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厚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及独立判断,现就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置换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宜。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针对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有助于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王仁平 邹寿彬 盛毅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