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1号华菱线缆技术中心216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志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人,代表股份348,599,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65.2291%。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248,090,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2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00,508,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07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新增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262,795,200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 | 89,602,763 | 16,300 | 1,600 | 股份数量 | 28,985,366 | 16,300 | 1,600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99.9800% | 0.0182% | 0.0018% |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99.9383% | 0.0562% | 0.0055% |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 | 348,583,563 | 16,300 | 0 | 股份数量 | 28,986,966 | 16,300 | 0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99.9953% | 0.0047% | 0.0000% |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99.9438% | 0.0562% | 0.000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超文、刘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