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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5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六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5%股权出售给厦门国贸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资本”),国贸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国贸资本构成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3.本次交易已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厦门乾

元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前述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与公司及公司的关联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价格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确定。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六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履行了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各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安排。

2023年9月13日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国贸董独字[2023]18号独立董事意见书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 峰__________________

戴亦一__________________

彭水军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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