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8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辽宁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积极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回复,鉴于《关注函》中部分问题还需进一步核实,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拟于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相关回复工作。
公司将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