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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5

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

专项鉴证报告

目 录页 次
一、专项鉴证报告1-2
二、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1-3

专项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

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420号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截至2023年9月14日止《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业务。

一、 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编制《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我们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

专项鉴证报告 第2页

必要的审核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截至2023年9月14日止《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3年9月14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蔡晓丽

中国?上海中国注册会计师:张万斌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专项说明 第1页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截至2023年9月14日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9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7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0,081,011.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18,988.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年8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414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因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3,618,988.49元,少于公司《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798,000,000.00元,经公司2023年9月14日董事会决议,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265,000,000.00133,022,298.21
2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340,000,000.00171,967,990.09
3补充流动资金195,000,000.0098,628,700.19
合计800,000,000.00403,618,988.49

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依法自筹资金予以补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及相关

专项说明 第2页

管理制度,将剩余资金用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截至2023年9月14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54,861,800.70元,本次拟置换人民币54,861,800.7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23年9月14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本次拟置换金额
1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133,022,298.2111,712,619.6911,712,619.69
2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171,967,990.0943,149,181.0143,149,181.01
3补充流动资金98,628,700.19
合计403,618,988.4954,861,800.7054,861,800.70

四、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0,081,011.51元(不含税),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7,954,000.00元(不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该项费用无需置换。截至2023年9月14日止,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526,081.53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人民币1,526,081.53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费用明细已预先支付金额(不含税)本次置换金额
专项审计费及验资费用613,207.56613,207.56
律师费用714,760.77714,760.77
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169,811.31169,811.31
股票登记费用28,301.8928,301.89
合计1,526,081.531,526,081.53

五、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实施截至2023年9月1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54,861,800.70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1,526,081.53元。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56,387,882.23

专项说明 第3页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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