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会并表决的董事 9人,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登记手续于2023年9月6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并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的总股本由381,368,000股变更为391,318,0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81,368,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391,318,000.0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BJAA21B02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二、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81,368,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391,318,000.00元,同时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修订前 | 《公司章程》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38136.8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39131.8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8136.8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9131.8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章程》(2023年9月修订)。
此次修订《公司章程》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因此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修订内容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