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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士达:董事长任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4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宋西全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3年9月13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原董事长王志新女士因退休原因辞去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选举宋西全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长任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宋西全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我们认为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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