-04-04-153755)。本项目仅涉及IC电路设计、相关软硬件设备及场地购置以及项目配套人员引进,不涉及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上海市实施细化规定(2021年版)》等相关规定,本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项目环评手续。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备案或报批事项。

六、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不会造成公司主营业务的重大变动。同时,上述项目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和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巩固现有的竞争优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扩大市场份额,深化公司在AC/DC和DC/DC领域的业务布局,有效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市场占有率。同时,募投项目综合考虑了市场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契合行业未来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充分发挥规模优势,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将相应增加,能够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财务成本较低,利息偿付风险较小。随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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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陆续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虽然短期内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随着募投项目建设完毕并逐步释放效益,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公司股东贡献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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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最近五年,公司于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872,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742,433.9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2019年10月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65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余额3,629.07万元,此外,前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100万元尚未归还。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729.07万元,尚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8.54%。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开户行账户类别账号初始存放余额年末余额账户性质
1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121907761310907168,900,000.000.00销户
2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8110201013801078311241,300,000.0036,290,722.20活期存款
3浦发银行募集资金专户97160078801700001451300,000,000.000.00销户
4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户7001012200274896493,504,800.000.00活期存款(注)
5浦发银行募集资金专户971600788015000036050.000.00销户
6浦发银行募集资金专户971600788013000036060.000.00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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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开户行账户类别账号初始存放余额年末余额账户性质
7浦发银行募集资金专户971600788017000039870.000.00销户
小计803,704,800.0036,290,722.20

注: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账号70010122002748964)已于2023年6月29日提出销户申请并于2023年7月7日由人民银行审核同意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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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8,774.24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2,164.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2,164.07
2023年1-6月:8,628.25
2022年:22,666.7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21年:20,336.18
2020年:18,190.34
2019年:2,342.53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16,890.0016,890.0013,258.4916,890.0016,890.0013,258.49-3,631.51(注1)2022年8月
2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24,130.0024,130.0019,050.4724,130.0024,130.0019,050.47-5,079.53 (注2)2024年6月
3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30,000.0030,000.0031,530.6630,000.0030,000.0031,530.661,530.66 (注3)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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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754.247,754.248,324.457,754.247,754.248,324.45570.21(注4)不适用
5尚未明确投资方向尚未明确投资方向-------不适用
合计78,774.2478,774.2472,164.0778,774.2478,774.2472,164.07-6,610.17

注1:根据2022年8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288.6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使用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所致。注2:根据2023年6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为2024年6月,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尚在实施中。注3:2023年3月,“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项目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66.4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所致。注4: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425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或延期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变更。

公司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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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2022年10月2023年10月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实施进度按计划推进,并已推出一系列智能LED照明芯片产品,但因行业技术不断革新,出于风险管控和谨慎性考虑,公司在产品规划、技术测试等方面进行充分评估验证,对于募集资金的投入较为慎重,因此对募投项目的研发进度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保证募集资金运用合理、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判断,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2年10月延长至2023年10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投资用途、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并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变更。

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经审慎判断,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3年10月延长至2024年6月。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2023年10月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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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系结合公司自身项目进度及未来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所进行的必要调整。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金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的详细情况见本章节“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之日12个月内。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

2021年9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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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

2022年8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100.00万元。

(4)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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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73,0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产品名称存款方式年末余额购买日到期日预计年化收益率(%)
招商银行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TH001237)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02019/11/192020/5/193.60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CSH03397)结构性存款30,000,000.002019/11/192020/3/203.75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CSH03396)结构性存款35,000,000.002019/11/192020/11/183.55
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03013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结构性存款127,000,000.002019/10/302020/1/313.75
共赢利率结构83034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2019/11/152020/3/43.60
共赢利率结构30499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02019/11/202020/5/183.75
浦发银行固定持有期JG1003期(180天)结构性存款150,000,000.002019/11/192020/5/183.55
固定持有期JG1002期(90天)结构性存款110,000,000.002019/11/192020/2/173.60
公司固定持有期JG1001期(30天)结构性存款14,000,000.002019/12/102020/1/93.40
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893673号结构性存款54,000,000.002019/11/192020/10/163.40
小计730,000,000.00

(2)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45,9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机构产品名称存款方式年末余额购买日到期日预计年化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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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机构产品名称存款方式年末余额购买日到期日预计年化收益率(%)
招商银行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NSH00152)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2020/10/192021/1/202.93
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1771期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2020/10/212021/1/252.75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2289期结构性存款85,000,000.002020/12/92021/3/102.70
共赢稳健天天利结构性存款19,000,000.002020/12/31T+02.92
浦发银行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14期(90天)结构性存款70,000,000.002020/12/92021/3/103.00
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9014期(90天)结构性存款30,000,000.002020/12/172021/3/173.00
广发证券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保本型固定收益100,000,000.002020/8/262021/2/253.57
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保本型固定收益50,000,000.002020/11/62021/5/103.60
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保本型固定收益35,000,000.002020/11/32021/11/23.71
小计459,000,000.00

(3)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7,5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产品名称存款方式年末余额购买日到期日预计年化收益率(%)
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2021/11/222022/2/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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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银行产品名称存款方式年末余额购买日到期日预计年化收益率(%)
广发证券广发收益宝1号14天期保本型固定收益40,000,000.002021/12/302022/1/132.63
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364天期保本型固定收益25,000,000.002021/2/232022/2/233.46
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91天期保本型固定收益30,000,000.002021/11/152022/2/142.83
广发收益宝1号14天期保本型固定收益60,000,000.002021/12/302022/1/132.65
小计175,000,000.00

(4)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0,403.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产品名称存款方式年末余额购买日到期日预计年化收益率(%)
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2022/12/92023/2/102.55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40,000,000.002022/12/92023/1/132.55
广发证券广发收益宝1号183天期保本型固定收益4,030,000.002022/11/182023/5/222.20
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22541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2022/12/192023/6/193.20
小计104,030,000.00

(5)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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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6月
1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注1注2不适用不适用注3注3注3注3
2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注1注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注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尚未明确投资方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

注1:“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及“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均无产能指标。注2:公司在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承诺。注3:“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经济效益计算期为12年,项目预测的投资效益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63年,投资收益率为20.88%。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经济效益计算期未满,暂以项目实现的营业收入及项目净利润作为项目实际效益。2022年已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2,247.48万元,项目净利润为-2,017.42万元;累计已实现的营业收入为56,918.21万元,项目净利润为8,489.19万元;2023年1-6月已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1,010.74万元,项目净利润为1,566.61万元;累计已实现的营业收入为67,928.95万元,项目净利润为10,055.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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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发行人科技创新的作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包括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以公司自主研发的技术为基础,有助于不断完善和提升公司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产品的设计、工艺研发、研发、销售等全面化的业务体系水平。

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是公司加大对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的研发投入,不断升级产品技术和工艺,通过优化产品性能、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提升客户忠诚度、满意度,巩固产品市场优势的重要举措。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则是公司加大智能照明芯片技术研发投入、顺应市场需求的转变趋势,满足市场需求的重要举措。募投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2023年8月3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982号),鉴证结论为:“我们认为,晶丰明源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晶丰明源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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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任何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本募集说明书仅列示了本次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受托管理协议》全文。《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置备于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一)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 栋401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栋20层法定代表人:江禹联系人:田来传真:021-38966500

(二)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2023年6月,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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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发行人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如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程序。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募投项目的,发行人应当按半年度将资金使用计划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发行人应严格依法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应严格依法提交其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和/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就该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对发行人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发表独立意见;(2)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进行信息披露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立即并不晚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2)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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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转股价格;

(3)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发行人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4)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发行人已发行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5)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6)可转债担保人(如有)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7)公司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如期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8)资信评级机构对可转债的信用或者公司的信用进行评级并已出具信用评级结果;

(9)可能对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件;

(10)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11)发生其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等要求对外披露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后合理时间内,发行人应附上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为避免疑问,本协议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或财务负责人中的任何一位)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息安全向受托管理人作出的书面说明,对该等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和解释,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措施。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发行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发行人知晓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并配合受托管理人履行相应职责。

5、发行人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预计发生或已知晓重大事项发生时及时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告知受托管理人,按要求完成重大事项的披露义务。

6、发行人应当协助受托管理人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名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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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相应费用。

7、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推进落实的,发行人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相关方的问询,并就会议决议的落实安排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单方面拒绝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发行人意见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其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并向债券投资者披露相关安排。

8、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应当履行如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义务:

(1)制定债券还本付息(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及其他权利行权等,下同)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2)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

(3)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发行人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4)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时处置债券违约风险事件;

(5)配合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9、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偿债保障措施,履行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措施。

上一款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调离;

(5)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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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管理人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办理。

财产保全措施所需相应担保的提供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申请人自身信用。

发行人追加担保、采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应由发行人承担,受托管理人无承担或垫付义务。

10、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受托管理人和债券持有人。

上一款规定的后续偿债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部分偿付及其安排;(2)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3)由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4)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5)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后续偿债措施。

债券持有人有权对发行人安排的后续偿债措施提出异议,若发行人无法满足债券持有人合理要求的,债券持有人可要求发行人提前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发行人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的,应当及时整改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11、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的,应当根据受托管理人的要求协助受托管理人加入其中,并及时向受托管理人告知有关信息。

12、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前述人员发生变更的,发行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受托管理人。

在不违反应遵守的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于每个会计期间结束后发行人应尽快向受托管理人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告;于半年度和/或季度结束后尽快向受托管理人提供半年度和/或季度财务报表;根据受托管理人的合理需要,向其提供与经审计的会计报告相关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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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4、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交易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或进行转股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15、发行人应当根据本协议相关规定向受托管理人支付本次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且该等费用符合市场公平价格;

(2) 受托管理人基于合理且必要的原则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而发生的费用;

(3) 因发行人未履行本协议和募集说明书项下的义务而导致受托管理人额外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人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实现担保物权、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起诉讼或仲裁、参与债务重组、参与破产清算等受托管理履职行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上述所有费用发行人应在收到相关账单及凭证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受托管理人支付。

16、发行人不得怠于行使或放弃权利,致使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17、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券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及时向受托管理人通报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信息,为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各项权益。

18、发行人应维持现有的办公场所,若其必须变更现有办公场所,则其必须以本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及时通知受托管理人。

19、发行人不得在其任何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或对外提供保证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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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除非:(1)该等担保在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已经存在;或(2)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后,为了债券持有人利益而设定担保;或(3)该等担保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且对外担保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4)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而设定担保。

20、发行人仅可在以下情况下出售其资产:(1)出售资产的对价公平合理且不会对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2)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同意。

21、发行人在债券信用风险管理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债券还本付息(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及其他权利行权等,下同)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2)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

(3)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影响偿债能力和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4)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时处置预计或已经违约的债券风险事件;

(5)配合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22、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进行信用风险监测、排查与分类管理。

23、发行人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如存在违反或可能违反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条款的,发行人应当及时采取救济措施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二)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配备充足的具备履职能力的专业人员,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每半年代表债券持有人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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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以及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2、对于发行人作出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证书、书面陈述、声明或者其他文书或文件,受托管理人因合理信赖其为真实而采取的任何作为、不作为应得到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受托管理人可以合理依赖以任何传真或电子系统传输方式等经发行人确认的方式由发行人作出的指示,且受托管理人应就该等合理依赖依法得到保护。

3、受托管理人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与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本协议第3.4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或获取相关会议纪要;

(2)每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每年调取发行人银行征信记录;

(4)每年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每年约见发行人进行谈话;

(6)每年对担保物(如有)进行现场检查,关注担保物状况;

(7)每年查询相关网站系统或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发行人的诉讼仲裁、处罚处分、诚信信息、媒体报道等内容;

(8)每年结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如有),检查投资者保护条款的执行状况。

涉及具体事由的,受托管理人可以不限于固定频率对发行人进行核查。

4、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半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募集资金按约定使用完毕的除外。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发行人及时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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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管理人应当至少在本次债券每次本息兑付日前20个工作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了解发行人的偿债资金准备情况与资金到位情况。

5、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协议的主要内容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并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6、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按规定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7、出现本协议第3.4条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要求发行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如需)。

8、受托管理人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9、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10、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偿债保障措施,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措施,或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担保提供方式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发行人追加担保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的费用、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的费用均应由发行人承担,受托管理人不予承担或垫付。

11、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2、发行人为本次债券设定担保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次债券发行前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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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保管。

13、发行人不能偿还本次债券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和承诺。发行人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或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影响发行人按时兑付债券本息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仲裁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或者代表债券持有人申请处置抵质押物。

受托管理人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的,担保物因形势变化发生价值减损或灭失导致无法覆盖违约债券本息的,受托管理人可以要求再次追加担保。发行人追加担保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的费用均应由发行人承担,受托管理人不予承担或垫付。

14、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参加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

15、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6、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五年。

17、除上述各项外,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约定。

18、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9、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双方一致同意,受托管理人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报酬已包含在本次债券的承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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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中,除此之外,受托管理人不再单独收取受托管理报酬。20、受托管理人不对本次债券的合法有效性作任何声明;除监督义务和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外,不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除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协议出具的证明文件外,不对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任何声明负责。

21、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加强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1)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从事信用风险管理相关工作;

(2)对受托管理的债券持续动态开展监测、排查,进行风险分类管理;

(3)发现影响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时督促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机构披露相关信息,进行风险预警;

(4)按照规定或约定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及时披露影响债券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5)协调、督促发行人等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信用风险或处置违约事件;

(6)根据相关规定、约定或投资者委托,代表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22、受托管理人有权行使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权利,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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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4)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5)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6)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7)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8)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9)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事项的,受托管理人可视情况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发现发行人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配合受托管理工作的,且经提醒后仍拒绝补充、纠正,导致受托管理人无法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受托管理人可以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说明上述情形的具体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受托管理人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有)等。

(四)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

(1)受托管理人自身或通过代理人,在全球广泛涉及投资银行活动(包括投资顾问、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研究、证券发行、交易和经纪等)可能会与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之受托管理职责产生利益冲突。

(2)受托管理人其他业务部门或关联方可以在任何时候(a)向任何其他客户提供服务,或者(b)从事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任何成员有关的任何交易,或者(c)为与其利益可能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其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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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的利益相对立的人的相关事宜行事,并可为自身利益保留任何相关的报酬或利润。为防范相关风险,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信息隔离和防火墙制度,保证:

(1)受托管理人承担本协议职责的雇员不受冲突利益的影响;

(2)受托管理人承担本协议职责的雇员持有的保密信息不会披露给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3)相关保密信息不被受托管理人用于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

(4)防止与本协议有关的敏感信息不适当流动,对潜在的利益冲突进行有效管理。

发行人发现与受托管理人发生利益冲突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2、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3、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对协议另一方或债券持有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的,应负责赔偿受损方的直接损失。

(五)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4)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受托管理人的,自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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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决议且发行人与新任受托管理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承接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3、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4、受托管理人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受托管理人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六)陈述与保证

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2、受托管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受托管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2)受托管理人具备担任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受托管理人所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受托管理人丧失该资格;

(3)受托管理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受托管理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受托管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受托管理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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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当的解决方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若一方因其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本协议或适用的法规的任何行为(包括不作为)而导致另一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和代理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债务、判决、损失、成本、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该方应负责赔偿并使另一方其免受损失。

3、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约定可能导致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相应违约情形与违约责任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

(九)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2、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管理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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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
胡黎强刘洁茜夏 风
孙顺根洪志良赵歆晟
王晓野
监事:
李 宁仲立宁夏星星
除董事、监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汪星辰徐 雯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8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胡黎强
实际控制人:
胡黎强刘洁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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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朱 迪
保荐代表人:
邵 熠潘 航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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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认真阅读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人总经理:
马骁
保荐人董事长(或授权代表):
江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1-1-288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孙敏虎潘添雨
陈程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颜华荣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年月日

1-1-289

五、为本次发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XXXXXX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XXX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1-1-290

六、为本次发行承担债券信用评级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
XXXXXX
评级机构负责人:
XXX

【】公司

年 月 日

1-1-291

七、董事会声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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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编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盈利预测报告及其审核报告(如有);

(六)拟收购资产的评估报告及有关审核文件(如有);

(七)资信评级报告(如有);

(八)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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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末的主要房屋租赁情况

编号出租方承租方房产所在地面积 (M2)租赁期限租赁费用实际用途
1上海中星微高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3号9-11层、2号102单元6638.472021.06.01至2028.03.312021.06.01至2024.11.30:1211520.78元/月;2024.12.01至2028.03.31:1356903.27元/月办公
2深圳市星河雅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星路8号星河WORLD项目3-1栋西塔大厦29层3030.142023.07.01至2026.06.302023.07.01至2025.06.30:418159.32元/月;2025.07.01至2026.06.30:443248.88元/月研发、办公
3深圳市星河雅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深圳市龙岗区雅宝路1号星河WORLDA栋大厦1401A258.162020.11.07至2023.11.062020.11.07至2022.11.06:32270元/月;2022.11.07至2023.11.06:34851.60元/月研发、办公
4深圳市星河雅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深圳市龙岗区雅宝路1号星河WORLDA栋大厦1408B-1、1408B-2229.742021.05.22至2024.05.212021.05.22至2023.05.21:29866.20元/月;2023.05.22至2024.05.21:31658.17元/月研发、办公
5深圳市星河雅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深圳市龙岗区雅宝路1号星河WORLDA栋大厦A1505A400.002023.04.01至2026.03.012023.04.01至2025.03.01:49680.00元/月;2025.04.01至2026.03.01:53656.00元/月研发、办公
6中山市万旗灯饰广场有限公司发行人中山市古镇镇同兴路59号万维LED灯饰广场商业中心3楼B区全层1190.002022.11.15至2025.11.1439000.00元/月办公
7周文彪发行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广教社区居民委员会广教路1号慧聪家电城1座80594.472021.08.25至2024.08.244000.00元/月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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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出租方承租方房产所在地面积 (M2)租赁期限租赁费用实际用途
8青岛厚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47号中启厚业中心13层1307户168.672023.03.01至2026.02.2815185.92元/月办公
9丁小兰发行人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666号百悦尚城45栋2单元1602号129.752022.11.04至2023.11.033400.00元/月居住
10上楼商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发行人苏州中心广场1幢1807室301.402021.05.06至2025.05.0542000元/月办公
11杭州新芯智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杭州市学院路77号黄龙国际中心A楼地上10层01、02、03、04、05、06室2009.362021.07.01至2024.08.31348423.02元/月办公
12厦门置福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0,992号三福财富中心A栋第5层501A单元375.202021.12.10至2025.01.0926264.00元/月办公
13浙江兰德润广置业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发行人成都市金牛区花照西壁西顺街399号1栋1单元西宸国际B座14层1402-14081036.472021.10.01至2026.12.312021.10.01至2021.12.31:免租金;2022.01.01至2023.12.31:77735.25元/月;2024.01.01至2025.12.31:81881.13元/月;2026.01.01至2026.12.31:86027.01元/月办公
14李旭明发行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2660弄46号1401室89.002022.11.28至2023.11.276800.00元/月居住
15林佳依杭州分公司杭州市江干区富亿商业中心1幢1304室191.002020.09.01至2023.08.3122076.33元/月办公
16深圳市深圳深圳市龙岗31.892023.04.01至2026.03.312023.04.01至研发、办

1-1-295

编号出租方承租方房产所在地面积 (M2)租赁期限租赁费用实际用途
星河雅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区雅宝路1号星河WORLDA栋大厦A1505B2025.03.01:3960.74元/月;2025.04.01至2026.03.01:4277.72元/月
17深圳市星河雅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芯飞深圳市龙岗区雅宝路1号星河WORLDA栋大厦A1508A350.002020.07.17至2023.07.162020.07.17至2022.07.16:40250.00元/月;2022.07.17至2023.07.16:43470.00元/月研发、办公
18深圳市星河雅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芯飞深圳分公司深圳市龙岗区雅宝路1号星河WORLDA栋大厦A1508B54.312020.07.17至2023.07.162020.07.17至2022.07.16:6245.65元/月;2022.07.17至2023.07.16:6745.30元/月研发、办公
19张忠禹、黎雪燕、黎雪华海南晶芯海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与迎宾路交叉口中环广场1号写字楼2608、2609、2610房140.872023.06.20至2024.06.1915500元/月办公
20浙江贝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晶丰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188号5幢101室、102室463.052021.07.01至2024.08.1556337.75元/月办公
21浙江贝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晶丰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188号5幢B1层指定区域32.002021.11.16至2024.08.151000.00元/月仓储
22南京兴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凌鸥创芯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智路6号兴智科技园B栋15层1260.002022.08.01-2023.07.3171190元/月研发、办公
23南京兴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凌鸥创芯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智路6号兴智科技园B栋1213、1214、1215304.312022.12.01-2025.11.318520.68元/月办公
24深圳市南头城科技产凌鸥创芯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城莲花广场B座18417.242022.02.08-2025.02.0743810.20元/月,每年度递增5%研发、办公

1-1-296

编号出租方承租方房产所在地面积 (M2)租赁期限租赁费用实际用途
业发展有限公司层1802/03/04室
25武汉新能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凌鸥创芯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新能源大楼G2栋2层2038单元65.182023.01.01-2023.12.312607.20元/月研发、办公
26湖南诺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凌鸥创芯长沙市五一大道618号银花大酒店商务大楼4楼011号602023.03.22-2023.12.305500.00元/月办公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根据发行人与上海中星微高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补充协议,公司向上海中星微高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3号12层已退租,租赁期限为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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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拥有的专利情况

(一)国内专利情况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晶丰明源线输入电压补偿电路ZL201310120749.5发明2033/4/8受让取得
2晶丰明源一种时间倍乘信号生成电路ZL201310612587.7发明2033/11/27受让取得
3晶丰明源高精度基准电压积分采样电路ZL201310612504.4发明2033/11/27受让取得
4晶丰明源采用原边控制的反激拓扑结构电路ZL201310613120.4发明2033/11/27受让取得
5晶丰明源一种开关电源LED控制电路ZL201310612768.X发明2033/11/27受让取得
6晶丰明源原边控制供电电路ZL201310621625.5发明2033/11/29受让取得
7晶丰明源可检测占空比的可变基准电源ZL201310621621.7发明2033/11/29受让取得
8晶丰明源直流转换开关降压开关电源ZL201310621624.0发明2033/11/29受让取得
9晶丰明源开关电源功率管过载检测电路ZL201310621416.0发明2033/11/29受让取得
10晶丰明源恒流控制电路ZL201310621622.1发明2033/11/29受让取得
11晶丰明源负载调整补偿开关电源ZL201310621626.X发明2033/11/29受让取得
12晶丰明源LED快速启动电路ZL201410686288.2发明2034/11/25受让取得
13晶丰明源发光二极管驱动电路ZL201410686259.6发明2034/11/25受让取得
14晶丰明源纹波抑制LED驱动电路ZL201410686190.7发明2034/11/25受让取得
15晶丰明源LED驱动电路ZL201410686211.5发明2034/11/25受让取得
16晶丰明源LED驱动控制电路ZL201510185449.4发明2035/4/19受让取得
17晶丰明源无刷电机相位超前角优化的方法、装置和控制系统ZL201410308679.0发明2034/6/29受让取得
18晶丰明源电机转子位置信号的自适应处理方法、装置和控制系统ZL201410309975.2发明2034/6/29受让取得
19晶丰明源无刷电机相位超前角上限设定的方法、装置和控制系统ZL201410308676.7发明2034/6/29受让取得
20晶丰明源一种直流无刷电机脉冲宽度调制的控制方法、装置和系统ZL201510154217.2发明2035/4/1受让取得
21晶丰明源一种无刷电机无位置传感器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1510478863.4发明2035/8/5受让取得

1-1-298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2晶丰明源LED驱动电路、LED照明用具、LED照明装置和LED照明系统ZL201110037221.2发明2031/1/29受让取得
23晶丰明源具有场板结构的低栅电荷器件及其制造方法ZL202010350874.5发明2040/4/27受让取得质押
24晶丰明源源漏完全硅金属化的场效应晶体管及其制造方法ZL202010174767.1发明2040/3/12受让取得质押
25晶丰明源双向非对称双通道开关器件及其制造方法ZL202010181568.3发明2040/3/15受让取得质押
26晶丰明源双向非对称双通道开关器件及其制造方法ZL202010279561.5发明2040/4/9受让取得质押
27晶丰明源功率因数校正恒流控制器及控制方法ZL201210050229.7发明2032/2/28受让取得
28晶丰明源反激式开关电源系统及其恒流控制器ZL201210249119.3发明2032/7/17受让取得
29晶丰明源开关模式电源系统及其供电电路ZL201310442911.5发明2033/9/24受让取得
30晶丰明源一种LED的驱动电路及驱动控制电路ZL201410855529.1发明2034/12/25受让取得
31晶丰明源用于恒流驱动的开关电源系统ZL201610334242.3发明2036/5/18受让取得
32晶丰明源负载的功率扩展电路和功率扩展方法ZL201611177816.7发明2036/12/18受让取得
33晶丰明源一种电容以及一种开关电源AC-DC电路ZL201710225227.X发明2037/4/6受让取得
34晶丰明源恒流控制器及其功率调节电路ZL201710097157.4发明2037/2/21受让取得
35晶丰明源电源驱动系统、电源驱动器及感应信号调理电路ZL201910773885.1发明2039/8/20受让取得
36上海芯飞动态线性控制LED驱动电路ZL201310046424.7发明2033/2/5受让取得
37上海芯飞LED开关调色温控制器及LED驱动电路ZL201410428982.4发明2034/8/26受让取得
38上海芯飞高功率因数无频闪装置、LED灯及方法ZL201410414325.4发明2034/8/19受让取得
39上海芯飞一种开光调色的LED灯具及其控制电路ZL201510458832.2发明2035/7/29受让取得
40上海芯飞LED照明灯具及其控制芯片以及其中进行调色温控制的方法ZL201511000639.0发明2035/12/27受让取得
41上海芯飞SONOS结构EEPROM及其存储器阵列和操作的方法、及SONOS器件ZL201610122380.5发明2036/3/1受让取得

1-1-299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2上海芯飞LED驱动芯片、可色温调节的LED驱动电源系统及LED灯具ZL201610840015.8发明2036/9/20受让取得
43上海芯飞LED控制芯片及LED照明装置ZL201710288863.7发明2037/4/26受让取得
44上海芯飞一种LED驱动电源及其控制器ZL201911158258.3发明2039/11/21受让取得
45上海芯飞一种LED驱动电源及其控制器ZL201911158265.3发明2039/11/21受让取得
46上海芯飞调亮调色的LED驱动电路ZL201911358001.2发明2039/12/24受让取得
47上海芯飞LED驱动电源及其控制器ZL202010187570.1发明2040/3/16受让取得
48凌鸥创芯电机驱动电流检测电路及控制系统ZL201610051460.6发明2036/1/24受让取得
49凌鸥创芯一种高精度宽输出电压的温度传感器ZL201710302184.0发明2037/5/1受让取得
50凌鸥创芯一种逐次逼近型模数转换器及时序控制方法ZL201610315649.1发明2036/5/11受让取得
51凌鸥创芯提高MOSFET管电流采样精度的方法、系统和电机驱动系统ZL201610685202.3发明2036/8/17受让取得
52凌鸥创芯芯片flash数据的在线校验方法及计算机存储介质ZL201910960976.6发明2039/10/10受让取得
53晶丰明源LED驅動電路、LED照明燈具、LED照明裝置、及LED照明系統TWI424783B发明2031/1/5受让取得
54晶丰明源具有場板結構的低閘極電荷元件及其製造方法TWI775279B发明2041/1/18受让取得
55晶丰明源金屬氧化物半導體場效應電晶體元件TWI805991B发明2041/1/25受让取得
56晶丰明源高效率恒流LED驱动电路及驱动方法ZL200910057090.7发明2029/4/16原始取得
57晶丰明源一种低成本高可靠性LED开路保护电路ZL200910057695.6发明2029/8/2原始取得
58晶丰明源输出电压及电感量变化保持恒流的源级驱动LED驱动电路ZL200910246151.4发明2029/11/26原始取得
59晶丰明源一种兼容可控硅调光器调光的LED照明驱动电路和方法ZL201010146645.8发明2030/4/13原始取得
60晶丰明源一种电感电流全周期采样的LED驱动电路ZL201310073418.0发明2033/3/7原始取得

1-1-300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61晶丰明源一种LED驱动电源中的过压保护电路及LED驱动电源ZL201310139467.X发明2033/4/21原始取得
62晶丰明源一种LED电流纹波消除驱动电路ZL201310218482.3发明2033/6/3原始取得
63晶丰明源一种可控硅调光LED驱动电路ZL201310257527.8发明2033/6/25原始取得
64晶丰明源最大亮度提升模块、可控硅调光LED驱动电路及系统ZL201410046299.4发明2034/2/9原始取得
65晶丰明源泄放控制模块、可控硅调光LED驱动电路及系统ZL201410077775.9发明2034/3/4原始取得
66晶丰明源可调色温模块、可调色温的LED驱动电路及系统ZL201410248427.3发明2034/6/5原始取得
67晶丰明源供电模块、开关电源芯片以及开关电源系统ZL201410352096.8发明2034/7/22原始取得
68晶丰明源退磁检测控制模块以及退磁检测系统ZL201410405352.5发明2034/8/17原始取得
69晶丰明源可调亮度模块及可调亮度的LED驱动系统ZL201410416750.7发明2034/8/21原始取得
70晶丰明源软开关控制模块以及直流无刷电机驱动系统ZL201510236520.7发明2035/5/10原始取得
71晶丰明源无刷直流电机霍尔信号同步波形控制电路及控制方法ZL201510607017.8发明2035/9/21原始取得
72晶丰明源无刷直流电机相位控制电路及控制方法ZL201510607065.7发明2035/9/21原始取得
73晶丰明源无刷直流电机的模拟闭环调速装置及其方法ZL201510656711.9发明2035/10/11原始取得
74晶丰明源芯片的启动电路、LED驱动器、LED驱动电路及芯片的启动方法ZL201510726556.3发明2035/10/29原始取得
75晶丰明源自适应采样电路、原边反馈恒压系统及开关电源系统ZL201510831047.7发明2035/11/24原始取得
76晶丰明源双路电压转换控制芯片、双路电压转换器和电子式电能表ZL201510847458.5发明2035/11/26原始取得
77晶丰明源驱动芯片、LED恒流驱动控制电路及LED驱动方法ZL201510893776.5发明2035/12/3原始取得
78晶丰明源调光电路、调光芯片、调光系统及其调光方法ZL201510982454.8发明2035/12/23原始取得

1-1-301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79晶丰明源一种直流无刷电机驱动系统ZL201610023684.6发明2036/1/13原始取得
80晶丰明源线电压补偿过流保护点电路、装置、方法及开关电源系统ZL201610157927.5发明2036/3/17原始取得
81晶丰明源一种改善LED调光性能的控制电路、控制方法以及LED驱动系统ZL201610221479.0发明2036/4/10原始取得
82晶丰明源一种模拟调节基准电路及其开关电源ZL201610227872.0发明2036/4/12原始取得
83晶丰明源一种输出短路保护电路、负载驱动系统及方法ZL201610343053.2发明2036/5/19原始取得
84晶丰明源具有温度控制功能的驱动电源系统及其温度控制方法ZL201610367696.0发明2036/5/29原始取得
85晶丰明源一种脉冲宽度调制控制信号调光控制电路、控制方法及LED驱动系统ZL201610459744.9发明2036/6/21原始取得
86晶丰明源可控硅调光LED驱动电源及其调光控制方法ZL201610704961.X发明2036/8/21原始取得
87晶丰明源控制器、开关电源以及线电压补偿方法ZL201610885438.1发明2036/10/9原始取得
88晶丰明源发光电路及其应用的控制器和控制方法ZL201610898606.0发明2036/10/13原始取得
89晶丰明源一种LED线性驱动器、驱动电路、芯片及驱动方法ZL201611107527.X发明2036/12/5原始取得
90晶丰明源照明设备、LED驱动电路、及LED照明的驱动方法ZL201710004791.9发明2037/1/3原始取得
91晶丰明源开关调色温控制器及方法、LED恒流驱动系统ZL201710003942.9发明2037/1/3原始取得
92晶丰明源用于消除LED驱动系统电流纹波的控制器、芯片和方法ZL201710071301.7发明2037/2/8原始取得
93晶丰明源用于消除LED驱动系统电流纹波的控制器、芯片及方法ZL201710071628.4发明2037/2/8原始取得
94晶丰明源输出开路保护电路、可控硅调光LED驱动系统及方法ZL201710102685.4发明2037/2/23原始取得
95晶丰明源一种双LED驱动系统的控制器、芯片及方法ZL201710256170.X发明2037/4/18原始取得

1-1-302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96晶丰明源开关调色控制电路、芯片、方法及开关调色LED驱动系统ZL201710554709.X发明2037/7/9原始取得
97晶丰明源输入限流模块、线性恒流系统及方法ZL201710564306.3发明2037/7/11原始取得
98晶丰明源去纹波电路、去纹波芯片及电子产品ZL201911382743.9发明2039/12/26原始取得
99晶丰明源LED调色驱动电路及调色控制器ZL201911400912.7发明2039/12/29原始取得
100晶丰明源LED色温补偿方法、电路、调色芯片和LED系统ZL201911398453.3发明2039/12/29原始取得
101晶丰明源调光控制电路、包含其的芯片以及调光控制方法ZL201911420515.6发明2039/12/30原始取得
102晶丰明源一种电力转换电路及其方法ZL202010075568.5发明2040/1/21原始取得
103晶丰明源一种调光控制电路、其驱动装置及其控制方法ZL202010075645.7发明2040/1/21原始取得
104晶丰明源开关电源控制器、开关电源系统及开关电源系统供电方法ZL202010506987.X发明2040/6/4原始取得
105晶丰明源多相功率处理电路及其控制方法ZL202010590221.4发明2040/6/23原始取得
106晶丰明源用于恒流型驱动电路的控制电路及恒流型驱动电路ZL202110867841.2发明2041/7/27原始取得
107晶丰明源一种开关电源控制电路及系统,以及控制方法ZL202110486227.1发明2041/4/29原始取得
108晶丰明源一种开关电源控制电路及系统,以及控制方法ZL202110573541.3发明2041/5/24原始取得
109晶丰明源隔离型电源的控制电路、隔离型电源及其控制方法ZL202011496777.3发明2040/12/16原始取得
110晶丰明源开关电源控制电路及驱动芯片ZL202111035781.4发明2041/9/5原始取得
111晶丰明源反激变换器的控制器芯片及反激变换器、开关电源系统ZL202111066019.2发明2041/9/12原始取得
112晶丰明源一种电源转换装置ZL201710061270.7发明2037/1/24原始取得
113晶丰明源电流检测电路及用于开关变换电路的控制器ZL202210894748.5发明2042/7/27原始取得
114电子科技用于ESD防护的可控ZL201711219518.4发明2037/11/27原始取得

1-1-303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大学、晶丰明源硅整流器
115电子科技大学、晶丰明源防瞬态闩锁的ESD保护电路ZL201711217078.9发明2037/11/27原始取得
116晶丰明源LED电流纹波消除电路、方法及其芯片、LED设备ZL201710802574.4发明2037/9/6原始取得
117晶丰明源一种半桥驱动电路及系统ZL202110714342.X发明2041/6/24原始取得
118晶丰明源复合型场效应晶体管及其制备方法、控制器ZL201610883828.5发明2036/10/9原始取得
119晶丰明源调光控制电路、控制芯片、电源转换装置以及调光方法ZL201910918952.4发明2039/9/25原始取得
120晶丰明源隔離型電源的控制電路、隔離型電源及其控制方法TWI796054B发明2041/12/15原始取得
121凌鸥创芯Boost功率因数校正变换器ZL201710530695.8发明2037/7/2原始取得
122凌鸥创芯一种总线访问仲裁装置及方法ZL202010062269.8发明2040/1/19原始取得
123凌鸥创芯一种锁相环输出时钟信号稳定度的检测方法及设备ZL201711164145.5发明2037/11/20原始取得
124凌鸥创芯一种无刷直流电机初始位置的计算方法ZL202010180879.8发明2040/3/15原始取得
125凌鸥创芯针对按摩类应用的电机调速系统及方法ZL202010748687.2发明2040/7/29原始取得
126凌鸥创芯基于复矢量滤波器的无刷直流电机相位估算方法ZL202010800268.9发明2040/8/10原始取得
127凌鸥创芯一种电动三轮车永磁同步电机的调速控制方法及电机ZL202010822985.1发明2040/8/16原始取得
128凌鸥创芯基于STM32的矿井勘测机器人控制系统ZL201911173667.0发明2039/11/25原始取得
129晶丰明源一种永磁同步电机控制装置、系统及方法ZL201710104577.0发明2037/2/23原始取得
130晶丰明源開關電源控制電路、控制系統及控制方法TWI806213B发明2041/11/1原始取得
131晶丰明源时间倍乘信号生成电路ZL201320760977.4实用新型2023/11/27受让取得
132晶丰明源基准电压积分采样电路ZL201320760821.6实用新型2023/11/27受让取得
133晶丰明源原边控制的反激拓扑结构电路ZL201320760756.7实用新型2023/11/27受让取得

1-1-304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34晶丰明源一种用于AC-DC原边控制芯片中的供电电路ZL201320769162.2实用新型2023/11/29受让取得
135晶丰明源可变基准电压源ZL201320769163.7实用新型2023/11/29受让取得
136晶丰明源开关电源功率NMOS管电流过零和谐振波谷检测电路ZL201320769206.1实用新型2023/11/29受让取得
137晶丰明源基于准谐振LED恒流开关电源的负载调整率补偿电路ZL201320769107.3实用新型2023/11/29受让取得
138晶丰明源反激式隔离型开关电源ZL201320769075.7实用新型2023/11/29受让取得
139晶丰明源AC-DC原边转换LED控制电路ZL201320769132.1实用新型2023/11/29受让取得
140晶丰明源降压开关电源功率管过零检测电路ZL201320769133.6实用新型2023/11/29受让取得
141晶丰明源降压开关电源ZL201320769161.8实用新型2023/11/29受让取得
142晶丰明源应用于环路检测的反馈检测电路ZL201320795934.X实用新型2023/12/2受让取得
143晶丰明源具备启动检测功能的发光二极管驱动电路ZL201420716180.9实用新型2024/11/25受让取得
144晶丰明源输入前馈LED驱动电路ZL201520236611.6实用新型2025/4/19受让取得
145晶丰明源升压型LED驱动电路ZL201520235554.X实用新型2025/4/19受让取得
146晶丰明源驱动级电源选择电路ZL201520234659.3实用新型2025/4/19受让取得
147晶丰明源反激式开关电源同步整流电路ZL201520234733.1实用新型2025/4/19受让取得
148晶丰明源恒流启动转换器ZL201520234735.0实用新型2025/4/19受让取得
149晶丰明源差分放大器ZL201520234732.7实用新型2025/4/19受让取得
150晶丰明源时钟移相电路ZL201520234657.4实用新型2025/4/19受让取得
151晶丰明源无刷电机相位超前角优化电路ZL201420359468.5实用新型2024/6/29受让取得
152晶丰明源电机转子位置信号的自适应处理装置ZL201420360896.X实用新型2024/6/29受让取得
153晶丰明源一种直流无刷电机的驱动装置及其驱动系统ZL201520195913.3实用新型2025/4/1受让取得
154晶丰明源一种无刷电机无位置传感器控制装置ZL201520588367.X实用新型2025/8/5受让取得
155晶丰明源连续导通电流模式恒流驱动控制系统ZL201720344567.X实用新型2027/3/31受让取得

1-1-305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56晶丰明源恒流控制器ZL201720671911.6实用新型2027/6/8受让取得
157晶丰明源灯光状态调节控制器和控制系统ZL201820423659.1实用新型2028/3/26受让取得
158晶丰明源电源驱动器和电源驱动系统ZL201920740763.8实用新型2029/5/21受让取得
159晶丰明源电源驱动系统及灯具ZL201921751853.3实用新型2029/10/16受让取得
160上海芯飞LED开关调色温控制器及LED驱动电路ZL201420487422.1实用新型2024/8/26受让取得
161上海芯飞高功率因数无频闪装置及LED灯ZL201420474280.5实用新型2024/8/19受让取得
162上海芯飞LED照明灯及其双电源开关调色温控制电路ZL201520564110.0实用新型2025/7/29受让取得
163上海芯飞一种开光调色的LED灯具及其控制电路ZL201520565974.4实用新型2025/7/29受让取得
164上海芯飞SONOS结构EEPROM及其存储器阵列、以及SONOS器件ZL201620159193.X实用新型2026/3/1受让取得
165上海芯飞LED开关调色温控制芯片及LED照明灯具ZL201721555382.X实用新型2027/11/19受让取得
166上海芯飞一种可调亮度无频闪LED控制电路、LED照明设备ZL201820589337.4实用新型2028/4/23受让取得
167上海芯飞调整开关频率与负载电流关系的控制电路及开关电源ZL201820590074.9实用新型2028/4/23受让取得
168上海芯飞、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C-DC芯片与高压续流二极管集成芯片及电源模组ZL201821765565.9实用新型2028/10/29受让取得
169上海芯飞开关电源的自供电电路、控制芯片及开关电源和电气装置ZL201920114009.3实用新型2029/1/22受让取得
170上海芯飞LED驱动芯片和LED驱动系统ZL201921184699.6实用新型2029/7/24受让取得
171上海芯飞一种可控硅调光器关灯方式的检测电路ZL201921184649.8实用新型2029/7/24受让取得
172上海芯飞LED驱动电源及其控制器ZL201922043733.4实用新型2029/11/21受让取得
173上海芯飞开关调色温的LED驱动电源及其恒流控制器ZL202020471436.X实用新型2030/4/1受让取得
174上海芯飞内置有SONOS结构的EEPROM的亮度控制器及LED驱动电源ZL202020931333.7实用新型2030/5/26受让取得

1-1-306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75上海芯飞内置有SONOS结构的EEPROM的色温控制器及LED驱动电源ZL202020930277.5实用新型2030/5/26受让取得
176凌鸥创芯一种PWM信号电平持续时间检测电路ZL201921843087.3实用新型2029/10/29受让取得
177凌鸥创芯电动车电机位置编码器信号传输电路ZL202021245893.3实用新型2030/6/29受让取得
178晶丰明源一种基于三极管的LED电流纹波消除驱动电路ZL201320671015.1实用新型2023/10/28原始取得
179晶丰明源供电模块、开关电源芯片以及开关电源系统ZL201420408221.8实用新型2024/7/22原始取得
180晶丰明源退磁检测控制模块以及退磁检测系统ZL201420464827.3实用新型2024/8/17原始取得
181晶丰明源软开关控制模块以及直流无刷电机驱动系统ZL201520301229.9实用新型2025/5/10原始取得
182晶丰明源总谐波失真优化电路ZL201520799051.5实用新型2025/10/15原始取得
183晶丰明源驱动芯片及LED恒流驱动控制电路ZL201521001947.0实用新型2025/12/3原始取得
184晶丰明源控制电路、LED驱动芯片及LED恒流驱动控制电路ZL201521005427.7实用新型2025/12/6原始取得
185晶丰明源一种直流无刷电机驱动系统ZL201620034865.4实用新型2026/1/13原始取得
186晶丰明源一种可控硅调光电路ZL201620062310.0实用新型2026/1/21原始取得
187晶丰明源一种LED驱动系统ZL201620124621.5实用新型2026/2/16原始取得
188晶丰明源供电电路、控制芯片、开关电源系统ZL201620343916.1实用新型2026/4/21原始取得
189晶丰明源一种输出短路保护电路和负载驱动系统ZL201620466294.1实用新型2026/5/19原始取得
190晶丰明源温度检测模块及具有温度控制功能的驱动电源系统ZL201620504694.7实用新型2026/5/29原始取得
191晶丰明源复合型场效应晶体管及控制器ZL201621109938.8实用新型2026/10/9原始取得
192晶丰明源发光电路及其应用的控制器ZL201621124669.2实用新型2026/10/13原始取得
193晶丰明源发光电路及其应用的控制器ZL201621125492.8实用新型2026/10/13原始取得
194晶丰明源高压LDMOS器件ZL201621154133.5实用新型2026/10/30原始取得
195晶丰明源自适应采样电路、控制器及电源转换装置ZL201621188378.X实用新型2026/11/3原始取得

1-1-307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96晶丰明源供电电路、开关电源控制芯片及开关电源系统ZL201621252653.X实用新型2026/11/21原始取得
197晶丰明源照明装置、控制芯片及线性调光系统ZL201621300929.7实用新型2026/11/29原始取得
198晶丰明源一种LED线性驱动器、驱动电路及芯片ZL201621326457.2实用新型2026/12/5原始取得
199晶丰明源数字电平转换电路、半桥预驱动器、半桥预驱动芯片及无刷直流电机控制系统ZL201621441898.7实用新型2026/12/26原始取得
200晶丰明源半桥驱动芯片、无刷直流电机驱动系统、半桥逆变器、LED照明驱动系统及直流/直流转换器ZL201720053041.6实用新型2027/1/15原始取得
201晶丰明源一种无刷直流电机的控制装置和系统ZL201720174411.1实用新型2027/2/23原始取得
202晶丰明源供电电路、控制芯片及电源系统ZL201720329869.X实用新型2027/3/30原始取得
203晶丰明源总谐波失真优化电路、驱动控制器及开关电源系统ZL201720412690.0实用新型2027/4/18原始取得
204晶丰明源积分器、LED电流纹波消除电路及其芯片、LED驱动器及其芯片、LED设备ZL201721144123.8实用新型2027/9/6原始取得
205晶丰明源调色控制器、调色控制芯片、调光调色LED驱动控制电路和LED设备ZL201721238355.X实用新型2027/9/25原始取得
206晶丰明源驱动控制电路、驱动控制芯片及驱动控制系统ZL201721252048.7实用新型2027/9/26原始取得
207晶丰明源控制器、开关装置、LED驱动系统及LED控制芯片ZL201721280689.3实用新型2027/9/29原始取得
208晶丰明源开关装置及所适用的LED驱动系统、LED控制芯片ZL201721280712.9实用新型2027/9/29原始取得
209晶丰明源控制器及所适用的LED驱动系统、LED控制芯片ZL201721282483.4实用新型2027/9/29原始取得
210晶丰明源控制器、芯片及所适用的LED驱动系统ZL201721359337.7实用新型2027/10/19原始取得
211晶丰明源线电压补偿电路、驱动器、及LED驱动电路和驱动系统ZL201721404456.X实用新型2027/10/26原始取得

1-1-308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12晶丰明源引线框架阵列及封装体ZL201721476900.9实用新型2027/11/7原始取得
213晶丰明源引线框架阵列及封装体ZL201721476897.0实用新型2027/11/7原始取得
214晶丰明源可控硅调光器的检测电路、芯片、LED驱动芯片及系统ZL201721516623.X实用新型2027/11/13原始取得
215晶丰明源引线框架、引线框架阵列及封装体ZL201721542162.3实用新型2027/11/16原始取得
216晶丰明源引线框架、引线框架阵列及封装体ZL201721542177.X实用新型2027/11/16原始取得
217晶丰明源消除可控硅调光器开机回闪的控制器、LED驱动系统、控制芯片以及LED驱动芯片ZL201721571700.1实用新型2027/11/21原始取得
218晶丰明源漏电保护电路、芯片及驱动装置、驱动芯片ZL201721651798.1实用新型2027/11/30原始取得
219晶丰明源控制电路、调光控制系统及电子设备ZL201721662210.2实用新型2027/12/3原始取得
220晶丰明源线性温度系数电压输出电路ZL201721801060.9实用新型2027/12/20原始取得
221晶丰明源控制电路、芯片及开关装置ZL201820155752.9实用新型2028/1/29原始取得
222晶丰明源多基岛引线框架、引线框架阵列及封装体ZL201820234110.8实用新型2028/2/8原始取得
223晶丰明源控制器、控制芯片及LED驱动装置ZL201820241923.X实用新型2028/2/10原始取得
224晶丰明源功率控制电路、驱动系统及芯片ZL201821084072.9实用新型2028/7/9原始取得
225晶丰明源引线框架、引线框架阵列及封装体ZL201820752774.3实用新型2028/5/17原始取得
226晶丰明源控制电路、LED驱动芯片及LED驱动系统ZL201820959108.7实用新型2028/6/20原始取得
227晶丰明源保护电路、驱动系统及芯片ZL201821083919.1实用新型2028/7/9原始取得
228晶丰明源泄放电路的控制电路、芯片及驱动系统ZL201821084073.3实用新型2028/7/9原始取得
229晶丰明源上升沿触发电路、驱动芯片及照明驱动系统ZL201821144031.4实用新型2028/7/18原始取得
230晶丰明源调光角度调节电路、LED驱动芯片及LED驱动系统ZL201821145454.8实用新型2028/7/18原始取得
231晶丰明源低通滤波器、开关控制电路、驱动系统及芯片ZL201821449022.6实用新型2028/9/4原始取得
232晶丰明源数字低通滤波器、功率变换器及其控制电路和驱动芯片ZL201921485044.2实用新型2029/9/3原始取得

1-1-309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33晶丰明源智能电源管理系统ZL201821619915.0实用新型2028/9/28原始取得
234晶丰明源升压降压电荷泵、电压管理芯片及装置ZL201821598304.2实用新型2028/9/28原始取得
235晶丰明源半导体器件结构ZL201821811099.3实用新型2028/11/4原始取得
236晶丰明源半导体器件结构ZL201821811894.2实用新型2028/11/4原始取得
237晶丰明源结型场效应晶体管ZL201821898028.1实用新型2028/11/18原始取得
238晶丰明源保护电路、LED驱动控制芯片和LED驱动控制电路ZL201821940637.9实用新型2028/11/22原始取得
239晶丰明源控制电路、驱动系统及芯片ZL201821955542.4实用新型2028/11/25原始取得
240晶丰明源一种控制电路、LED驱动芯片及LED驱动系统ZL201822271358.4实用新型2028/12/27原始取得
241晶丰明源调光接口控制电路、LED驱动系统及芯片ZL201822274133.4实用新型2028/12/28原始取得
242晶丰明源开关控制电路及智能开关ZL201920176158.2实用新型2029/1/30原始取得
243晶丰明源电源电路、芯片及智能开关ZL201920176157.8实用新型2029/1/30原始取得
244晶丰明源电源电路、芯片及智能开关ZL201920175439.6实用新型2029/1/30原始取得
245晶丰明源过零检测电路、芯片及智能开关ZL201920176147.4实用新型2029/1/30原始取得
246晶丰明源泄放电路的控制电路、芯片及驱动系统ZL201920275174.7实用新型2029/3/3原始取得
247晶丰明源电流去纹波电路、芯片、电路系统ZL201920487267.6实用新型2029/4/10原始取得
248晶丰明源可调电阻、芯片、电路系统、电流纹波消除电路和线电压补偿电路ZL201920488148.2实用新型2029/4/10原始取得
249晶丰明源一种用于智能家电的低功耗控制电路和智能家电系统ZL201920865715.1实用新型2029/6/5原始取得
250晶丰明源应用于电源转换装置的多芯片封装结构及封装框架阵列ZL201921047488.8实用新型2029/7/6原始取得
251晶丰明源一种芯片的低功耗待机结构ZL201921106095.X实用新型2029/7/14原始取得
252晶丰明源一种多基岛引线框架及电源转换模块的QFN封装结构ZL201921228122.0实用新型2029/7/30原始取得
253晶丰明源高功率因数的控制电路以及AC/DC转换电ZL201921610371.6实用新型2029/9/23原始取得

1-1-310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54晶丰明源一种采用多基岛引线框架的芯片封装结构ZL202020339596.9实用新型2030/3/17原始取得
255晶丰明源采用多基岛引线框架的芯片封装结构ZL202020339540.3实用新型2030/3/17原始取得
256晶丰明源一种多路输出驱动电路及LED驱动芯片ZL201922415992.5实用新型2029/12/26原始取得
257晶丰明源调色控制器、调色控制芯片、调色LED驱动控制电路ZL201922496964.0实用新型2029/12/30原始取得
258晶丰明源一种多基岛引线框架及SOP封装结构ZL202020280248.9实用新型2030/3/8原始取得
259晶丰明源隔离式集成电路封装结构及电源适配装置ZL202020610869.9实用新型2030/4/21原始取得
260晶丰明源线性驱动调光控制电路、芯片及电源系统ZL202021729330.1实用新型2030/8/17原始取得
261晶丰明源一种多基岛引线框架及芯片封装结构ZL202021555933.4实用新型2030/7/29原始取得
262晶丰明源电磁耦合器件及功率变换器ZL202022207066.1实用新型2030/9/29原始取得
263晶丰明源一种切相供电控制电路及墙壁开关供电装置ZL202022750997.6实用新型2030/11/23原始取得
264晶丰明源隔离通信装置和功率变换电路ZL202120549832.4实用新型2031/3/16原始取得
265晶丰明源调光控制电路及装置ZL202023023885.7实用新型2030/12/14原始取得
266晶丰明源一种线性恒流驱动电路及线性恒流系统ZL202120548168.1实用新型2031/3/15原始取得
267晶丰明源一种磁芯结构及电磁耦合装置ZL202121741434.9实用新型2031/7/27原始取得
268晶丰明源一种磁芯结构及电磁耦合装置ZL202121741435.3实用新型2031/7/27原始取得
269晶丰明源一种磁芯结构及电磁耦合装置ZL202121742078.2实用新型2031/7/27原始取得
270晶丰明源一种驱动电路及驱动系统ZL202122587847.2实用新型2031/10/25原始取得
271晶丰明源一种驱动电路及电子设备ZL202122585964.5实用新型2031/10/25原始取得
272晶丰明源半导体器件及引线框架ZL202122091925.X实用新型2031/8/31原始取得
273晶丰明源半导体器件及引线框架ZL202122092654.X实用新型2031/8/31原始取得
274晶丰明源初次级隔离电路及电源系统ZL202123017789.6实用新型2031/12/2原始取得
275晶丰明源恒流驱动电路以及恒流驱动系统ZL202123415878.6实用新型2031/12/30原始取得

1-1-311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76晶丰明源基板及封装结构ZL202123299337.1实用新型2031/12/23原始取得
277晶丰明源一种开关电源控制电路及系统ZL202123087198.6实用新型2031/12/8原始取得
278晶丰明源一种控制电路及隔离型开关变换器控制系统ZL202220372024.X实用新型2032/2/20原始取得
279晶丰明源芯片供电电路、驱动控制芯片及电源电路ZL202220016061.7实用新型2032/1/4原始取得
280晶丰明源一种组合功率管驱动电路和电源装置ZL201921792711.1实用新型2029/10/22原始取得
281晶丰明源一种恒流控制电路和恒流控制装置ZL201921578012.7实用新型2029/9/19原始取得
282晶丰明源一种LED驱动电路和LED照明设备ZL201921350012.1实用新型2029/8/18原始取得
283晶丰明源控制电路及电源电路ZL202221199334.2实用新型2032/4/27原始取得
284晶丰明源控制电路及电源电路ZL202221102652.2实用新型2032/4/27原始取得
285晶丰明源LED恒流驱动电路、LED驱动控制芯片及LED照明设备ZL202222430889.X实用新型2032/9/13原始取得
286成都晶丰芯片封装结构、半导体器件及电子设备ZL202221997557.3实用新型2032/7/28原始取得
287成都晶丰AC电压过零检测电路和控制芯片ZL202221917548.9实用新型2032/7/20原始取得
288晶丰明源复位电路、LED驱动控制芯片及照明装置ZL202222220436.4实用新型2032/8/22原始取得
289晶丰明源引线框架、封装结构及电子设备ZL202222049628.3实用新型2032/8/3原始取得
290晶丰明源辅助供电电路及开关电源ZL202222641034.1实用新型2032/10/8原始取得
291晶丰明源控制电路、驱动控制系统和电源装置ZL202222837956.X实用新型2032/10/25原始取得
292晶丰明源用于开关电源变换器的磁耦隔离电路和开关电源变换器ZL202223361833.X实用新型2032/12/13原始取得
293上海芯飞色温控制电路、色温控制芯片及LED的色温调节电路ZL202022638988.8实用新型2030/11/12原始取得
294上海芯飞一种复合功率开关及开关电源ZL202022635068.0实用新型2030/11/12原始取得
295上海芯飞记忆亮度控制电路及控制芯片和LED亮度调节电路ZL202022639019.4实用新型2030/11/12原始取得
296上海芯飞反激变换器集成控制芯片及反激变换器ZL202120090479.8实用新型2031/1/12原始取得

1-1-312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97上海芯飞一种开关电源ZL202120827141.6实用新型2031/4/20原始取得
298晶丰明源半导体结构及半导体多相电源管理模块ZL202220800166.1实用新型2032/3/30原始取得
299晶丰明源具有增强的高频性能的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ZL202220896489.5实用新型2032/4/17原始取得
300晶丰明源直流电压检测电路及开关电源ZL202223408514.X实用新型2032/12/18原始取得
301晶丰明源恒压控制电路以及开关电源系统ZL202223143591.7实用新型2032/11/24原始取得
302晶丰明源一种开关电源系统ZL202223362133.2实用新型2032/12/13原始取得
303成都晶丰基板及封装结构ZL202223540987.5实用新型2032/12/28原始取得
304成都晶丰基板及封装结构ZL202223418187.6实用新型2032/12/19原始取得
305凌鸥创芯电动车MOS管均衡驱动结构ZL202020630556.X实用新型2030/4/22原始取得
306凌鸥创芯基于载流部件的电动车控制主板电气连接结构ZL202020844283.9实用新型2030/5/18原始取得
307凌鸥创芯一种单线传输的直流无刷电机位置传感器电路ZL202022833814.7实用新型2030/11/30原始取得
308凌鸥创芯一种电动车永磁电机复合转子ZL202021708310.6实用新型2030/8/16原始取得
309凌鸥创芯一种功率器件的封装结构ZL202122808161.1实用新型2031/11/11原始取得
310凌鸥创芯功率器件ZL202130746929.X外观设计2036/11/14原始取得
311晶丰明源摆件(吉祥物晶晶)ZL202230714023.4外观设计2032/10/26原始取得

注:1、上述专利中部分发明专利系受让取得,其中:序号1-16来源为发行人收购成都岷创相关资产;序号17-21来源为发行人收购英特格灵相关资产;序号22来源为发行人收购日本夏普株式会社相关专利;序号23-26来源为发行人收购力来托相关资产;序号27-35来源为发行人收购上海莱狮;序号36-47权利人为子公司上海芯飞,来源为上海芯飞收购深圳芯飞凌相关资产;序号48-52权利人为子公司凌鸥创芯,系凌鸥创芯受让取得。

2、上述专利中部分实用新型专利系受让取得,其中:序号131-150来源为发行人收购成都岷创相关资产;序号151来源为发行人收购英特格灵相关资产;序号来源为发行人收购上海莱狮;序号160-167、序号169-175权利人为子公司上海芯飞,序号168权利人为上海芯飞、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原始权利人为深圳芯飞凌、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来源为上海芯飞收购深圳芯飞凌相关资产;序号176-177权利人为子公司凌鸥创芯,系凌鸥创芯受让取得。

1-1-313

(二)国外专利情况

序号权利人申请国家/地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晶丰明源日本DCブラシレスモータ、装置、およびシステムのパルス幅変調を制御するための方法JP6301466B2发明2036/1/21受让取得
2晶丰明源美国Position-sensorless control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brushless motorUS9923507B2发明2035/8/25受让取得
3晶丰明源日本LED駆動回路、LED照明灯具、LED照明機器、及びLED照明システムJP5031865B2发明2030/3/22受让取得
4晶丰明源美国Metal-oxide-semiconductor field-effect transistor having enhanced high-frequency performanceUS10910478B1发明2040/3/3受让取得
5晶丰明源美国Metal-oxide semiconductor for field-effect transistor having enhanced high-frequency performanceUS11107914B2发明2040/1/27受让取得
6晶丰明源美国Light state regulation controller, control system and control methodUS10306730B1发明2038/6/14受让取得
7晶丰明源美国Current ripple canceling LED driverUS9107260B2发明2033/9/26原始取得
8晶丰明源美国TRIAC dimmable LED driver circuitUS9271347B2发明2033/8/19原始取得
9晶丰明源美国Line voltage compensation circuit, led drive system and drive methodUS10292229B1发明2038/6/28原始取得
10晶丰明源美国TRIAC dimmer detection circuit, chip and method, and LED driving chip and systemUS10772170B2发明2038/9/26原始取得
11晶丰明源美国Leakage protection circuit, method and drive deviceUS11002441B2发明2039/7/17原始取得
12晶丰明源美国Leakage protection circuit, method and drive deviceUS11490483B2发明2041/3/18原始取得
13晶丰明源美国Control circuit, LED driving chip, LED driving system andUS11388792B2发明2040/12/16原始取得

1-1-314

序号权利人申请国家/地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LED driving method thereof
14晶丰明源美国Protection circuit, drive system, chip and circuit protection method, and drive methodUS11483910B2发明2041/1/18原始取得
15晶丰明源美国Bleeder control circuit, driver system, and method for controlling bleederUS11259382B2发明2040/10/29原始取得
16晶丰明源美国Low pass filter, switch control circuit, driving system, chip and methodUS11303197B2发明2041/3/4原始取得
17晶丰明源美国Power conversion circuit and method thereofUS11456676B2发明2041/1/21原始取得
18晶丰明源美国Dimming control circuit, driving device and control method thereofUS11303197B2发明2041/1/21原始取得
19晶丰明源美国Multi-phase power supply dynamic response control circuit and control methodUS11245323B2发明2041/6/23原始取得
20晶丰明源美国Multi-phase power supply dynamic response control circuit and control methodUS11552546B2发明2042/9/14原始取得
21上海芯飞美国Light-emitting diode (LED) drive power supply and controller thereofUS11570861B2发明2041/3/15原始取得
22上海芯飞美国Detection circuit for detecting light-off modes performed by silicon-controlled dimmerUS11582844B2发明2040/7/22原始取得
23晶丰明源美国Multiphase power processing circuit and method for control thereofUS11606034B2发明2041/6/20原始取得
24晶丰明源美国Power control circuit, drive system, and power control methodUS11659639B2发明2040/11/1原始取得
25晶丰明源美国Multi-phase control circuit,US11671003B2发明2041/11/7原始取得

1-1-315

序号权利人申请国家/地区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multi-phase power system and temperature balance control method thereof

注:上述专利中部分系受让取得,其中:序号1-2来源为发行人收购英特格灵相关资产;序号3来源为发行人收购日本夏普株式会社相关专利;序号5-6来源为发行人收购力来托相关资产;序号8来源为发行人收购上海莱狮。

1-1-316

附件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拥有的主要商标情况

序号权利人申请国家/地区注册商标注册号核定使用商品类别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晶丰明源中国大陆5732381811-照明装置和设备2033/3/13原始取得
2晶丰明源中国大陆6013523542-技能服务2033/2/20原始取得
3晶丰明源中国大陆5733329640-材料加工2032/10/13原始取得
4晶丰明源中国大陆601426589-科学仪器2032/9/6原始取得
5晶丰明源中国大陆573186599-科学仪器2032/8/27原始取得
6晶丰明源中国大陆573152739-科学仪器2032/8/27原始取得
7晶丰明源中国大陆573237539-科学仪器2032/8/27原始取得
8晶丰明源中国大陆573441047-机械设备2032/1/20原始取得
9晶丰明源中国大陆573403629-科学仪器2032/1/20原始取得
10晶丰明源中国大陆5731677340-材料加工2032/1/13原始取得
11晶丰明源中国大陆5734883042-技能服务2032/1/27原始取得
12晶丰明源中国大陆6201440142-技能服务2032/7/6原始取得
13晶丰明源中国大陆619859759-科学仪器2032/7/6原始取得
14晶丰明源中国大陆6199895542-技能服务2032/7/6原始取得
15晶丰明源中国大陆619956699-科学仪器2032/7/6原始取得
16晶丰明源中国大陆6198702342-技能服务2032/7/6原始取得
17晶丰明源中国大陆620052689-科学仪器2032/7/6原始取得
18晶丰明源中国大陆219514249-科学仪器2029/3/20原始取得
19晶丰明源中国大陆2195153242-技能服务2029/3/20原始取得
20晶丰明源中国大陆401708509-科学仪器2031/4/5原始取得
21晶丰明源中国大陆401563989-科学仪器2030/8/26原始取得

1-1-317

序号权利人申请国家/地区注册商标注册号核定使用商品类别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2晶丰明源中国大陆401708609-科学仪器2030/8/26原始取得
23晶丰明源中国大陆336847239-科学仪器2029/10/13原始取得
24晶丰明源中国大陆334848339-科学仪器2030/8/6原始取得
25晶丰明源中国大陆2024841842-技能服务2027/7/27原始取得
26晶丰明源中国大陆2192658142-技能服务2028/1/6原始取得
27晶丰明源中国大陆3366195142-技能服务2030/3/6原始取得
28晶丰明源中国大陆2192627242-技能服务2028/1/6原始取得
29晶丰明源中国大陆4017968835-广告销售2030/3/20原始取得
30晶丰明源中国大陆4016339635-广告销售2030/8/20原始取得
31晶丰明源中国大陆219263459-科学仪器2028/12/6原始取得
32晶丰明源中国大陆2192649242-技能服务2029/4/13原始取得
33晶丰明源中国大陆3367917242-技能服务2029/7/20原始取得
34晶丰明源中国大陆219261089-科学仪器2029/3/20原始取得
35晶丰明源中国大陆119272079-科学仪器2024/6/6原始取得
36晶丰明源中国大陆114099669-科学仪器2024/7/20原始取得
37晶丰明源中国大陆114099679-科学仪器2024/4/27原始取得
38上海莱狮中国大陆274119739-科学仪器2029/8/6原始取得

1-1-318

序号权利人申请国家/地区注册商标注册号核定使用商品类别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39上海莱狮中国大陆2742318542-技能服务2029/7/3原始取得
40上海莱狮中国大陆155177969-科学仪器2026/2/27原始取得
41晶丰明源中国台湾022648949-科学仪器2032/11/30原始取得
42晶丰明源中国台湾022648959-科学仪器2032/11/30原始取得
43晶丰明源中国台湾0225773842-技能服务2032/10/15原始取得
44晶丰明源中国台湾0225773942-技能服务2032/10/15原始取得
45晶丰明源中国台湾0225774042-技能服务2032/10/15原始取得
46晶丰明源中国香港30395640042-技能服务;9-科学仪器2026/11/7原始取得
47晶丰明源中国香港30395642842-技能服务;9-科学仪器2026/11/7原始取得
48晶丰明源中国香港3058146219-科学仪器;42-技能服务2031/11/25原始取得

1-1-319

序号权利人申请国家/地区注册商标注册号核定使用商品类别有效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9晶丰明源中国香港30395641942-技能服务;9-科学仪器2026/11/7原始取得
50晶丰明源墨西哥、土耳其、越南、印度15109699-科学仪器;35-广告销售;42-技能服务2029/10/12原始取得
51晶丰明源墨西哥、土耳其、越南、印度15109729-科学仪器;35-广告销售;42-技能服务2029/10/12原始取得
52凌鸥创芯中国大陆186727849-科学仪器2027/5/20受让取得
53凌鸥创芯中国大陆249860189-科学仪器2028/7/6原始取得
54凌鸥创芯中国大陆349363839-科学仪器2029/8/13原始取得
55凌鸥创芯中国大陆354712129-科学仪器2031/2/6原始取得
56凌鸥创芯中国大陆543625899-科学仪器2031/10/6原始取得
57凌鸥创芯中国大陆545926259-科学仪器2031/10/27原始取得

1-1-320

附件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

序号软件著作权名称登记号当前著作权人开发完成 日期首次发表 日期取得方式
1S6108-芯飞凌隔离LED驱动开关芯片程序软件V1.02021SR0811570上海芯飞2013/5/222013/5/22受让取得
2S6105A-芯飞凌隔离LED驱动控制芯片程序软件V1.02021SR0811569上海芯飞2013/3/152013/3/15受让取得
3S5108M-芯飞凌非隔离LED隔离驱动开关芯片程序软件V1.02021SR0811568上海芯飞2013/8/132013/8/13受让取得
4S4226M全自动检测软件V1.02021SR0983804上海芯飞2019/1/82019/1/21受让取得
5S4225M全自动检查软件2021SR0983806上海芯飞2019/2/72019/2/13受让取得
6S4120MB全自动检测软件V1.02021SR0983805上海芯飞2019/11/152019/11/25受让取得
7S4225MB全自动检测软件V1.02021SR0983803上海芯飞2019/11/152019/12/5受让取得
8RAM读写访问控制系统2018SR272199凌鸥创芯2017-04-20未发表原始取得
9包含除法器、开平方器的数字信号处理系统2018SR272441凌鸥创芯2016-08-17未发表原始取得
10电动驱动波形控制系统2018SR273034凌鸥创芯2017-03-18未发表原始取得
11多通道模数转换器接口适配组件系统2018SR271674凌鸥创芯2016-08-17未发表原始取得
12基于霍尔感应器的电机测速系统2018SR272451凌鸥创芯2017-05-20未发表原始取得
13通用可配置GPIO复用系统2018SR310823凌鸥创芯2016-08-17未发表原始取得
14LKS芯片模块配置与代码自动生成软件2018SR430667凌鸥创芯2017-12-04未发表原始取得
15LKS芯片测试数据的数据库管理系统2018SR430662凌鸥创芯2017-12-04未发表原始取得
16LKS芯片专用Flash编程软件2019SR0411778凌鸥创芯2018-12-04未发表原始取得
17IO口模拟实现SWD通讯协议软件2019SR1242476凌鸥创芯2019-02-04未发表原始取得
18基于stm32的spi协议实现SWD通讯协议软件2021SR1522493凌鸥创芯2019-08-25未发表受让取得
19LKS芯片专用五相步进控制器软件2021SR1522492凌鸥创芯2019-05-11未发表受让取得

1-1-321

序号软件著作权名称登记号当前著作权人开发完成 日期首次发表 日期取得方式
20LKS芯片专用电剪刀控制器软件2021SR1522438凌鸥创芯2019-05-11未发表受让取得
21LKS芯片专用高压吹风筒控制器软件2021SR1522439凌鸥创芯2019-10-11未发表受让取得
22LKS芯片专用两相步进控制器软件2021SR1522490凌鸥创芯2019-05-11未发表受让取得
23LKS芯片专用BLDC无感方波控制器软件2021SR1522491凌鸥创芯2019-10-11未发表受让取得

1-1-322

附件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拥有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情况

序号布图设计名称登记号权利人申请日取得方式
1BP2356C/BP2356D/BP2356E/BP2356F/BP2356G/BP2335HS/BP2335JS/BP2335JC/BP2333JS/BP2336JC/BP2336JS/BP2338JC/BP2338JS/BP2339JSBS.185556116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2BP5901BS.145007812晶丰明源2014-08-21原始取得
3BP2851/2852/2853D/2857DBS.145007790晶丰明源2014-08-21原始取得
4BP3198BS.155001264晶丰明源2015-01-26原始取得
5BP5609BS.155001248晶丰明源2015-01-28原始取得
6BP5136HBS.145007804晶丰明源2014-08-21原始取得
7BP9912BS.155001272晶丰明源2015-01-28原始取得
8BP1808BS.155001256晶丰明源2015-01-28原始取得
9BP3398BS.145007782晶丰明源2014-08-21原始取得
10BP2333/BP2335/BP2338/BP2339BS.145007820晶丰明源2014-08-21原始取得
11BP9112BBS.15500512X晶丰明源2015-06-11原始取得
12BP9912B/BP9913B/BP9918BBS.155005162晶丰明源2015-06-11原始取得
13BP2519/BP2515G/BP2516FBS.155005146晶丰明源2015-06-11原始取得
14BP9112ATBS.155005138晶丰明源2015-06-11原始取得
15BP9912A/BP9913A/BP9918ABS.155005154晶丰明源2015-06-11原始取得
16BP2831AJ/BP2832AJ/BP2865C/BP2865EBS.155005197晶丰明源2015-06-11原始取得
17BP2325A/BP2328D/BP9329A/BP2327ABS.165512571晶丰明源2016-05-11原始取得
18BP1808BS.165512555晶丰明源2016-05-11原始取得
19BP9912C/BP9913C/BP9918CBS.155005170晶丰明源2015-06-09原始取得
20BP6108BS.165512725晶丰明源2016-05-19原始取得
21BP2325AJ/2327AJ/2328AJ/2329AJ/BP2325AK/2327AK/2328AK/2329AK/BP2328DKBS.16551258X晶丰明源2016-05-11原始取得
22BP2850BS.165512563晶丰明源2016-05-11原始取得
23BP6308/BP6309BS.165512741晶丰明源2016-05-19原始取得
24BP6118BS.165512733晶丰明源2016-05-19原始取得
25BP2833K/BP2831ABS.165512598晶丰明源2016-05-11原始取得
26BP5131KBS.165514515晶丰明源2016-07-22原始取得

1-1-323

序号布图设计名称登记号权利人申请日取得方式
27BP9912A/BP9916A/BP9916BBS.16551454X晶丰明源2016-07-22原始取得
28BP3527F/BP3517F/BP3526CBS.165514485晶丰明源2016-07-22原始取得
29BP3135BS.165513004晶丰明源2016-06-14原始取得
30ZQ007/ZQ012/BP3316BS.165513020晶丰明源2016-06-14原始取得
31BP3228/BP3216/BP3212/BP3218/BP3221/BP3222/BP3211BS.165513012晶丰明源2016-06-14原始取得
32BP3122A/BP3122CBS.165512989晶丰明源2016-06-14原始取得
33BP5131D/BP5131S/BP5132HBS.165514507晶丰明源2016-07-22原始取得
34BP9919F/BP9929F/BP9926F/BP9926G/BP9927G/BP9927FBS.165514620晶丰明源2016-07-22原始取得
35BP9916C/BP9913C/BP2831KTBS.165514574晶丰明源2016-07-22原始取得
36BP9918S/BP9728A/BP9913ABS.165514612晶丰明源2016-07-22原始取得
37BP9912E/BP9922E/BP9912F/BP9922F/BP9916F/BP9919E/BP9929EBS.165514566晶丰明源2016-07-22原始取得
38BP9918D/BP9928D/BP9912D/BP9913D/BP9916D/BP9922D/BP9929D/BP9927D/BP9926DBS.165514604晶丰明源2016-07-22原始取得
39BP9916E/BP9926E/BP9927EBS.165514582晶丰明源2016-07-22原始取得
40BP9716B/BP9715B/BP9712BBS.165514558晶丰明源2016-07-22原始取得
41BP3131/BP3132/BP3133BS.13500408X晶丰明源2013-04-27原始取得
42BP3201/BP3206/BP3208BS.135015499晶丰明源2013-09-04原始取得
43BP2831/BP2832/BP2833/BP2836BS.135004071晶丰明源2013-04-27原始取得
44BP3211/BP3218BS.135016177晶丰明源2013-12-19原始取得
45BP5122/BP5129BS.135016134晶丰明源2013-12-19原始取得
46BP3135D/BP3136DBS.135016193晶丰明源2013-12-26原始取得
47BP2836D/BP9833A/BP9833DBS.135016150晶丰明源2013-12-19原始取得
48BP5629C/BP5628CBS.175530688晶丰明源2017-08-11原始取得
49BP5228DLBS.17553067X晶丰明源2017-08-11原始取得
50BP3133A/BP9022ABS.175530661晶丰明源2017-08-11原始取得
51BP2871/BP2882/BP2888BS.175530653晶丰明源2017-08-11原始取得
52BP5912A/BP5912BBS.17553070X晶丰明源2017-08-11原始取得
53BP1360/BP1361/BP1371BS.175530726晶丰明源2017-08-11原始取得
54BP5152HB/BP5151HC/BP5152HCBS.175530734晶丰明源2017-08-11原始取得
55BP6901/BP6908BS.175530750晶丰明源2017-08-11原始取得
56BP9926C/BP9921CBS.175530718晶丰明源2017-08-11原始取得

1-1-324

序号布图设计名称登记号权利人申请日取得方式
57BP6309PBS.175530742晶丰明源2017-08-11原始取得
58BP6903BS.175530769晶丰明源2017-08-11原始取得
59BP9938FBS.185555853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60BP6904BS.175530777晶丰明源2017-08-11原始取得
61BP5911/BP5919BS.175530696晶丰明源2017-08-11原始取得
62IGC2002ASSI/IGC2101AQPRBS.175533083晶丰明源2017-09-17原始取得
63BPP10450DSBS.175533075晶丰明源2017-09-21原始取得
64BPP10250DSBS.175533067晶丰明源2017-09-21原始取得
65BPP1N5004D/BP6900A/BPP1N5004DABS.185555845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66IGC2101A1BS.175533091晶丰明源2017-09-21原始取得
67LVD1A/LVS2A/LVD1B/LVS2BBS.185555810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68BP9912CT/BP9911CC/BP9916C/BP9918CBS.185555926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69BP9916E/BP9926EBS.185555942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70BP9938EBS.185555861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71BP9916B/BP9918B/BP9911B/BP9912BTBS.18555590X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72BP9938D/BP9937D/BP9978DBS.18555587X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73BP9911CB/BP9916CB/BP9918CB/BP9912CBBS.185555934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74BP5168FH/BP5118FH/BP5166FHBS.185556000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75BP5158H/BP5158HDBS.185556019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76BP5818DJBS.185555993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77BP8519CBS.185555985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78BP9833AJ/BP2833DJ/BP2836DJBS.185555969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79BP9758A/BP9916ABS.185555977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80BP5153HJBS.185556027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81BP3339/BP3378A/BP3336EBS.185556051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82BP5001BS.185556043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83BP3266C/BP3266BBS.18555606X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84BP5111/BP5116DJ/BP5778DJBS.185556035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85BP3238/BP3236C/BP3236H/BP3236BBS.185556078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86BP1808ABS.185556132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87BP3166A/BP3166B/BP3166C/BP3166D/BP3166E/BP3166F/BS.185556086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1-1-325

序号布图设计名称登记号权利人申请日取得方式
BP3169AJ/BP3167F/BP3167E
88BP2866A/BP2866B/BP2866C/BP2866D/BP2866E/BP2866F/BP2866G/BP2869KBS.185556094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89BP2335JH/BP2336J/BP2335J/BP2338DJBS.185556124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90BP2608/BP2605BS.185556108晶丰明源2018-05-29原始取得
91BP1371BS.195606523晶丰明源2019-08-23原始取得
92BP2335ASBS.195606612晶丰明源2019-08-23原始取得
93BP2306C/BP2306CJ/BP2306HJBS.195606558晶丰明源2019-08-23原始取得
94BP2608LBS.195606671晶丰明源2019-08-23原始取得
95BP2812D/BP2811D/BP2813D/BP2866AS/BP2866BS/BP2866CS/BP2866DSBS.19560671X晶丰明源2019-08-23原始取得
96BP3258/BP3256H/BP3257H/BP3256CBS.195606760晶丰明源2019-08-23原始取得
97BP316XXJ系列/BP2835BJBS.195606744晶丰明源2019-08-23原始取得
98BP2876D/BP2858D/BP2856DS/BP2878BS.195606736晶丰明源2019-08-23原始取得
99BP2865AL/BP2865SL/BP2865BL/BP2865CL/BP2865DL/BP2865SKBS.195606728晶丰明源2019-08-23原始取得
100BP5178FL/BP5178FH/BP5178FLDBS.195606825晶丰明源2019-08-23原始取得
101BP5589BS.19560685X晶丰明源2019-08-23原始取得
102BP5116DJBS.195606809晶丰明源2019-08-23原始取得
103BP5336HBS.195606841晶丰明源2019-08-23原始取得
104BP5015CJ/BP5018CJBS.195606795晶丰明源2019-08-23原始取得
105BP5616CBS.195606868晶丰明源2019-08-23原始取得
106BP5926A/BP5929BS.195606892晶丰明源2019-08-23原始取得
107BP9935EBS.195606914晶丰明源2019-08-23原始取得
108BP8516FBS.195606906晶丰明源2019-08-23原始取得
109BP5636D/BP5637EBS.195606876晶丰明源2019-08-23原始取得
110BP5659BBS.195606884晶丰明源2019-08-23原始取得
111BP2365AK/BP2365BKBS.215572424晶丰明源2021-06-22原始取得
112BPA8506DBS.215572122晶丰明源2021-06-22原始取得
113BP2362BH/BP2362CH/BP2362EH/BP2362GHBS.215572599晶丰明源2021-06-22原始取得
114BP2812D/BP2813D/BP2861BS/BP2861CS/BP2861DSBS.215573390晶丰明源2021-06-23原始取得
115BP2513DP/BP2519/BP2516FP/BP6513GRBS.215572793晶丰明源2021-06-22原始取得

1-1-326

序号布图设计名称登记号权利人申请日取得方式
116BP2866CS/BP2866DSBS.215573471晶丰明源2021-06-23原始取得
117BP3288B/BP3286CBBS.215573625晶丰明源2021-06-23原始取得
118BP5178CL/BP5178GLSBS.215573676晶丰明源2021-06-23原始取得
119BP5936DBS.215573773晶丰明源2021-06-23原始取得
120BPA8505D/BPA8505PBS.215572041晶丰明源2021-06-22原始取得
121BPA8616P/BPA8616DBS.21557205X晶丰明源2021-06-22原始取得
122BPA8504DBS.215572084晶丰明源2021-06-22原始取得
123BP8705D/BP8706D/BP8708DBS.215572238晶丰明源2021-06-22原始取得
124BP1616DJBS.21557236X晶丰明源2021-06-22原始取得
125BP2365AS/BP2365BSBS.215572483晶丰明源2021-06-22原始取得
126BP2522D/BP2903/BP2522CHBS.215572882晶丰明源2021-06-22原始取得
127BP2525B/BP2525D/BP2901/BP2902/BP2525AH/BP2525CHBS.215572947晶丰明源2021-06-22原始取得
128BP2535C/BP2628BS.21557298X晶丰明源2021-06-22原始取得
129BP2639BS.215573048晶丰明源2021-06-22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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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7

序号布图设计名称登记号权利人申请日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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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8

序号布图设计名称登记号权利人申请日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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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D750-LED电源驱动主控芯片BS.145013391上海芯飞2014-12-12受让取得
195D780-LED开关调色温芯片BS.145013375上海芯飞2014-12-12受让取得
196D770-高PF无频闪LED驱动芯片BS.155006509上海芯飞2015-07-24受让取得
197D510-LED电源驱动主控芯片BS.175527660上海芯飞2017-06-02受让取得
198D800-LED电源驱动主控芯片BS.175527695上海芯飞2017-06-02受让取得
199D810-LED电源驱动主控芯片BS.175527709上海芯飞2017-06-02受让取得
200D820-LED电源驱动主控芯片BS.175527717上海芯飞2017-06-02受让取得
201D830-LED电源驱动主控芯片BS.175527725上海芯飞2017-06-02受让取得
202D840-LED电源驱动主控芯片BS.175527733上海芯飞2017-06-02受让取得
203恒流恒压原边反馈控制器(S7123S、S7124S)BS.205000460上海芯飞2020-01-10受让取得
204自供电恒流恒压原边反馈控制器(S7002S)BS.205001009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05单片式高性能同步整流器(S7302S)BS.205001017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06隔离LED驱动芯片(S6613S、S6613D)BS.205001025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07一种带EEPROM存储功能的BS.205000444上海芯飞2020-01-10受让取得

1-1-329

序号布图设计名称登记号权利人申请日取得方式
开关调色控制芯片(S4225M/S4226M)
208非隔离降压开关调色温控制芯片(S9306S、S9307S)BS.205001033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09D713非隔离降压开关调色温控制芯片(S9316S、S9317S)BS.205001041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10D714非隔离降压开关调色温控制芯片(S9316S、S9317S)BS.20500105X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11高压供电非隔离降压开关调色温控制芯片(S9326S、S9327S)BS.205001068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12高压供电非隔离降压开关调色温控制芯片(S9326B、S9327B)BS.205001076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13恒流恒压原边反馈控制器(S5148S)BS.205001203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14隔离小夜灯调光LED开关(S6520)BS.205001173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15开关调色温控制芯片(S4220S、S4120)BS.205001149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16非隔离降压LED开关(S9236D、S9233D)BS.205001157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17开关调色温控制芯片(S4421Ao、S4421S)BS.205001130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18开关调色温控制芯片(S4519)BS.205001122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19开关调色温控制芯片(S4422S、S4422)BS.205001114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20开关调色温控制芯片(S4423)BS.205001106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21非隔离降压渐亮型LED开关(S9243S、S9233S)BS.205001165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22开关调色温控制芯片(S4223B、S4223RB)BS.205001092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23雷达感应LED驱动(S9517S)BS.205001181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24开关调色温控制芯片(S4435s、S4435o)BS.205001084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25单电源双功率控制芯片(S4323S、S4322S)BS.20500119X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26无极调光非隔离驱动(S5417S、S5417D)BS.205000991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27隔离LED开关(S6610S、S6611S)BS.205000975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28LED调色温驱动主控芯片(S5522S)BS.205000967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29LED调色温驱动主控芯片(S5531S、S5530S)BS.205000894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30非隔离降压LED开关(S9246D)BS.205000908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1-1-330

序号布图设计名称登记号权利人申请日取得方式
231D8911无极调光非隔离驱动(S5417S、S5417D)BS.205000916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32无级调光非隔离驱动(S5427S、S5427D)BS.205000924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33恒流恒压原边反馈控制器(S9271S、S9272S)BS.205000932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34非隔离降压LED开关(S9271B、S9272B)BS.205000940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35内置续流二极管非隔离DOBLED开关(S9280J、S9281J)BS.205000959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36锂电池应急灯泡控制芯片(WNI01A)BS.205000886上海芯飞2020-01-15受让取得
237一种带EEPROM存储功能的开关调色温控制芯片(S4120MB/S4225MB)BS.205000452上海芯飞2020-01-10受让取得
238LIS9472NBS.195595823上海莱狮2019-06-14原始取得
239LIS9445ME/LIS9445FEBS.195595807上海莱狮2019-06-14原始取得
240SAR ADCBS.175006318凌鸥创芯2017-07-17受让取得
241CHANHOMBS.175006326凌鸥创芯2017-07-17原始取得
24214BIT SAR ADCBS.185001742凌鸥创芯2018-03-02原始取得
243Pre-Driver for MOSFETBS.185001734凌鸥创芯2018-03-02受让取得
244电机控制SOCBS.195006135凌鸥创芯2019-04-26原始取得
2453MHz SPS 12BIT SAR ADCBS.195006879凌鸥创芯2019-05-10受让取得
246NARIBS.205005845凌鸥创芯2020-05-26受让取得
247GONIBS.22554069X凌鸥创芯2022-04-17原始取得
248双电机控制SOCBS.225540681凌鸥创芯2022-04-17原始取得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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