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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股份: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5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3—143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5日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规定预留限制性股票 297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19.46%,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113.20万股的1.28%。预留股票期权 18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拟授出权益总数的6.02%,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113.20万股的0.08%。

自公司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已超过 12 个月,公司未明确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预留权益已失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2年8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漆韦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2年11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部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向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271万份股票期权。

8、2022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向符合条件的 49 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1,20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4日。

9、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的5人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已

离职的激励对象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其所持有的部分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2022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

本激励计划预留了 297万股限制性股票及18 万份股票期权,用于未来向潜在的激励对象授予,并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原则上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预留权益已超过 12 个月,公司尚未确定预留权益激励对象,根据上述规定,该部分297万股限制性股票及18 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失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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